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三一九”,解读公权力 [投稿]
辛亥革命网 2011-03-18 00:00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吴毅峰 查看:
又见“三一九”,解读公权力
作者:吴毅峰(2011年3月18日)
一晃七年过去了。在这七年当中,海峡的关系真的像李白诗词《早发白帝城》所描述的那样,“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两岸的“猿声”不但有“台独”声,还有质疑声。
2004年3月19日,陈水扁和吕秀莲在台湾遭枪击,造成枪伤。按理说,台湾的第一把交椅和第二把交椅被枪击,那肯定是台湾的头等大事,因为法律赋予了所有破案的公权力。然而,七年过去了,真相没有水落石出,质疑声却慢慢地沉寂了;与此同时,“台独”势力也改变了策略,变得更加的隐蔽和低调了。可是,台湾民众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提升呢?没有!2010年11月26日,连胜文遭到枪击,还被民进党诬蔑为“自导自演”。连胜文从此不再敢站台。
连胜文也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台湾前副领导人连战的儿子。奇怪的是,如此重大的刑事案件在台湾频发,但是却都无法得到最终的侦破,不能不说是台湾司法制度和司法力量的耻辱。人们都知道,为了实现私权力,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都有一定的公权力。掌握公权力的机关行使公权力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公权利和私权利,保证受害者获得防御性的公权利。在台湾,人们对于公权力和公权利的理解比在大陆来得更加的普及;遗憾的是,普及不等于实现。
早年,孙中山先生提出“三民主义”,其中就有“民权”。那么,民权到底是什么呢?民权不只是一个所谓的“民主制度模式”,或者说不只是一套“每人一票的选举方式”;民权的核心是公民得到宪法的保护,拥有宪法所保证的所有权利。台湾的“中华民国”有自己的“宪法”,可是却无法保证百姓的权利,甚至连第一把手和第二把手及其子女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证。
吕秀莲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方面,这不排除吕秀莲把“三一九”枪击案变成自己的政治资本的一种策略,另一方面,吕秀莲的确有权利质疑台湾有关部门的能力,包括行使公权力的能力。同样的,连胜文也拥有这种质疑的权力。平心而论,如果连胜文遭受的枪击案非自导自演的话,那陈水扁和吕秀莲所遭受的枪击案也可以说并非自导自演,除非真相得以还原。
可是,在台湾,真相的还原并非易事,在某种程度上同中国大陆的司法腐败一样让人惊讶。美国鼎鼎有名的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来自台湾,也参加了“三一九枪击案”的侦查。结论是一直模棱两可,除了说一些诸如“有多少物证就说多少话”的套话之后,其它别无新意。这到底是李昌钰不说,不想说,不敢说,或者不想那么清楚地说呢?这恐怕得留待历史解密了。
两岸的政治圈里不乏口才和思辨力极强的高手。可是,在功利思想的左右之下,辩证的能力成了人们抬杠或者抬轿的能力;人们一方面追求非黑即白的简洁和快捷,同时又会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来制造各种矛盾和对立,最后造成的结局就是万事都不会有结果,不会有结论。于是,众人们不敢在社会上提倡正义和公正,因为提倡正义和公正本身就容易引发争议和攻击。
在功利社会中,良心成了商品,是可以出售的。于是,公民的权力便受到了玷污。早年孙中山所提倡的“民族主义”已经得到两岸政府的共同承认;“民生主义”也在今年大陆的“两会”中得到大陆官方的重视。可是,对“民权主义”的不同解读却成了两岸之间的共同困境。
有人说,大陆的“五不搞”不利于两岸互动。持这种观点的人首先必须自问,自己在家里民主吗?自己的父母民主吗?自己的团体民主吗?如果都不是,那么对民主的解读就得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