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军衔制
辛亥革命网 2010-11-11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张旭彬 查看:
军衔是授予军人的用以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给予军人的荣誉。我国建立现代军衔制度始于清末,清政府在1905年至1911年间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军衔制度。1905年1月,练兵处会同兵部上奏参照八旗官员的等级次序,采用西方军衔制度建立新的三等九级军官军衔体系。之后,清政府又制定了军衔符号、军官授衔制度、军佐和军士军衔等章制。1909年8月海军大臣上奏拟定海军军衔。
清末的军衔制度沿用八旗旧制的名称,但按照西方军衔制度划分等级。陆军军官军衔分为上、中、次三等,分别称为都统、参领、军校;每等区分为第一至三级,分别称为正、副、协。此外还设有额外军官。军士军衔分为上士、中士、下士。士兵分为正兵、一等兵、二等兵。军佐军衔以专业区分,各专业设立的等级不等,如军需、军医等专业设副都统以下三等八级,司书生、司号官设副军校以下一等二级。海军军衔冠以海军字样,军官军衔分为三等九级,与陆军相同。清政府特别为军队的最高统帅设立了陆海军大元帅,由清帝担任,在清帝未亲政前由监国摄政王代理一切权任事宜。
图1:专司训练禁卫军大臣载涛身着禁卫军军服,佩戴上等第一级正都统肩章
新的军衔制度的实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适应了近代军事发展的需要,对改变重文轻武的流弊、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起了重要作用,改变了旧式军队官职与官衔严重失调的混乱状况,有利于对外交往。清末的军衔制度影响深远,其等级体系基本为民国所沿用。
1912年8月,北洋政府颁布陆军军衔等级,采用六等十六级军衔:军官分为将、校、尉三等,每等分上、中、少三级;军士分为上士、中士、下士,士兵分为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额外军官一级称为准尉。陆军军佐军衔均冠以专业名称,最高衔为总监,相当于中将,之下为监,相当于少将;以下设正,相当于校官,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再下只冠以专业名称,相当于尉官,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如相当于中尉的二等军医。10月20日,北洋政府公布海军军衔等级,军官、准尉、军士与陆军相同,士兵军衔在三等兵以下设有一等练兵、二等练兵。海军军佐军衔冠以专业名称,最高衔为总监,相当于中将,以下为主监,相当于少将;之下设监,相当于校官,分为大、中、少三级;再下为官,相当于尉官,分为一等、二等、三等。
图2:蔡锷身穿陆军上将大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