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廷恒勤于纂修地方志(5)
辛亥革命网 2012-01-06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王桂云 查看:
伯英、朝墉二人唱和之诗,一是以景抒情,一是以事抒情。是年因中东路问题中苏双方摩擦开始,黑龙江形势愈加紧张,所以诗人的心情都比较沉重,特别是张伯英的两首诗苍凉之中透出雄浑与悲壮,其中尤以“衣上尘留系国土”一句为佳,爱国之情喷薄而出。“春深不见新花发,野迥犹多旧烧痕”,看似写景,实是抒情。后一首更表现出了伯英为时局不稳,形势多变而忧虑不安。二诗意境深邃,志存高远,均高于半园之作,也远胜于通志局其他同人之作。
正因通志局中有如此之多有文化修养的总纂、编纂,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通志的质量。虽然时局动荡,人事多变,《黑龙江通志》的编纂前后经历了近40年的时间,但最后终于完成了《黑龙江志稿》的编纂任务,使黑龙江保留下来一部重要的历史文献。
要完成一部完备的志书乃是程廷恒的毕生愿望,终于机会来了,在抗日战争前夕,曾到河北省大名县任令,应时任河北省政府主席于学忠之聘,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纂修《[民国]大名县志》三十卷。大名县为古邑,夏虞之处属覃怀之地,汉时大名为元城之贵乡。五代汉乾裕元年(948)改贵乡县置大名县,治所在今河北大名县东北。北宋熙宁六年(1073)废。绍圣二年(1095)复置。政和六年(1116)移治南乐镇。金复还故治。元至元九年(1272)又移治南乐镇。明洪武处废,三十一年(1398)复置。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移治现址。县志始自清康熙十五年(1676),由王逢五纂《[康熙]大名县志》二十卷;继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由李棠纂《[乾隆]大名县志》四十卷首一卷。程廷恒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乃继《李志》而作。于民国三年大名县由元城、魏县三地合并而成。修志时不我待为照顾这一历史情形,对原区划分别以中、东、西三区相称。在编写上,又时为了方便,亦分别按区记述。是志卷首收录旧志序多篇,可了解是邑修志沿革。并载当时河北省政府主席于学忠、民政厅长魏鉴和、程廷恒三幅照片。下分二十门七十六目,近百万字。于民国二十四年四月,有宣鹏飞撰后跋略云:“甲戌冬,大名守程守初(廷恒)先生以所修县志付诸剞劂,而以校对之役相属。全志计二十门,分类七十有六,都三十卷。凡百万言鸿篇巨制。县志之大观也。工始于架戌冬十一月,杪迄今年三月而厥功告蒇。”附载堪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