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真假平等”观浅议(2)
辛亥革命网 2013-07-23 00:00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韩剑锋 赵小尚 查看:
“真平等”与“假平等”
孙中山在以上两种不平等的基础上,终于发挥出了独具特色的“真假平等”观。所谓“真平等”就是人们政治地位的平等,即消除“人为的”不平等;而“假平等”则是用人为的方法压平“天生”不平等的做法。这种是违反“平等”真谛的“假平等”,只有实现真平等,世界才能进步,人类才能进步。
孙中山把“真平等”限定在政治领域,主要是强调政治地位、政治权利的平等。关于孙中山把“真平等”限定在政治领域的问题,他认为,经济平等是政治平等真实性的基础和体现,而政治平等则是经济平等实现的前提和保障。政治平等是强调人与人在政治地位、权利、规则上的平等。在近代中国受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双重影响的背景下,实现经济平等的前提,首先是要反对帝国主义和推翻封建专制,以政治上平等为经济上平等扫清障碍。孙中山特别强调政治平等对经济平等的保障作用。他不是不讲经济平等,而是更重视政治平等对经济平等的作用。
孙中山把不管“聪明才力”差别的“压平”,看作是违反“平等”真谛的“假平等”。因为“人为的”压平,必然会损害“聪明才力”者的利益,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导致社会发展动力不足、效率下降,结果是“世界没有进步,人类便退化”。所以,为了促进社会进步,就必须鼓励人们发挥“聪明才力”的积极性,并保护人们运用“聪明才力”所取得的成果。由于人与人“聪明才力”差别,必然造成人与人在现实中的不平等。随着这种不平等的不断扩大,人们便产生了使之平等的强烈意愿。
如何在不损害社会进步的前提下实现这种平等,孙中山认为实现这种平等是一个道德问题。这种平等的实现,需要依靠人们树立“利人”而非“利己”之道德。孙中山说:“人类有两种思想,一种就是利已,一种就是利人。重于利已者,每每出于害人亦有所不惜。此种思想以达,则聪明才力之人专用彼之才能,去夺取人家之利益,渐而积成专制之阶级,生出政治上之不平等。此民权革命以前之世界也。重于利人者,每每至到牺牲自己亦乐而为之。此种思想发达,则聪明才之人专用彼之才能,以谋他人的幸福,渐而积成博爱之宗教慈善之事业。”④这才是平等之精义。
当然,人们之间“聪明才力”的差别并非一成不变,它可以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等多种方法来缩小,所以有的学者批判孙中山“假平等观”,夸大并固化了人与人之间的“聪明才力”差别,是一种贬低劳动人民的精英主义思想。的确,孙中山曾把人分为“先知先觉者,后知后觉者,不知不觉者”,而且时常把自己标榜为“先知先觉者”,而把普通劳动人民贬低为“不知不觉者”。这的确是一种先验的等级观念在作怪,我们应该高度警惕这种精英主义思想泛滥的危害。问题的另一面是,人们往往在评判精英主义的时候,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完全否定一切权威,片面主张绝对平等,陷入了小生产的平均主义的思想漩涡而不能自拔。孙中山的“真假平等”观的意义在于,它提醒人们应该理性客观地对待“平等”问题。任何一种价值观都有其合理的边界,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完全绝对化和抽象化。平等亦复如是,现实的“平等”是有其合理边界的,超出合理边界的平等,就是人们徒劳追求的“假平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平等”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来培育和践行。倡导和培养“平等”的核心价值观,就必须首先要搞清什么是平等,或者什么是“真平等”。只有正确认识和理解“平等”的精义所在,才能在现实中来推进“真平等”,防止滥用“假平等”。孙中山“真假平等”观,虽然产生在20世纪初的近代中国,并且存在这样和那样的历史局限,但是其作为辛亥革命失败教训深刻反思的结果,对于我们全面深入理解“平等”课题,着力实现社会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大力发展公益性教育事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的启示意义。
(作者分别为河北工业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河北工业大学社会科学部研究生)
【注释】
①②③④黄彦:《孙文选集》(上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18页,第517页,第518页,第5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