抗美援朝战争(3)
辛亥革命网 2010-11-10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杜银蝶 查看:
1951年6月11日至1953年7月27日,为抗美援朝战争第二阶段。此阶段,中朝人民军队执行持久作战、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以阵地战为主要作战形势,进行持久的积极防御作战。
联合国军经中朝人民军队五次打击后,一面伺机进犯,一面进行停战谈判。战争出现长达两年多的边打边谈的局面。
1951年7月10日,战争双方开始举行朝鲜停战谈判。联合国军采取拖延、讹诈政策,不愿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企图以军事进攻迫使朝中方面就范。8月中旬至10月下旬,联合国军连续发动夏、秋季局部攻势,并实施空中绞杀战以图切断中朝人民军队后方供应。中朝人民军队为配合停战谈判进行了战术反击,迫使联合国军接受了以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的协议。
在战线相对稳定的时机,中朝人民军队坚守战线,大量消耗敌人。从1951年12月到1952年8月,我军进行攻防战斗一千八百次,共歼灭敌军十一万七千余人。从阵地防御逐渐转入阵地进攻。1952年9月18日,中朝人民军队在三八线附近地区开始有选择地对联合国军实施战术反击,攻占了联合国军许多营以下阵地。接着在上甘岭战役中,粉碎了联合国军的“金化攻势”。从1952年12月至1953年4月,中朝人民军队又粉碎了联合国军在朝鲜东西海岸的登陆企图,迫使其于4月6日恢复停战谈判。
为促成停战谈判顺利实现,5月13日,我军又发动夏季反击战,给予联合国军三次打击。7月27日,战争双方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至此,历时2年零9个月的抗美援朝战争宣告结束。
图4:7月27日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在停战协定上签字。
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粉碎了美国吞并全朝鲜的企图,保卫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捍卫了新中国的安全,保障了新中国经济恢复和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
(本稿件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