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关于蔡锐霆等抚恤一案的指令
辛亥革命网 2011-06-22 00:00 来源:江西宜丰《蔡氏族谱》 作者:李烈钧 查看:
国民政府指令 府秘字第 號
令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1)
呈一件:为“蔡匡(2)等请求发给故员蔡锐霆等抚恤一案,无案可稽,请求核辨”由。
呈悉。查蔡锐霆早岁加入同盟,献身革命,民国二年任江西全省水巡总监,癸丑讨袁颇著战功;义师败绩,复奔走海内外,续图匡复,志节可嘉。民国三年奉 总理令派回国,计谋举义讨袁,为袁世凯贿嘱沪英领事逮捕引渡,是年十二月就义于浔(3)。其弟康国与怒飞及子炳闾,又复先后因公殒命。民国十一年春 大元师孙公以蔡氏父子、兄弟、叔侄四人,或为国捐躯,或因公殉难,情殊可悯,特明令追赠蔡锐霆、为陆军中将,蔡康国为陆军步兵中校,蔡怒飞、蔡炳闾为陆军步兵少校,并各照赠职阵亡例从优议恤在案。蔡氏一门忠烈,古所难能。似此成仁大节,该省应有知者。该蔡匡等所呈确属实情,仰即遵前令从优议恤,以彰忠烈而励来兹(者)。仍(并)将辩理情形,具覆备查,是为至要。此令。
主席 李烈钧(4)
中华民国十六年十月 日
(原载江西省宜丰县《蔡氏族谱》,我群易知整理)
我群易知注:(1)朱培德是宁汉分裂时武汉国民政府任命的江西省政府主席,却向南京国民政府呈文,并接受南京国民政府的指令,这是民国史上的一件怪事。
(2)蔡匡(1888一约1930),字国屏,江西省宜丰县人,洪江会首领,我群社和易知社社员,同盟会和共进会会员,是同盟会江西支部主盟人蔡突灵和讨袁军副总司令蔡锐霆将军的胞弟。1906年率领宜丰洪江会员参加了萍浏醴起义,清末从南京征兵学校毕业,辛亥革命时任江西民军营长。后参加二次革命,湖口起义失败后被通缉,袁氏派兵查抄宜丰蔡家,老父幼弟均被拘捕,蔡匡与侄女蔡脱姮赴同盟会员熊公福家做客而幸免于难。后在上海和南京协助蔡突灵、蔡锐霆筹划反袁起义;二哥蔡锐霆被捕牺牲后,蔡匡与胞姐蔡蕙设计处死了出卖蔡锐霆的叛徒,并割下叛徒的头颅祭奠蔡锐霆烈士。1930年左右,蔡匡因病在家乡宜丰去世,葬县城南屏山。
(3)浔:江西省九江市的简称。据蔡锐霆的侄女蔡脱姮回忆,蔡锐霆就义的日期是1915年1月18日(农历甲寅年12月初四),地点是九江(赣北)镇守使衙门后花园。
(4)1927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被汪精卫、李宗仁逼迫下野,10月出访日本寻求支持。时任南京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兼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的李烈钧坐镇南京,代行主席职权。本文就是南京国民政府接到江西省政府关于蔡锐霆等抚恤一案的呈文(请示)后,李烈钧以国民政府主席名义发给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