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中军民关系的经验教训及现实启示

辛亥革命网 2011-03-27 00:00 来源: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作者:张明庆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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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1年10月10日,爆发了震惊中外的武昌起义,进而发展成为遍及全国的辛亥革命风暴,推翻了清朝的专制统治,结束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孙中山先生在领导这场民主革命运动中,提出了“武力与国民相结合”等重要思想;黄兴、蔡锷等人在领导军队推翻封建帝制和反对军阀专制统治的武装斗争中,提出了军队“以国利民福为唯一宗旨”等主张,进行了一些密切军民关系的实践活动。但由于中国资产阶级的历史局限性,他们没有真正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战争,其斗争基本局限于社会上层和借助他人武力,最终导致革命成果被袁世凯窃取而归于失败。认真研究辛亥革命中军民关系的经验和教训,对丁.新世纪新阶段我军正确处理军政军民关系有着重要的启迪和借鉴作用。

       一、辛亥革命中军民关系的基本经验

        辛亥革命是在清王朝日益腐朽、帝国主义侵略进一步加深、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初步成长的基础上发生的。其目的是推翻清朝的专制统治,挽救民族危亡,争取国家的独立、民主和富强。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立志“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全身心地投入这场革命斗争,并逐渐认识到军队与民众关系的重要性,阐发了一些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军民关系的重要思想观点;黄兴、蔡锷等人也在建军宗旨、全民皆兵、军事教育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正确主张,并进行了大量密切军民关系的实践活动,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

       (一)“武力与国民相结合”

       早在辛亥革命前,孙中山先生就在《军政府宣言》中指出:“军队为人民戮力破敌,人民供军队之需要及不妨其安宁。”“战士不爱其命,闾阎不惜其力,则革命可成,民政可立。愿我四万万人共勉之!”他主张建立一支每个战士都能“为主义而奋斗,为主义而牺牲”的军队。他在晚年总结辛亥革命的经验教训时更为明确地指出:“凡武力与帝国主义结合者无不败;反之,与国民结合以速国民革命之进行者无不胜。今日以后,当划一国民革命之新时代,使武力与帝国主义结合之现象,永绝迹于国内。期代之而兴之现象,第一步使武力与国民相结合,第二步使武力为国民之武力,国民革命必须于此时乃能告厥成功。”武力与国民相结合的思想,反映出孙中山先生对革命政党拥有自己武装的重要性和使军队成为国民之武力的认识不断深化,表明他已经意识到依靠人民进行革命战争的必要性。

    (二)“以国利民福为唯一宗旨”

        孙中山先生主张:“凡是以人民为重,军人与官吏不过为国家一种机关,为全国人民办事。自光复以来,共和与自由之声甚嚣尘上,实则其中误解甚多。盖共和与自由,专为人民说法,万非为少数之军人与官吏说法。倘军人与官吏借口于共和与自由,破坏纪律,则如一盘散沙,又何能为国民办事?是故所贵夫机关者,全在服从纪律。如机械然,百轮相错,一丝不乱,而机械之行动乃臻圆满。此在有形之机关为然,在无形之机关亦何莫不然?盖在政治机关,自执事按级供职,必纪律严明,然后能收身使臂、臂使指之效;必收此效,然后可以保全人民、领土,与列强相竞争。”孙中山先生强调的“凡事以人民为重”,“为全国人民办事”,“保全人民、领土,与列强相竞争”。既是对军人的政治要求,也是对军队宗旨的表述。

        时任南京临时政府陆军总长和参谋长的黄兴多次强调:军队“以国利民福为唯一之宗旨”,“维持社会、保卫国家,为军人固有之天职”他向军人提出三项基本要求:

    “兴自今之后,所殷殷期望于诸君之者三:日爱国、日保民、日服从军纪”可以说,“国利民福”是黄兴为资产阶级军队确立的宗旨。

        民国初年的名将蔡锷认为,在列强环伺、中华民族处于亡国灭种的空前危机面前,“今日时局之危殆,祸机之剧烈,殆十倍于咸、同之世。吾济身膺军职,非大发志愿,以救国为目的,以死为归宿,不足渡同胞于苦海,置国家于坦途。须以耿耿精忠于衷,献之骨岳血渊之间,毫不返顾,始能有济”。由此可见,蔡锷是将“渡同胞于苦海,置国家于坦途”作为军队宗旨的,这既是对封建社会勤王忠君和捍卫礼教的建军宗旨的否定,又是其反帝爱国思想的体现。这也是民众在护国战争中给予蔡锷军队大力支持的原因之一。

    (三)“以安民爱民为本”

        建军与治军密不可分。军队建立后,有没有战斗力,能否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关键在于治军带兵是否有方。那么,治军带兵以什么作为根本指导呢?蔡锷对此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古今名将用兵,莫不以安民爱民为本”。如果对民众无端加害,不仅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反而会“修怨于民而招其反抗”,这样就会“上干天和,下招怨仇”。自取灭亡。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建立不久,鉴于当时由各地进入南京的军队名目繁杂、良莠不齐,时有扰害民间者,舆论  有所反应的实际状况,黄兴领导的陆军部于1月18日颁行  《维持地方治安临时军律》,规定任意掳掠、强奸妇女、焚  杀良民、擅封民屋财产、硬搬良民箱笼及银钱者枪毙;勒  索强买、私斗杀伤人者论情抵罪;私入良民家宅、行窃、  赌博、纵酒行凶者罚;有类似以上滋扰情形者,均酌量罚  办。2月9日,又通饬各军,要求对“恃强闹娼、聚  赌、酿酒及无故荷枪结队,嬉游街市,致与恶少痞徒无从  辨别者”予以严惩,以肃军纪。同时通告各省都督及  各军司令,禁止各省乱募兵饷。“其敢托名招募扰害地方  者,即迅速严拿,内各该处军法会议迅取供证,电部核办,  决不宽纵,以肃军纪。”19 12年4月11日夜,南京城  内失火,不法匪徒勾结部分驻宁赣军趁火打劫,白门桥、  太平桥一带商民被抢者不下数十家。事变发生后,南京各  军、师、旅长及警备司令、宪兵营长等或亲巡市街,或躬  往捕缉,或劝乱兵缴械回营,很快平息了哗变。4月12日,  黄兴决定收押第十四旅旅长邓文辉及二十七、二十八团团  长董福开、张惟圣,判乱兵二百余人死刑。发布戒严令,  并将两团乱兵送回江西遣散,后组织军事法庭公审,判上  述三人“一并革除军职,以儆顽懦。”赣军变乱平  息后,黄兴于4月14日发布命令,规定驻宁各军轮流放假  日期,之后又规定驻宁各军不得擅入南京女校  等,力图整肃军纪,维持南京地面的安定。  

       时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在即将解职之前,发布了  《令各都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电文》,指出各地存在的种种  不法行为,特申明准许受害人按临时约法来中央政府陈诉,  或就近向都督府控告。“一经调察确定,立予尽法惩治,并  将罪状宣告天下,以昭做戒。”尽管当时革命党没有建  立自己的武装力量,对起义中的军阀部队也难以控制,上  述纪律的实际施行效果不甚明显,但仍赢得了民众的一定  好感和支持。

    (四)“结天下之盟,作国之民气”

        在辛亥革命中,革命军十分重视宣传动员民众支持革  命斗争。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成功,次日宣布成立  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军政府发布电文。号召各省军民为  推翻清朝建立民国而奋斗:“……义帜一张,全军响应,半  日之间,三镇砻服,足见人心思汉,天下乔诘卓鸷而不甘  雌伏于建虏之下者,已非一日。……但义师崛起,兵力犹  孤。进取之军,或不足以供遣派,则恐时机一去,而大局  全非,汉族兴亡间不容发。……今者鄂军起义,汝等当蜂  起相助,攻城先登,陷阵却敌,斩将搴旗,以销宿愤,而除公敌。大功告成,当锡汝爵。无功者亦收为良民,而同安畎亩。惟行军之中,当知纪律。凡戕杀外人,焚毁教堂,劫夺良民者,杀无赦。望稍为留意焉可也。要之湖北当天下交冲之地,尤汉族兴亡所关,凡我同仇,均当协力。长于权变者以参军政,富于资财者以输军饷,勇于敢死者以从军事,精于战略者以司军令。结天下之盟,作国之民气。统率义师,宣言北伐。执彼虏魁,投之遐塞。伏望同胞。闻风兴起。……此真英雄用武之秋,豪杰建功之会也。”该文一经发布,全国响应,诸省纷纷宣告脱离清政府独立。

        1911年10月30日,蔡锷率军在昆明起义。他宣布革命宗旨:“满清专制数百年,纪纲不振,政以贿成,四万万同胞如坐涂炭。现在武昌首义,四处响应,皆欲扫除专制。复我民权。我辈军人,何莫非国民一分子。与其被疑缴械,徒手待戮,何如持此利器,同起义军,革命清廷,驱逐汉奸,复我河山,兴我汉室之为愈也!”11月1日,起义军民组织了“大中华国云南军都督府”,蔡锷被推为云南军都督。军都督府成立后,即向全省声明:起义“宗旨在铲除专制政体,建设良善国家,使汉、回、满、蒙、藏、夷、苗各族结合一体,维护共和,以期巩固民权,恢张国力。”

        由于革命军的积极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表现出了高昂的革命热情。知识分子、工人、农民、城市贫民、海外华侨、爱国士绅、少数民族热情拥护起义军和军政府,社会各界人士,纷纷上街游行欢迎起义部队,知识青年集会声援革命,百姓箪食壶浆支援部队,有的捐款献物,送医送药,有力地支持了革命运动。不过数十日,清朝政府大势全失。

       (五)“军事教育普及全国,则不待养兵而全国皆兵”    黄兴说:  “吾国生产力之薄弱,军费之不能得大宗供给,此为事实上无可免者,自欧战开始以后,战线之军队动以百万、数百万计,是非仅各国军队之发达,乃其生产力充足,故养此巨额军队而有余。以吾国现在之生产力论,实无此养育巨额军队之能力”根据当时中国生产力低下,经济不富裕,无力提供大批军费的具体情况,他主张平时少养兵,常备军可少,但要精兵。认为军队战斗力的强弱,并不在丁人数的多数,而主要在于健壮的身体。因此,重在训练,养成精兵,提高军队战斗力。辛亥革命后,黄兴多次强调:“现在以提倡尚武教育为重要。”并具体提出:“今后宜注意于军事的国民教育,自小学以上,于  普通教科书中加入军事教育,则国中多一就学之儿童,即  多一曾受军事教育国民,一旦有事,征集令朝下,夕可得  国民军在千万以上”“中学以上,令学兵二年。俾军  事教育普及全国,则不待养兵而全国皆兵”。他还主  张军队和生产建设相结合,寓兵于民。要求对军队加以整  顿,有的裁汰,有的改编,有的“或屯田开垦,或移民实  边,或建筑工程,或改编警察”。一旦发生战争,这  些人放下工具,拿起枪炮,就能走上战场。

        应该充分肯定的是,孙中山先生和黄兴、蔡锷等人的  上述军民关系思想是正确和先进的,在辛亥革命中也或多  或少地得到了贯彻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密切了军民关系。  但由于当时国民党所依靠的主要是他人武装,而这些军队  的成分复杂,动机多元,一些投机革命的军阀不可能把维  护民众的根本利益摆在治军带兵的重要位置,其领导的军  队也不可能广泛开展宣传民众等工作,因此,他们得到民  众支持是十分有限的。

       二、辛亥革命中军民关系的重要教训

       辛亥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但由于袁世凯拥兵威逼和  帝国主义列强的干涉,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胜利的成果  被袁世凯所窃取。导致辛亥革命先胜后败的一个很重要的  原因是,由于中国资产阶级政党及其军队的历史局限性,  他们没有真正认识到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摧毁封建势  力的极端重要性,只在一段时间内注意了宣传动员民众,  却忽视了解决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缺乏可靠的民众基础,  从而失去了广大民众的支持。

      (一)忽视农民问题的解决,失去了广大同盟军支持    农民问题是中国民主革命的根本问题。资产阶级政党  和军队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无所作为或无能为力,结果  使革命失去了最广大的同盟军的支持,成为少数革命党人  和军队的孤军奋战而遭致失败。毛泽东同志在总结辛亥革  命失败的历史教训时指出:“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  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领导这  次革命的资产阶级政党领导人及其军队将领,在理论上和  实践上都没有认识到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性,看不到农  民的迫切革命要求,因而不可能去真正解决中国的农村和  农民问题。除了进行地方政权形式上的变换之外,对农村  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秩序都原封未动。他们虽然看到了农民  的灾难和痛苦,并且主张用革命的办法去解除这种灾难和  痛苦,在同盟会的纲领中也曾提出“平均地权”的口号,  但实际上并没有被全体革命党人和军队成员所接受,也没能找到解决土地问题的有效措施,因而也未能真正实行“平均地权”,从而失去了动员广大农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革命斗争的作用,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勾结下,革命遭到失败是在所难免的。

    (二)轻视下层社会群众,革命力量十分弱小    领导辛亥革命的一些资产阶级革命党人认为,革命既不能指望官僚和贵族等“上层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也不能依靠“下层社会”百姓,认为“愚昧无知”的百姓也没有资格肩负革命的重任,而只能依靠他们所代表的“中层社会”,即中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才是革命的先知先觉和中流砥柱。有的革命党人和军队将领认为,民族民主思潮应灌输于中等社会阶层以上,至于老圃佣工、贱夫走卒、农氓役隶之流,是没有资格谈论革命的,对普通百姓表现出了严重的轻视态度。他们只看到了会党的勇敢和新军的武装,只依靠少数革命党人和军队孤军奋战,而没有看到会党和新军背后的广大群众中蕴藏的巨大力量。

    (三)忽视地方政权建设,地方豪绅继续统治和压迫人民

        政权问题是革命的根本问题。多数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和军队将领对于推翻清朝专制政权,建立共和民国的中央政权,认识是明确的。但是对于建立地方政权,特别是州县政权,则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和军队将领虽然曾提出在民权立宪政体下的地方政权建设方案,但是他们把问题看得简单化了,以为只要有了约法和议会的监督,“军政府”就会成为代表人民利益执行革命职权的地方政府。这种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反映出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和军队将领在政权问题上的幼稚和软弱。革命成功之后,江苏、湖北等地许多州县既掌兵权又秉政权的军政府不但没有成为名副其实的革命政权,反而完全落到了那些曾被革命党人称之为“民蠹”、“公敌”的地方豪绅的掌握之中,官僚士绅们占据了州县军政府的重要职务,实际上挖空了南京临时政府的墙脚,夺走了革命党人在农村的广阔阵地,州县政权成了地方豪绅继续统治和压迫人民的工具。 

        三、辛亥革命中军民关系的现实启示

        我们研究辛亥革命中军民关系经验教训的目的,在于从中得出现实启示,对新世纪新阶段我正确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所指导和借鉴。

    (一)必须重视军民关系理论的研究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我们从辛亥革命中可以看出,凡  是对军民关系理论的研究比较重视,对军民关系的重要性  认识比较深刻的革命领袖和军队将领,其领导的军队与民  众的关系一般说来就比较密切。如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武  力与国民相结合”的思想,黄兴提出的军队“以国利民福  为唯一之宗旨”的主张,蔡锷倡导的“渡同胞于苦海,置  国家于坦途”的建军宗旨,都对统一当时军队官兵的思想、  宣传动员民众、改善军民关系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军建设所处的社会环境发  生了明显变化。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市场经济日益发展,  社会竞争更加激烈,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状况,  军政军民之间因利益调整等因素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纠纷。  同时,我军也面临着信息化战争的挑战。如何在新的历史  条件下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形成人民战争的整体威力,保  证我军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迫切需要我们去研究探索。  为此,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推进中国特色国防和军队建设、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  军历史使命对军政军民团结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探索新形  势下军政军民关系的特点和规律,以不断创新的理论成果  指导军政军民关系实践。

       (二)必须对人民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

        政治动员是战争动员的首要内容,是搞好其他社会动  员的基础。只有对人民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政治动员,形  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才能强化人民群众的职责意识,  把踊跃参战支前的政治热情激发出来,全力以赴配合和支  援军队作战。在辛亥革命初期,革命党及其军队之所以能  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他们  重视宣传动员民众,其宣扬的一些政治主张反映了广大民  众的心声。如武昌首义成功后成立的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  及时发布文电,揭露声讨清廷的腐败和罪孽,号召各省军  民为推翻清朝建立民国而奋斗,很快得到了各地军民的热  烈响应。随即,蔡锷率军在昆明起义时也发布文电,揭露  满清黑暗的专制统治,号召军民为复我河山,复我民权而  战,从而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拥护和支持,迅速形成了遍及  全国的革命热潮。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既面临着发展的重要机遇,又面  临着多种安全威胁的挑战。我军应着眼未来战争的特点和  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做好包括政治动员在内的各项军事  斗争准备。在未来战争中,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运用各种现代传媒和舆论工具,开展强有力的政治动员,激发全体人民的爱国热情,坚定全体人民的必胜信心,形成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胜利的局面。

        (三)必须执行秋毫无犯的群众纪律

       人民群众对军队的态度,往往直接取决于军队的群众纪律状况。在辛亥革命中,孙中山先生和黄兴、蔡锷等将领,高度重视以严格的民众纪律约束军队官兵的行为,也收到了一定成效。如军政府曾要求禁止各省乱募兵饷,对任意掳掠、强奸妇女、焚杀良民、擅封民屋财产、硬搬良民箱笼及银钱者枪毙;勒索强买、私斗杀伤人者论情抵罪;私入良民家宅、行窃、赌博、纵酒行凶者罚:予以严惩,以肃军纪。但由于当时革命党还没有拥有自己的军队,对借用的他人军队难以控制,上述纪律的施行效果不甚明显,因此,革命党和军队得到的民众支持是有限的。

       我军创建之初,就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涉及群众纪律的主要有: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等。它的贯彻执行,把红军与一切剥削阶级军队鲜明地区分开来,使人民群众看到红军确实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支军队,真正是自己的子弟兵,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支援红军的积极性。解放战争中,“塔山英雄团”参加辽沈战役,奉命担任阻击敌人任务。部队驻在老自姓的苹果园里,干部战士从不拿吃老百姓一个苹果。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高度评价了这种模范行为,说:“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秋天正是丰收季节,我们的部队住在老百姓的果园里,没有一个战士吃老百姓的苹果。战士们说,不吃是高尚的,而吃是可耻的。我看了那个报道,很受感动。”实践证明,只有严格执行群众纪律,才能塑造军队的良好形象,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在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各级组织和领导必须坚持对部队进行群众纪律教育,把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建立在广大指战员高度自觉的基础之上,真正塑造我军秋毫无犯的文明之师形象。

      (四)必须实行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

       在辛亥革命中,有关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如孙中山先生提出“使武力与国民相结合”,“使武力为国民之武力”的主张;黄兴提出普及军事教育,实行全国皆兵,军队和生产建设相结合,寓兵于民的建议,对于加强军民团结,建设巩固的国防,减轻民众的负担,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虽然这些主张和建议未能得到充分关注和落实,但其思想的先进性是不可否认的。

        在新世纪新阶段,建立强大的军队和巩固的国防,是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我们必须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必须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支持军队建设作为拥军工作重点,配合部队完成训练演习任务,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形成军地协调行动、共谋打赢的局面;研究制定支持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继续协助部队做好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战备、训练和生活条件;进行经济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要求,充分考虑军事需求,形成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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