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武昌首义史(连载18)
辛亥革命网 2011-05-20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冯天瑜 贺觉非 查看:
第三章 暴风雨前
列宁在论述革命总爆发的形势时曾经指出:“在多数情况下,对于革命来说,仅仅是下层社会不愿意象原来那样生活下去是不够的。二对于革命,还要求上层社会不能象先前那样统治和管理下去。”[1]十世纪初叶的中国,正处在这样一种“形势”之中。随着半殖民地化的加深,人民所遭受的苦难达到无以忍耐的程度,据不完全统计,仅1910年,各地就发生饥民暴动八十次,抗捐暴动三十次,1911年更在四川、湖北、湖南、广东掀起了有众多阶层参加的规模巨大的“铁路风潮”;另一方面,清政府也感到原有的统治秩序难以维持下去,遂于1901年发布上谕说:“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统。”[2]清政府在此后几年间,颁布了一系列政令,如废科举、兴学堂、汰冗员、改军制,建立各种新政机构,以及推行“奖励设厂”等保护和鼓励民族工业的政策。1905年以后,清廷又作出“预备立宪”的许诺。但是,清政府决不愿意从根本上改变封建专制制度,企图通过对“法制”、“器械”、“工艺”作枝节性改造,来达到维护封建纲常的目的。清末“新政”的这种实质迅速大白于天下,激起各阶层民众更强烈的愤怒和反抗。湖北革命运动就是在这样一种形势下,迅猛地向前发展。
第一节 清朝立宪流产及湖北立宪派的活动
一、清廷的预备立宪与立宪派的出现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之交,中国出现了一批向资产阶级转化的士大夫,他们构成新兴的资产阶级的上层。这批人一方面有着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一方面又与宗法专制制度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表现在政治态度上,他们既对清廷的昏聩腐朽深为愤慨,对君主专制制度严重束缚资本主义的发展十分不满,同时又害怕革命危及他们的既得利益,担心“秩序一破,不可回复”[3]。他们企图在夹缝里寻觅一条政治出路,这就是实行君主立宪,即在保存清廷、防止革命爆发的前提下,推行若干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改革措施,建立议会和责任内阁,以“宪政”取代专制。故这一政治派别称之“立宪派”。立宪派的领袖是流亡日本的康有为(1958-1927)、梁启超(1873-1929)各省的代表人物有江苏的张謇、浙江的汤寿潜(1857-1917)、四川的蒲殿俊(1880-1930)湖南的谭延闿(1880-1930)、湖北的汤化龙(1874-1918)等。第一章所论及的宋炜臣、刘歆生等上层资产阶级分子,则是立宪派的社会基础。
清政府为了应付立宪派、欺骗公众舆论,经过一段犹豫,终于作出了“预备立宪”的姿态。1905年秋,清廷派以镇国公载泽为首的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这使立宪派大喜过望,以为“有大希望之在前”[4]。但1906年清廷公布的“仿行宪政”谕旨,打破了立宪派的幻想。“谕旨”宣布“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并声称“规制未备,民智未开”,宪政实施须“俟数年后”。同年,清廷下诏“改革官制”,但军机处依然大权在握,朝政仍操于皇室亲贵之手。立宪派发觉受骗,起而揭露这种“官制改革”,“一仍专制政体之例”,“立宪之基础,终无由立。[5]1907年9月、10月间,清廷先后下诏筹设资政院和各省谘议局。1908年7月,规定预备立宪以九年为期,颁布宪法大纲,定谘议局章程和议员选举章程,规定“谘议局为采取舆论之所,并为资政院预备议员之阶,议院基础即肇于此”[6]。1909年3月,清廷降旨,表示决定立宪,并令各省正式成立谘议局。虽然这都是清廷的敷衍之举,但谘议局的筹备和成立,毕竟给立宪派提供了一个活动基地。湖北立宪党人正是在谘议局成立前后,正式聚集起来,把注意力集中到争取早开民选议院的活动上来,从而形成一个与清政府既相联系又相矛盾;与革命党既有某种同盟关系,又大相径庭的政治集团。
二、湖北立宪派从“哀请立宪”转为决心“推倒皇族内阁”
湖北谘议局的筹备工作始于1907年。这年10月19日,清政府谕令各省设谘议局,湖广总督赵尔巽(1844-1927)遵旨设立了“湖北谘议局创办所”。赵尔巽调走后,陈夔龙(1855-1948)任湖广总督,继续进行谘议局的筹备工作。
设谘议局,按照清政府规定的立宪程序,先要建立自治机构,进行选民调查,选举议员,修建谘议局房屋等。陈夔龙奉谕,于年初先成立湖北全省地方自治局,下设四科,附调查员研究所、自治研究班、武汉公民养成所,另外还设调查局,其总办为陈敬第(即陈叔通)1908年4月又将原谘议局创办所改为谘议局筹办处[7],喜源为总办。喜源是个旧绅,筹办事宜不让绅、商、学界与闻,立宪党人深为不满,1908年10月18日,在武昌奥略楼集会质问筹办情形,“问难至一小时”。喜源见舆论不容,只得声明辞职。陈夔龙又改任日本留学生周云楼任总办,姚晋圻、周天为坐办,夏寿康、张国溶、汤化龙、陈树屏为参事。[8]谘议局筹办处的主要工作是选举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