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佚文23篇
辛亥革命网 2017-07-31 15:13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邓江祁 查看:
近年来,笔者在学习和研究黄兴过程中,陆续于一些民初珍稀旧报刊和书籍中发现大量散佚于已出版的各种黄兴文集之外的黄兴文电。
致袁树勋书
(1911年12月10日)
(1911年12月10日)
海观先生大人阁下:
奉读覆书,敬悉种切。公怀抱磊落,兴知之夙矣。悠悠之口,不能见亮【谅】,焉用介介。承允提分产业,借助军用,如斯高谊,宁不知感。惟现时湘中时政,支绌实逾万分,军械饷薪,需济甚急,固定财产,急切实难支配,仍望公勉筹现款,以资接济。来示历述艰状,言之谆切。兴非伧夫,岂敢以此相窘。所以再三恳托者,以刻下经济界虽极停滯,私家自祕其宝,扃鐍不发者尚所在多有。以公之信用,挾所有之不动产,展转周贷,可以不崇朝而大集。登高一呼,声不加大,其应自远,势则使然。凡兴所言,揆诸公现势,实优为之。跡虽似近责难,实则惟推重我公,故不能不厚望于我公。以公明达,当能谅兴心之无他也。义军之兴,原期与民更始,決不攘夺私人之利益,久为中外人士所共见。新政府成立,所有贷款,決无不还之理。来函谓将來赎还与否,皆所不计。公慷慨豪俠,固应云尔。民国举事,务昭大信。将来新政府必还此款。兴敢为公保之。至息借外资,以铁路各项为抵押,承允尽力,必能有济。时事艰难,危机一发,国民任务,宜各有所以自尽。公既以心相见,兴亦不敢不贡其悃忱。务望公勉为其难,以图共济。是所至祷,专此布覆,敬请毅安,诸希惠鉴。乡晚生黃兴顿首。十月廿日。
致陈其美电
(1912年1月9日)
(1912年1月9日)
沪军都督陈鉴:
齐电悉。已派冯宏殷前往接收,请电知站长。陆军部总长黄。青。
致黎元洪及各省都督等电
(1912年2月13日)
(1912年2月13日)
武昌黎副总统、共和各省都督、各司令官、各军政分府鉴:
准北京袁项城来电如下:南京孙大总统、各部总长均鉴:逊位上谕:朕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两月以来,尚无妥善办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用是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著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内相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钦此。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盖用御宝。内阁总理大臣署名。谨达。袁世凯。真。等因。合亟转闻,并饬所属一体知悉。陆军部黄兴。元。印。
致各省都督等电
(1912年2月24日)
(1912年2月24日)
各省都督,各军司令鉴:
现战事既停,前拟举办军国邮票,自应取消。特电通布。大本营兵站总监黄兴。敬。印。
致黎元洪电
(1912年2月25日)
急。武昌黎副总统鉴:(1912年2月25日)
共和成立,敝部定[于]三月一号于宁垣特开大会,追悼从前凡为革命死义及此次举义后死难诸烈士,用特奉闻。即请尊处同日开会,以伸哀悼之忱,并慰诸烈士在天之灵,不胜感盼。黄兴叩。有。
致各省都督等电
(1912年2月)
(1912年2月)
各报馆、各省都督,各军政分府、各军司令、各商会、教育会公鉴:
照得民国统一,共和告成,中外人心同深欢忭,此实吾全国殉难诸烈士及战死将士铁血之功也。迩年以来,俊杰之士,飙发云起,东南厥始倡义,邹容、禹之谟之骈首,史坚如、杨卓林、吴樾之捐躯,徐锡麟注弹丸于满酋之腹,熊成基举烽燧于大江之涣,以及萍乡之役,钦廉之役,镇南关之役,黄花冈之役,最近武昌发难之役,金陵光复之役,北京暗杀之役,吴禄贞被刺于获鹿,温生才飞矢于羊城,彭家珍收功于丸弹,皆不惜牺牲性命,抛弃骨肉,或抗节虏廷,从容就义,或横罹党祸,慷慨捐生,其间赴汤蹈火,忍冻冲锋,功未成而身先死,名湮没而不彰,如诸烈士者,何可胜道。虽殉难之先后迟速不同,而其爱民爱国之苦衷,耿耿不灭于天壤则一也。亟应立祠崇祀,荐以血食而恤幽魂。合亟通告各军政学报各界,迅将前清湘楚淮军昭忠各祠改建为大汉忠烈祠,详细访查各省尽忠大汉死事诸君子入祀其中,由本部特委专员前往致奠,以后即由执政春秋致祭,并于每岁民国纪念日恭行祀典,以为定例。一以慰烈士在天之灵,一以褫汉奸死后之魄,于以激励军志,发扬武气,蔚成民国无疆之盛业,达于四裔,岂不懿欤。须至通告者。陆军部黄。印。
江皖倡义诸烈士追悼会通告
(1912年3月15日)
(1912年3月15日)
皇天眷佑,还我河山,农胄轩裔,脱离奴籍,从今以后,吾人可常享自由共和之福矣。然非诸先烈断脰决项,前仆后继,曷克臻此;抚今思凡[昔],能不怆怀。同人等谨订于阳历三月二十<日>午前九时,开会于南京三牌楼第一舞台,追悼赵君声、吴君越[樾]、熊君成基、倪君映典等诸烈士。昔我同志,届时敬乞贲临襄礼,倘承惠锡哀词、挽章,先期送交南京大仓园事务所,以昭香花之供。谨闻。发起人:孙文、黄兴、胡汉民、冯自由、王芝祥、居正等同启。
致各省都督等电
(1912年3月29日)
(1912年3月29日)
万急。各都督,各军长、师长均鉴:
段君祺瑞任陆军部,已由孙、袁两大总统提交参议院,顷经议会表决同意,承认段君资望素著,才识俱优,南北欢迎,统一政府于兹巩固。兴材辁任重,陨越时虞。今幸继任得人,如释重荷,所有参谋、陆军两部事务,刻日清厘就绪,移交唐总理兼任,拟即返湘一行,展视庐墓,从此长揖归田,聊遂初志。诸公尽心国事,发阐新猷。山谷小民,莫不拜赐。谨此奉闻。黄兴叩。艳。印。
取消戒严令示
(1912年4月16日)
(1912年4月16日)
南京黄留守、统辖南方各军黄为取消戒严令事。照得本月十一日夜,江西军队二十七、二十八两团之兵乘火劫掠,本留守恐祸势蔓延,随于十二日发布戒严令,以资防卫。现在奸宄伏法,秩序回复,应将戒严令自本日起取消,尔商民等其各照常安业,毋得惊扰。除谕饬各士兵仍严守纪律外,即仰该商民等一体知悉。此谕。四月十六日。
移各军文两则
(1912年4月17日)
(1912年4月17日)
一为大公党事。窃自民国改建,军人以爱国为唯一宗旨,即以爱国为共同目的,不应私党派,别树名称,业经移请查禁在案。乃查宁省近来忽有大公党名目,由军人发起,入党者亦皆军人,殊乖共同之本旨,且查赞成人内竟窃用本留守之名,尤属荒谬,其为借党招骗可想见,应予严行查禁。所有各军人曾经收受该党证据者,均准其从速呈缴各该管官长或自行销毁,即日解散,不究既往。倘有执迷不悟,仍敢隐藏证据,秘密勾结者,一经查出或被人揭发,本留守惟有执军法从事,以肃纪律。除出示禁止并谕令各军官查禁外,相应移请严密查禁,督令解散。盼切施行。四月十七日。
一为查缴标布旗帜事。窃自民国改建,实赖军人等捐糜顶踵,奏此肤功,义向宣昭,环球动色,无非以爱国为唯一宗旨,原无党派分歧。现今国是初定,奸宄犹多。凡我军人,应尽之义务,即在同德一心,共谋邦基巩固。固自不应于军人名义之外,别树党派,以自乱其宗旨。乃查近来宁省军人中,颇多树党之事,或假名发起,或秘密联合。在明敏者,固不为所摇;在愚弱者,辄不免受其骗。此种行为,殊非正当。亟应严行禁止。凡曾经取有入党标布及旗帜者,均准其从速呈缴该管长官或自行销毁,或自行销毁,即日解散,不究既往。自谕之后,倘军人中再有结党情事,一经查出,本留守为统一军心、维持治安起见,惟有执法从事,以肃纪律。除出示禁止并谕令各军官查禁外,相应移请一体切实□□,严密查禁,盼切施行。四月十七日。
与汪精卫等为特奖刘道一呈袁世凯文
(1912年4月19日)
(1912年4月19日)
汪兆铭、黄兴、张继、吕志伊、马君武、景耀月、陈其美、孙毓筠、洪承典、居正、李烈钧、尹昌衡、张凤翔、方声涛、刘基炎、平刚、丁维汾、冯自由、宋教仁、谭延闿等呈为救国死义,公恳特奖,列入大汉忠烈祠,并宣付国史院立传,以旌义烈而慰忠魂事:
窃惟民国成立,共和永建,嗣兹以往,胥四百兆人民同食幸福。而人民饮水思源,所不忍一刻忘者,尤在出入专制剧烈时代,以一部分之决心,立于政府反对之地位,败则以生命殉之,前仆后继,矢志不移,虽按之事实,大功或未能及身而成,而溯其原因,国本不啻在当年已定。兆铭等或身与其事,或宗旨从同,开国以来,复见一般国民崇拜景仰之忱,既食先德,不忘遗烈,用举烈士刘道一救国死义各事实,敬为大总统陈之。
刘道一,字炳生,湖南衡山县人。少端慧,五六岁时,读《孟子》,即能成诵,稍长,并通其义。时海内外多故,道一年少气盛,所思辄轶常轨。读《汉书·朱虚侯传》,至“非其种者,锄而去之”,遂自署日“锄非”。甲辰年,游学日本,与其兄刘揆一密谋光复事,遂与会党马福益相知。道一献策曰:“此时举事,在利用不交通之地点。我党欲得根据地,不如先据湖南,前瞰洞庭,背负五岭,有险可恃,不至动辄失败。”党人然之,遂定计在湖南起义,议分五路,同时并举:一宝庆;一衡州;一岳州;一辰州;一浏阳。甲辰冬,起兵浏阳,因各路未能一致运动,事败。道一乘间走日本,慨然日:“事之不成,虽由专制之威毒,抑亦会党之力涣。”于是研究新创之华兴会、同仇会及旧有之三合会、三点会所不同之点,与联络之方,不数月而大通。以道一性慧有口,方言及外国语一学即能,又为游学界同声推许,故能混合新旧,沟通党派,俾各为国效忠也。即如同盟会之宗旨,其初输入日本时,并未皎然揭出,且彼时留学诸君,多却步不敢入,自道一昌言而董劝之,于是有一日千里之势。丙午,复与党人萧克昌等谋在萍、浏、澧等处起义,事败被捕。狱吏欲以严刑鞫之,道一曰:“吾非畏供,无如此中大义,供之决非汝所知,徒费唇舌,何益?”因出佩章示之。狱吏细审佩章,镌“锄非”二字,遂以定狱。然终以无供为嫌,乃混而名之曰:“刘道一即刘揆一。”盖其时湘之大吏,只知刘揆一名,故借以欺上也。又惧湘人议其无供而刑人也,乃舆道一之浏阳,阳言赴浏对质,阴使魁刽于中途杀之。及至中途,魁刽仓皇出不意,举刀乱击,四击乃断其头,故道一之死至惨,识与不识皆哀之。
今幸大义昭然,凡为国死义之士,均先后表章各在案。兆铭等对于刘道一,既悉其生平,复迫于公论,未敢再事含默,用胪列事实,公恳大总统鉴核批奖,准予列入大汉忠烈祠,同享祀典,并宣付国史院立传,以顺舆情而慰忠魂。民国幸甚!谨呈。
呈袁世凯文
(1912年4月27日)
(1912年4月27日)
南京留守统辖南方各军黄兴为申请事:据云南吕志伊等呈称:云南烈士杨振鸿,留学日本振武学校,自己已入同盟会,丙午毕业回滇,鼓吹革命主义,不遗余力。滇中英俊多受其感化,民气膨涨,以是时为极盛时代,滇吏嫉之,欲杀烈士者屡矣。嗣后用笼络政策,任烈士为腾越巡防军管带,烈士窃喜兵柄在握,可以为所欲为,抵腾越后,即密为布置,拟先占腾越、永昌,进据大理为根据地,再进取省城,事未及行,已为腾越伪道侦知之,电省请就地正法,烈士遂由腾越出缅甸,复至日本。河口事起,烈士与志伊等倡设云南独立会,宣布满虏罪状,誓率全滇人士,与满虏断绝关系,以为河口起义诸君之后援,并声言以云南独立为中国独立之基础。当时留学界之到会者,约二千余人,集资千余元,烈士与同志二十余人,渡海回滇,甫抵香港,而河口事即失败,烈士复约集居正、何畏诸同志至仰光,一面创设《光华日报》,以开通民智、振兴祖国为宗旨,激励南洋一带华侨,并秘密输入内地,一面则嘱同志入滇西之腾越、永昌等处布置。其规划腾永,曾三次著手,前二次均失败,至第三次则一切布置渐臻完善,志伊仍留仰光,主持报务,及筹办善后方法,烈士则由干崖赴永昌等处。是时前清伪总督锡良悬有五万金之赏格,购烈士头颅,而烈士则绕从崎岖鸟道、人迹罕至之地,昼则伏于草间,夜于间程而进,冒霜露,犯荆榛,步履驰驱于蛮烟瘴雨之域,艰辛困苦,于斯为极,乃未及抵永,伪官已侦知烈士等之作为,调集各巡防营,严密防备,既抵永昌同志诸人,半为伪官逮捕,烈士见事势如此,无力可为,欲再往仰光为后图。星夜行六七十里,至蒲缥,愤恨填膺,遂吐血而死。死时仅一人在旁,以布帛草席,裹置潜埋于荒土内,此次滇中光复,在事诸人,念滇中革命种子,皆烈士一人播种之力,特由蒲缥迎烈士忠骸,葬于滇中五华山上,拟立祠致祀,为云南大纪念。烈士因尽力革命事业,家计萧条,遗一子一女,俱幼稚。志伊等窃念今日共和成立,半系诸先烈不辞艰难困苦,断首糜躯,以激励人心之功。杨烈士于滇城革命提倡极力,厥功甚伟,凡饥寒交迫,危疑险阻之境,皆身亲备尝,而其气不稍馁,志不稍屈,再接再厉,愈挫愈坚,乃以大业未成,竟悲愤呕血而终,其志盖苦,而其遇独难,属在后死,敢不尽表彰之责,用特呈请查照恤赏章程从优核办,以慰忠魂,而历来兹。等情。准此。窃查烈士杨振鸿奔走国事,历尽艰辛,以致呕血而死,深堪悯恻,拟请按照前孙大总统核定恤赏章程所定右将军阵亡例,给予一时恤金一千元,遗族每年抚恤金六百元,以慰忠魂而安者。是否有当,恳请大总统允准批示祗遵,再由留守发给恤金并恤金发以证书,以昭信守。所有申请照章给恤缘由,理合具文申请大总统鉴核施行。此申大总统袁。
南京留守黄兴申请将云南烈士杨振鸿照章给恤由。批:据申已悉。杨振鸿即照所拟议恤,交国务院备案。此批。四月二十七日。唐绍仪署名。大总统印。
致复熊希龄书
(1912年4月)
(1912年4月)
秉三我公大鉴:
手示敬悉。财政困难自是实状。民国成立以来,为此不能活动,我公想已默察。然得人则理,方针不紊,自能整饬。我公综核之材,著于天下,公如不出,奈苍生何?弟亦以菲材,勉支东南残局,盖匹夫之责,不能卸也。统一内阁,发表已久,海内跂望,列强注视,若迟不就职,诚不如无政府之犹可支持。今日危险较前百倍,务望我公出面,综理一切,财政前途幸甚。手颂筹安。弟兴顿首。
再:参议院已非前日之比,若有提案,必秉理通过,不必介虑也。
又启者:少川先生来沪为借款事,尤望实力襄助,以底于成。江南财尽,数日内非有大款,弟殊不保,牵动大局必矣。我公其以救国者救我,铭感无已。兴再行。
附录:熊希龄致黄兴书(1912年4月)
克强先生阁下:
顷闻公以东南大局之故,允为留守,且在参议院劝告国人,声泪俱下,高洁之诚,大公之量,足以式天下后世,而我湘尤为壮色,曷胜钦服。龄以不学,忝为国民见推,得随诸君子之后,理应竭其智力,以酬国家。惟财政一门,本非专习,骤膺重寄,实无把握。去年我公组织内阁之时,欲以财政见属,龄即再三恳辞,知我如公,当蒙见谅。此次初登报章,龄即电辞,唐总理过沪,又复面恳,良以内阁初成,重在预定方针,方针一误,挽救为难,龄既无贯通中外之学识,安能规画重大之政策,与其陨越于后,何如审慎于先。刻已函达少川总理,仍申前请,我公向知龄者,务求力为解释,另选贤员。龄亦国民分子,断不敢偷安逸,除财政外,无论何项职业,皆愿为之。我公一言九鼎,必可为龄排难解纷也。用特肃恳,乞赐保全,感激无已。专此,敬叩台祺。弟希龄顿首。
致光华高等医学校电
(1912年6月3日)
(1912年6月3日)
光华高等医学校诸君鉴:
苛电悉。君等赤忱爱国,共助义捐,实深佩慰。捐章已由敝处拟订电达中央矣。黄兴。江。印。
致袁世凯等电
(1912年6月4日)
(1912年6月4日)
北京袁大总统、唐总理,陆军、参谋两部,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各报馆均鉴:
方今财政困难,实由于兵饷之多縻,而节饷裁兵洵为救危之第一着。此间军官之顾念大局,自愿解去兵权者迭经通电布告。兹据二十二师长林震,蒿目时艰,熟筹事势,已将所部军队陆续遣散,余数无多,师长一职亦即自愿取消,牺牲权利,解甲归田,非深明察义者,不能出此。师长一职已着准予取消,特电奉闻,伏希鉴大[察]。南京留守黄兴叩。
致谭人凤电
(1912年8月)
(1912年8月)
武昌都督转谭先生人凤鉴:
顷接湘电,电称:昨铁路公司开会研究,大众赞成,祈速返湘,布置一切。特为转达。黄兴。
致谭延闿等电
(1912年10月21日)
(1912年10月21日)
长沙谭都督、王军长并转各师、旅、团长、军事厅诸君鉴:
见报载组公洽电,顷又接号电,敬悉吾湘士兵退伍已办理妥善,无任钦佩。公等赤诚爱国,筹画精详,实为前途造福不少,各兵士深明大义,共谕苦心,尤堪欣慰。相见在迩,先此电达敬意。黄兴叩。个。
与熊希龄致谭延闿函
(1912年10月21日)
(1912年10月21日)
组安先生都督阁下:
敬启者。前因李君燮和等创办上海东方日报,苦于常款无著,兴等以该报为吾湘特别机关,拟以所劝捐汉冶萍公司报效股票十万元,充该报常年经费,曾经函达冰案,甚荷赞成。讵料该报以种种困难,设立未久,宣告停版,此项股款无须提拨,自应另觅他项公益,以期补助。兹经兴等在京再三商酌,均以为湘中民气强盛,重在教育,教育之方又宜以提倡民立学校为归,庶足以收普及之效。查有长沙楚怡学堂、明德学堂、沅州务实学堂,均属民立学校,且在五年以前经营惨淡,历尽艰难,乃能有此基础。现值民国成立,力图再振,尤望公家之补助,方免功败于垂成。拟请我公将前函所请以汉冶萍公司股票,提拨东方日报之股票十万元,分为三项,以四万元拨归楚怡学堂,以六万元拨归明德及务实学堂,两校各分三万元。作为常年经费,不得挪作他用,似此以公济公,洵于民间教育大有裨益。专此奉恳,务乞我公速赐裁夺,并饬吴委员章,将所存股票按照摊分数目,发交楚怡、明德、务实三校收领备案,实为公便,并颂台安。
致袁世凯等电
(1913年1月12日)
中俄交涉,各国将出而调停,绝非正当之办法。为今之计,必须先行征库,名正言顺,大兵一临,迎刃而解,俄人胆寒,活佛授首,乃民国开幕第一鼓掌欢迎之乐事。若抱定和平宗旨,民国必丧失主权,认可各国调停,列强必多要挟。暴俄侵我库伦之权利,列强贪图我土地之报酬,豆剖瓜分,祸悬眉睫,请大总统慎重其事。(1913年1月12日)
附录:袁世凯复黄兴电(1913年1月15日)
黄君电亦有理,惟此事非通筹全局,灼知真相,不能解决。
湖南筹蒙会简章
(1913年1月13日)
(1913年1月13日)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本会为筹备蒙事而设,故定为湖南筹蒙会。
第二条 本会以保全领土、拥护主权为宗旨。
第三条 本会会务分下列各项:
一条陈政府筹蒙方略。
一提倡军国民教育。
一唤起一般人民注意边务。
一赞助屯垦实边政策。
一振兴国家财政,实行五族经济大同银行,主张民债。
一研究军事口画。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中华国民已达成年口具爱国热忱留心蒙事与本会宗旨相合者,由本会三人以上之介绍,经调查认可,得为本会会员,分下列各项:
一中外各学堂毕业者。
一经验最深学识优长及奔走国事者。
一熟悉边务或能特别认捐者。
第五条 凡入会会员须先填具入会志愿书,经本会查阅后给与入会证书。
第六条 凡会员须遵守本会宗旨,皆有介绍同志入会之义务。
第七条 会员入会时须纳入会金一元。
第八条 会员得被选为本会职员。
第九条 会员中有不正当行为,经调查员报告,评议员议决,正副会长认可后,宣布除名,分下列各项:
一不守地方安宁秩序之法规及借名造谣惑众、扰乱人心者。
一破坏会中全体名誉者。
一在本会举止不端、无理暴动者。
第三章 职 员
第十条 本会设职员如下:
一名誉会长。
一正长一人。
一副长六人。
一评议长一人。
一评议员三十人。
一干事员暂不定额,量各股事务之繁简得临时增减之。
第四章 职 务
第十一条 本会职员均为无给职。
第十二条 正会长代表本会综揽会务,副会长襄理本会一切事务。
第十三条 评议员评议本会重要事件。
第十四条 干事分股治事,其事务如左:
一总务股掌理辅助正副长一切事项。
一调查股掌理关于蒙事调查事项。
一军事股掌理对于军事研究事项。
一经济股掌理关于口口款项事项。
一编辑股掌理关于编辑出版事项。
一演说股掌理关于蒙事演说事项。
一交际股掌理关于联络各团及对外交际事项。
一文事股掌理关于来往函牍事项。
一会计股掌理关于本会收支及财产经理事项。
一庶务股掌理关于本会制用一切事项。
第五章 选 举
第十五条 正副会长由全体大会用无记名连记投票法选举之,得票多者为正会长,次多者为副会长,或公推亦可。
第十六条 评议员由全体大会用无记名单记投票法选举之,或推定之。
第十七条 各股主任干事及副主任干事由全体大会用无记名单记投票法选举之,或推定之。
第六章 会 期
第十八条 本会会期如左列:
一全体大会由评议员或干事员认为紧要事宜应开全体大会者,得请正副会长择期通告开会。
一干事会每星期三日或六日开会一次。
一评议会每月开会一次。
第十九条 本会遇有特别重要事件或紧要重大事件,不及召集临时大会,得由正副会长召集全体职员评议员开会取决。
第七章 会 费
第二十条 本会会费以左列各项充之:
一会员入会金。
一会员特别捐。
一会员自由捐。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计股应按月造具清册,送交正副会长审查后再报告全体大会。
第八章 会 场
第二十二条 本会假定贾太傅祠为事务所。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简章经职员二十人以上或会员四十人以上得提议修改。
第二十四条 本简章自议决日施行。
致孙毓筠电
(1913年2月27日)
(1913年2月27日)
孙少侯先生鉴:
迥电敬悉。近日频闻流言更甚,人心险诈,良用浩叹。惟在智者足以止之。我公近寓京城,见闻确实,维持匡正,胥赖贤明,兴足病未愈,而怔忡复剧,倘得稍可,自当力疾北行,以慰雅望。谨以奉闻,即希谅鉴。兴。沁。
纪念民国成立四年电
(1915年10月10日)
(1915年10月10日)
共和之本,创自东京,共和之基,存于心理。一夫作乱,千夫能指,无病而死。
唐继星阙麟书二先生追悼会启事
(1916年10月23日)
(1916年10月23日)
敬启者:唐、阙二公奔走国事,牺牲一己,一则横遭惨死,一则忧劳陨命。且癸丑以来,协同进行之郭文元、柳智远、陈兰波、宋遵义、邵植三、孙驭风、徐仰山、刘子元、邱丕振,秦万峰、毛汉武、黄口口、崔长荣、刘锦山、朱德盛、王振夏、赵祖泽、张良明诸烈士,先后殉国。凡我同人,罔不悲悼!兹订于十一月二号下午一时至四时止,假沪城九亩地新舞台召开追悼会,暂设事务所于嵩山路十六号。如蒙海内同志及各界诸君赐赠挽章诗对,以光幽德,请寄事务所唐祁钦君收存,特此通告。发起人:孙文、黄兴、唐绍仪、伍廷芳、孙洪伊、谭人凤、温宗尧、王宠惠、胡汉民、张人杰、张继、冯自由、柏文蔚、钮永建等七十三人公启。
(原载:《湘学研究》,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