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后广东革命党与会党的冲突
辛亥革命网 2014-02-18 00:00 来源:团结报 作者:赖广昌 查看:
众所周知,辛亥革命时期广东会党与革命党有过密切的合作。辛亥革命后,两者仍然保持着密切的互动关系。从社会结构视角看,其互动主要发生于政治和军事领域,并围绕着权力分配和民军裁撤这两个焦点问题,以冲突的形式而展开。
会党被排政权外
出于愤懑立旗号
在政治领域,广东会党与革命党的互动主要围绕着权力分配而展开。广东光复后,革命党迅速以自己为主导,建立了广东军政府,军政府的主要职务和各部门均被革命党人所掌握,而且省议会也主要由革命党人与立宪派组成。而作为革命党的主要同盟者的广东会党,无一人获得重要委任,就连为革命作出较大贡献的会党首领,如王和顺、许雪秋、黄明堂等也未获得较高职位。非但如此,广东会党在光复后的政治归属方面也受到了类似对待。同盟会广东支部在组建新支部时,将黄明堂、王和顺等会党出身的同盟会员排除在“粤支部会员”名单之外,并在吸收新会员时,也稀有会党分子加入。
其实会党分子对参与军政府权力的分配是充满了希望的,他们绝大多数来自社会下层,具有浓厚的“打江山坐江山”的传统意识,尤其是在广东光复后,他们认为广东光复主要是他们的功劳,所以在光复广东后“皆趾高气扬,自鸣得意,并以中华民国系会党之新国,地方官吏非会党人不能优为之。”但随着广东军政府的成立,他们发现自己被排除在军政府和省议会等主要权力机构之外,这使得他们大失所望。
面对革命党的人为排斥,会党在角色认同上,很自然产生了一种异己者的感觉。正因为如此,他们试图通过各种方式来夺回他们认为本应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权益。他们或另立旗号,自称“大都督”;或设堂营私,“以染指政权”。会党的这些举动,不但无助于其获取权力,反而使当时广东“一般革命同志,不愿和这些队伍(即会党所组建的民军)混合”,觉得与会党交结“有污坏革命之名义”,甚至使时任广东都督的胡汉民“驾驭乏术,应付深感困难”,就连孙中山也不得不告诫会党:“须知国无法则不立,如其犯法,则政府不得不以法惩治之。”这无疑加剧了革命党和会党的对立,进一步强化了会党的异己者角色。
陈炯明督粤施举措
广东会党遭裁撤
在军事领域,广东会党与革命党的互动主要围绕着民军的“裁”与“留”展开。革命党对民军的处理是在陈炯明督粤后。陈在代理广东都督后不久,即以所部循军为基础,建立了正规军,并“无日不以裁制、遣散民军为念”。他在不与民军领袖协商情况下,即自行拟定了裁减民军计划,黄明堂、王和顺等会党首领明确表示反对,要求裁弱留强,合理编遣,不得裁撤他人部队,扩充自己实力。
很显然,会党不愿扮演被裁撤者的角色。但陈炯明对会党的要求不予接受,他先是捕杀了石锦泉,将石所部分别编遣,后又指责王和顺“包藏祸心,煽兵肇乱,希图推翻政府”,以武力消灭了王所部惠军。对广州以外地方的民军,陈炯明则以绥靖地方为名,派兵进行剿办,如派吴祥达出任潮梅绥靖督办,捕杀了民军首领许雪秋、陈芸生等,以及大埔县三合会首领温阿拱。又派兵前往连阳,围剿光复连阳的“复汉义军”。此外,陈炯明还在政治上积极争取孙中山等革命党领袖的支持,对那些会党首领“开诚布公,期晓以大义……使散者或安本业,编者各有承责。”
1912年3月12日,孙中山致电王和顺,称:“陈督设法安置民军,自为今日治粤必然之策”,要求王和顺等民军首领“遵守约束,共维大局。”在获悉陈炯明解散了惠军后,孙中山即致电陈炯明,称赞陈“坚强不挠,办理尤其合宜,民害之除,社会之幸也。”
1912年4月胡汉民督粤后,要求民军听从都督命令,并表示如民军无力维持,就予以遣散。陈少白等革命党元老也积极支持胡汉民的举动。
在革命党军事、政治的双重压力下,会党首领们只能接受被裁撤者的角色,黄明堂即致电孙中山表示“将军队遣散节饷,深合鄙意。”陆兰清亦表示:“一俟地方安谧,即解甲归农,同享民国幸福。若其无效,当正兰清之罪,以戒军人,以谢粤人。”其他会党队伍“统领皆深明时局,且有自请解散以为倡率者,余皆遵守命令,欣然领受恩饷功牌而去。”
由上述可见,辛亥革命后,广东会党与革命党在互动时选用了两对互相冲突的角色认同,即在政治领域互动时,革命党扮演了正统者的角色,而会党则扮演了被排斥的异己者的角色;在军事领域互动时,革命党扮演了裁撤者的角色,而会党则扮演了被裁撤者的角色。这种角色扮演上的差异,反映出辛亥革命后广东会党与革命党的关系已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
冲突之因缘何起
观念价值皆不同
冲突的主要原因不仅在于革命党对会党的“无情抛弃”,会党在革命后的破坏性作用,以及会党与革命党对权力的争夺,根本原因在于革命党建设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权的需要。
在辛亥革命后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权时,主要的执政者应该是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尤其是受过或愿意接受西方民主共和思想教育的社会精英。正是基于此,革命党以受过西方民主共和思想教育的社会各界精英为主组建了广东军政府。如此,就从执政层面上保证了新政权建设能朝民主共和的方向发展。
而广东会党虽然在辛亥革命中作出了较大贡献,但会党在组织建设上具有致命的缺陷,即“会党是家长式的领导,洪门习性,尊敬大哥,唯命是从”,“会党成员都是亡命之徒,只有‘义气’二字,可与之生,可与之死。他们欢喜赌博,敢于劫掠”。在思想上,会党“最重要的问题,是在各镇会党兄弟意气用事,不从(革命党)命令”,“这等人就是起事,也没有什么思想,不过图奸淫掳掠四字。或者借个名目,说是复明灭清,或者说扶清灭洋”,“不知民主共和为何事”。尤其是在革命后,会党“以为起义成功,就百事大吉了,根本没有想到如何巩固革命成果和进行建设的问题”。即使广东会党的主要首领,如黄明堂、王和顺、陆兰清、陆领、谭义等,也甚少接受过良好教育,尽管革命党曾有意识地对他们进行过民主共和思想教育,但收效不大,以至于他们“于共和原理,民权主义,皆概乎未有所闻,故于共和革命,关系实浅”,因此导致在民主共和政权的建设中“会党首领难用,与其乌合之众不足恃”。
由此可见,并非革命党不想使用会党成员,而是其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不符合建设民主共和政权的需要,只能将其排除在广东军政府之外。但会党对此并不理解,反而心怀不满,采取了前述的诸多过激行为。如此一来,革命党为了确保建设民主共和政权目的之实现,与会党的冲突也就在所难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