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辛亥革命,和而不邪 [投稿]
辛亥革命网 2011-04-18 00:00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吴毅峰(2011年4月18日)  查看:
纪念辛亥革命,和而不邪
作者:吴毅峰(2011年4月18日)
最近,在网上看到历史学家章开沅的一则童年经历,感触很深。章教授是安徽人,曾经在武汉生活过,被一个同桌的武汉小姑娘欺负过,因为他那个时候“又瘦又小”,所以“曾发誓不再来武汉”。后来,章教授在少年时代还因为“打抱不平被学校开除”。他的经历值得深思。
一个又瘦又小的小孩老是被欺负,还发誓不再来武汉了,长大成了历史学家,还因为研究“辛亥革命”而和武汉结下了不解之缘;一个又瘦又小的小孩曾因为受到学生运动的影响而作画讽刺“凶神恶煞的教务主任”,最后导致被开除。还好童年经历没有影响章教授的学术成就。
中国传统社会的习惯是讲求“同”与“和”;但是,却排斥“不同”;因此,千百年来,中华大地上“同而不和”的人远远地多于“和而不同”的人。许多人表面上和和气气,你好我好,情同兄弟;可是,在私底下,甚至在关键的时候,那就你死我活地对掐,俗称为“窝里斗”。
中国人的“窝里斗”是一种文化弊端,因为它极大地伤害了中华民族的元气,也破坏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在这个“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环境中成长的一代又一代的很多人表面看上去很和谐,其实在内心中多少都有一些邪邪怨气。当年的孙中山和他的很多革命同志不和,有时甚至是兵戎相见,你死我活地对着干。孰是孰非?一些历史学家根据自己的研究说出了很多的观点,都值得尊重,包括“孙中山和陈炯明谁也说不上谁背叛谁”。想想确实有意思。
中华文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因为讲求“和谐”而导致是非不分的现象。在西方人的思维模式中,任何的一个事件发生,一定有一个主要因素和一些次要因素。判断一个事件的对错,不在于全对或者全错,而在于分清正确的比例和错误的比例。这种人性化的思维模式在法庭的判案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也就是分清是非的主线。可是,中华文化更加倾向于以利益为依据来判断是非,也就是如果关系人与判官有利益关联的时候,即便有大错,判官也可以尽量地摆平,直到加害者和受害者各打五十大板;如果关系人与判官没有利益关联的时候,那可根据判官的喜好和将来的利益趋向,要么让一边全输,要么让一边全赢。这其实就是双重标准。
小孩如果打架,通常“又瘦又小”的吃亏,因为他打不过,也不敢回家讲,怕被人瞧不起。可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自尊心,也有自己的才华;因此,积攒下来的怨恨有时会更大规模地爆发,以至于不可收拾。在一些事件中,出手很重的人经常是很老实的,也是很本分的。
如果我们把眼光放到整个社会,情况也是如此。弱势群体经常很老实;可是,他们的潜在破坏力也最大。孙中山应该是一个典型。他在美国留过学,懂英文,个头也不大,后来为什么那么反骨呢?经常,人们可以在广州孙中山纪念堂旁边的广东省省政府看到前来申冤的人。这些人看上去很老实,很怯懦,特别是当公安人员安插在他们身边的时候-他们三三两两总会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在聊天,其实就是在掩饰自己的心虚,也让人家觉得他不是带头的人。
来申冤的不一定都是对的;就像在美国一样,上街游行所提出的诉求不一定是合理的。可是,在传统中国社会中,人是讲究面子的,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抛头露面的。从他们的标语来看,申冤的主要焦点就是官员的腐败和司法的不公。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官员如果贪污,司法如果不公,那么弱势的百姓一方面会忍让,另一方面会在私底下做出一些自我补偿的“刁民行为”来。“辛亥革命”告诉世人,社会稳定在于和谐,更关键在于和而不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