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辛亥革命,让法官不必当街喊冤 [投稿]

辛亥革命网 2011-03-26 00:00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吴毅峰(2011年3月26日)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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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辛亥革命,让法官不必当街喊冤

作者:吴毅峰(2011年3月26日)

 

        两岸的司法腐败已经是尽人皆知的惨不忍睹了。对于中华民族来讲,腐气猛于虎。慎慎慎!

        最让人心酸的就是去年湖北一位法官为了给亲属维权而当街喊冤。理发师无法为自己理发;医生无法为自己诊断;如今法官无法为自己及自己的亲属维权!如果说,法官的“无法”维权是他的耻辱的话,不如说那是法律的耻辱,亦即遵纪守法者的耻辱。无法无天肯定会出事。

        根据中国官方英文版《中国日报》于2010年6月22日报道,湖北某市有一位法官为了替自己的妻子争取合法的劳动权益,竟然徒劳地努力了两年,最后不得不拿着大大的“冤”字招牌,斯文和略带羞涩地站在省高院外面的马路上,面对人来人往的漠然,面对也许是同事的粗暴对待。面对此情此景,笔者相信,这不只是这位湖北法官的不幸,更是国家法律的不幸。

        笔者见过很多喊冤的场景,比如在广东省政府门前就很多。不过,据说广东省政府处理上访人员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可是,法官当街喊冤,相信很多人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人如果不是被逼到无路可走,怎么会拉下老脸来喊冤呢,更何况他是一位法官啊!一位法官,如果不是清廉的,他怎么可能走过这两年的喊冤历程,最后被世人所同情,而不是被“贪污,或者腐败”所击败呢?一位本来是主持正义的法官,为什么连自己太太的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呢?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又怎能保障法庭里当事方的合法权益不被野蛮地侵犯呢?

        根据2010年8月1日的中国报道,中国法官在“十大诚信职业群体”中排名第七。看了这个排名,笔者哭笑不得。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护公民诚信的法官群体的“诚信度”竟然排在第七?想到同一天的中国报道称,中国“29个省区市GDP之和超全国统计8000亿。如果,中国的官方统计的准确度如此不堪一击的话,人们也就不难理解法官为何甘当老七了。

        2003年9月26日,《天府日报》刊登了新华社记者《深入调查中国法官素质》的报道,最后一句话是“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刻不容缓”。最近这几年,中国法官素质肯定有很大提高,所以才有像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庭宋鱼水这样的法官好榜样。可是,其他的法官呢?是不是还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呢?是不是给了钱就松不给钱就紧呢?是不是房地产商无耻地欺诈顾客之后摆平了就可以“公正地保护房地产商的合法权益呢”?根据去年网贴曝光,“一名低智人士进入了广东某法院工作,此人的父亲正是该法院的院长”。这位院长说,他的儿子不是帖子里描写的那样“傻”(流鼻涕,时而伸手东摸西摸,时而蹦蹦跳跳,时而讨吃讨喝,时而又哭又闹),只是“做事没有那么正常”,“还是上过高中的”(2010年7月27日)。

        相对于这位“做事没有那么正常”的法院工作人员来讲,该法官以及他的太太就比较“玩得不好”了。她在法院当了10年的清洁工,被清退,其内情广大的读者不清楚,也不必去了解;可是,当该法官有疑问的时候,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讨个说法,为什么就那么难呢?如果是该法官错了,那么法院完全可以拿出合情合理的判决书出来,广告天下;如果是法院错了,那么法院凭什么那么无情地对待这名穿着制服当街申冤的法官呢?不知此事是否已解决?

        法院说,该法官不能穿着制服办私事。说得好!那么,那些穿着便服办私事的法官就合法吗?那些坐着公车办私事,搞“房事”的官员就合法吗?当一个法官被委曲到必须走上街头的时候,我相信法律的尊严已经被践踏,就像当年文革中老帅们人格尊严被野蛮地践踏一样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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