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制解析(2)

辛亥革命网 2011-04-08 00:00 来源:《大同道路——孙中山研究》2010年10月版 作者:徐立刚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组织形式在酝酿过程中出现了总统制与内阁制之争,虽然南京临时政府实行了孙中山坚决主张的总统制,但实际上孙中

  (二)

  宋教仁再三坚持主张南京临时政府实行内阁制,当时同盟会内外不少人对他有误解,认为他是想自己当内阁总理。其实南京临时政府如果实行内阁制,很可能是黄兴当内阁总理。

  宋教仁在留学日本时曾深入研究西欧国家和日本的政治制度,翻译过多部英、美、德、日等国的宪法或法律制度,经比较研究认定中国应实行内阁制。内阁制能够对总统进行有效的权力制约,防止专权;能够使政权在人事变动时保持动态的稳定,不至于产生大的动荡;能够培育良好的议会政治和现代政党政治;等等。1911年11月上旬宋教仁拟定的《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及官制草案》第四章《政务委员》第三十九条就设想:“政务委员于都督公布法律及其它有关政务之制令时,就于主管事务,须自署名。”[4]11月27日各省代表会确定总统制后,12月31日各省代表会讨论修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宋教仁、居正等人仍提出修改意见,对大纲第十七条“拟改为国务各员执行政务。临时大总统发布法律及有关政务之命令时,须副署之。”[5]

  宋教仁的政治学修养、政治才干与从政热情,在同盟会中屈指可数。1911年12月1日章太炎在上海《民国报》上宣称:孙中山“长于论议,此盖元老之才,不应屈之以任职事。至于建置内阁,仆则首推宋君教仁,堪为宰辅,观其智略有余,而小心谨慎,能知政事大体。”“谓总理莫宜于宋教仁”。[6]他甚至还说过:“若举总统,以功则黄兴,以才则宋教仁,以德则汪精卫”。[7]这等于是给宋教仁主张内阁制帮了倒忙,使宋教仁处于瓜田李下的尴尬处境。

  12月31日各省代表会讨论修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宋教仁、居正等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还有临时大总统得自由制定官制官规而无须经参议院同意的内容,结果宋教仁受到马君武等人的又一次攻击。马君武等不少人认为宋教仁是企图绕过参议院搞内阁制、当内阁总理,宋教仁一时“百口而莫解”。[8]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提名宋教仁担任内务总长未成,“因宋教仁以主张修改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失代表会信任,多数反对之。”[9]宋仅担任法制局长。

  在同盟会内部与宋教仁有点派别隔阂的同盟会重要人物胡汉民是这样看待宋教仁的:“钝初居日本,颇习政党纵横之术,内挟克强为重,外亦与赵、张、汤化龙、熊希龄相结纳,立宪派人因乐之以进,宋之声誉乃骤起,故章炳麟才之。然终以党人故,克强不敢夺首领之地位,钝初始欲戴为总统,己为总理,至是亦不得不服从党议,然仍主张内阁制。”[10]“内务初提钝初,以其尝主内阁制,并欲自为总理,故参议院不予通过”。[11]

  对于这些误解、攻击,一年多之后的1913年3月15日,宋教仁才在《民立报》发表《答匿名氏驳词》,给予坦然回复:“世人诬吾运动总理,由来已久,吾虽无其事,实不欲辩,且因以自励,盖已久矣。夫人之志为总理,岂恶事哉?而乃非笑之如是,吾实不解。国家既为共和政治,则国民人人皆应负责任。有人焉自信有能力愿为国家负最大之责任,此国家所应欢迎者。······人苟可以自信,则不妨当仁不让。世人之亦只问其有此能力与否,不能谓其不宜有此志。吾人惟自愧无此能力,固不欲当此大责任,吾人之志则不讳言,实深愿将来能当此责任也,且希望人人有此希望者也,惟枉道以得之则不可耳。”[12]其言开诚布公,光明磊落,无懈可击。

  如果南京临时政府实行内阁制,凭个人声望资历、能力特长,其实很可能是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黄兴任内阁总理。李书城说:“最初,各省代表曾欲仿法国制度,设总理一职,并拟举黄先生为总理。后因孙先生主张采用美国制度,不设总理,此议始作罢。”[13]另外还有此一说:在12月26日晚上的同盟会领导层会议之后,第二天继续开会,宋教仁“内审国情,外察大势”,再一次强调“责任内阁之适于民国”,不肯稍让。最后孙中山也只得“认可”。会议讨论决定“举孙中山为总统,克强为内阁总理”。但黄兴坚持不受,请宋教仁担任,宋教仁亦不允。[14]

  当时宋教仁在同盟会里的政治地位还不足以让他越过黄兴,在以孙中山为总统的临时政府之中担任内阁总理。1913年宋教仁挺身而出,致力于组织北京临时政府的国民党内阁,则是在孙中山、黄兴一时退出政界、从事实业的情况下进行的。历史的发展印证了宋教仁表白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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