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教授杨华:中国传统礼仪文化中的祭祖与孝道(3)
时间:2022-04-01 09:31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于淑娟
澎湃新闻:祭祖传统与古人的生死观念直接相关。古人在丧葬礼仪上既讲“事死如事生”,又讲阴阳两隔、生死有别。可否请您展开谈谈这里的“如”与“别”? 杨华:确实如你所说,这看起来好像很矛盾。“事死如事生”容易理解,对此有好多礼制规定。例如,居丧期间孝子不能从东阶(阼阶)上下,因为父亲活着的时候是一家之主,他是从东阶(阼阶)上下的,于是自己只好由西阶上下。又如,一个人平时出差远行,要举行告别之礼,叫做“祖道”。那么他死后下葬时,也要把棺柩抬到宗庙,举行“朝祖”之礼,即举行一场死者的告别远行仪式,《朱子家礼》说:“此礼盖象平生将出,必辞尊者也。”又如,父亲平时活着的时候,孝子“出必告,反必面”。那么父亲死了,对待他也要“出必告庙,反必告至”。祖先虽然不能活着听你汇报了,但在宗庙里作为神在听你汇报。这就是所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整个祭祀礼仪中,都假定被祭祀的祖先会前来享祭,并与我们同在。从斋戒、杀牲、迎神、献神(献食、献酒)、送神等一系列过程来看,每一步骤都是要做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然而,古人又特别讲究生死之别。例如,“死者北首,生者南乡”,活人平躺时与死人头向相反。又如,古人平时席地而坐(实即是跪),为了舒适不倦,需要一个搁放手臂和倚靠身体的“几”,类似于窄而长的小板凳。为客人布席时也要设几,安放鬼神时也要设几布席。礼制规定,“设神几皆在右,为生人皆左几”,生者与死者设几的位置要完全相反。又如,平时行拜礼时,吉拜以左手在上,而丧拜则以右手在上。诸如此类,还有很多。总之,生与死礼仪相反。古人无法讲清为什么,一概以阴阳相别来解释。例如,清代赵翼就认为,“生人阳,故尚左;鬼神阴,故尚右”。 我认为,这与中国人对待死者的观念有关,反映了古人对于鬼神的矛盾心理。一方面,他们希望得到祖先的福佑,对之极尽虔诚恭敬之能事,另一方面,又担心祖先化作鬼神之后返回阳间作祟,给我们造成麻烦乃至灾难。中国古代有一种埋入坟墓的文献,叫做“买地券”。券文中经常会写“死生异处,不得相防”、“生人属西长安,死人属东泰山”、“千秋万岁,莫来相索”之类的句子,意思是说,凭着丹书铁券为证,人死之后阴阳两隔,死者不得再返回阳间来叨扰生者、追索债务。我曾经指出,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先秦。除了《左传》等传世文献之外,云梦秦简《日书》中有“某某为眚”的祷辞,其巫术就是占卜出谁在作祟而导致你生病,例如“外鬼父世为眚”、“母世外死为眚”、“王父谴牲为眚”、“外鬼父世见而欲,巫为眚”。孔家坡汉简中也有“患大父”、“患高姑姊妹”之类的句子,也是说他的某个亲戚让自己生病了。战国包山楚简也是如此,通过占卜发现,墓主的四代亲祖在“为祟”,令墓主致病或升迁受挫,于是对之采取克制巫术。而东汉时期的简牍材料《序宁祷券》中,也有“天公所对,生人不负债,死人毋谪,券书明白”的句子,后来道教吸收了这种巫术。总之,中国古代的祖先鬼神,向来具有两面性,一是佑人以福,一是罚人以祸。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所以才有了对待生者与对待死者截然相反的做法。《仪礼》说,为死者下葬准备的器物,叫做“明器”(冥器),实即“鬼器”。这些鬼器的特点是:“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下葬时,竹器编成而无边缘,陶器做成而无光泽,木器做成而不加雕凿,琴瑟做成却不能弹拨,竽笙做成却不能吹奏,陪葬钟磬却不给它做悬挂的架子。这些明器的目的在于把死者当作神来看,神是我们活人所不能捉摸的。正如郑玄所说,“言神明者,异于生器”。明器的根本特征,是与生人所用之器不同。汉代人把死亡称为“物故”,其解释非常直接:“物,无也;故,事也。言死者无复所能于事也。”这个人不会再使用这些器物了,这就叫做死亡。《礼记·檀弓》说,孝子对待死者的态度非常矛盾:如果完全认为他毫无知觉,那是不仁的(“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如果认为死去的亲人确实还有知觉,那也是不智的(“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这两种态度都有问题,于是采取折衷的办法,埋葬时所做的明器,既能成形,但又不能真正使用。在商周考古中,常常见到“碎器葬”礼俗,即把兵器、食礼、乐器故意打碎了埋进墓中,就是这种心态的反映,后代丧葬还在沿用这种习俗。尤其是折弯、打碎兵器后再随葬,恐怕就是担心他重返人间持兵为害。 所以,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于祖先神就怀着矛盾心态。既戒慎恐惧,战战兢兢,虔诚洁净地进行祭祀;同时,又采取各种方法,让死者的器物、神位、方向与现实中的我们截然相反,以免他会重返人间“相索”“相防”,加害于我们。或许,这正是祖先崇拜的宝贵所在,它令我们有敬畏感和上进心,让子孙们努力为善去恶,成就功业。 澎湃新闻:如您所说,庶民之礼只是后来才被纳入到国家视野之中的。以今天来说,一些有点年纪的人对于殡葬的门道可能也是知之甚少,转而由专业人士去操办。传统时代礼仪从制度到日常是如何落地的? 杨华:中国古代礼制是为上层社会设计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则,在先秦到宋代它都服务于皇室和贵族,平民之礼基本不受重视。宋代以后,才有所谓“通礼”,即把庶民之礼也纳入国家制度的视野。在平民社会中推行礼仪,这得归功于司马光、张载、朱熹等人。他们让下层平民也学会贵族的生活样式,这算是礼制的“下移”;他们让全社会不再像魏晋隋唐时期那样,按照佛教的节奏过日子,这算是本土儒家礼制的“回归”。为此,他们制作了很多儒家礼仪的简本,以向社会推广。其中最流行的当然是《朱子家礼》了,它影响了最近八百年中国人的日常生活。 按照先秦《仪礼》,丧葬礼仪包含了几十道环节。根据其简化版《朱子家礼》,大致可以分作以下三个阶段:(1)临终和始死。包括死于嫡室(正寝)、举行复礼(招魂)、初步处理尸体、始死上奠(供品)、讣(赴)告、为铭(悬幡写“某氏某之柩”)、浴尸、饭含。(2)殓尸和成服。死亡第二天小殓(在室中为死者穿衣),第三天大殓(在堂上将尸体入棺,填充棺材),成服(按五服关系分别穿丧服),各入丧位居丧。(3)入葬和葬后。择日、穿圹(挖墓)、朝祖(告别祖庙)、遣奠、发引(柩车出发)、下棺、下墓志、题主(题写神主牌位)、反哭(回家在神主牌位前哭祭)、虞祭(安魂祭)、卒哭(丧礼结束,转为祭礼即吉礼)、班祔(死者牌位按顺序归入祖先神位行列)、小祥(周年祭,第十三个月)、大祥(二年祭,第二十五个月)、禫祭(第二十七月)。影视剧中体现的复礼(招魂)
影视剧中体现的复礼(招魂)
以上程序,大致保留了《仪礼·士丧礼》的程序。今天看来相当繁琐,但实际上它对上古贵族的丧葬仪式已经进行了极大的精减和简化。例如,《士丧礼》规定小敛衣裳19套,大殓衣裳30套,另加明衣1套、袭衣3套,共53套裹在或盖在尸体上,而《朱子家礼》取消了这些规定。上古的“殡”与“葬”是两个程序:大殓后在家中“殡”,即把棺柩放入西阶上挖的浅坑,涂上泥巴,象征性地埋一段时间(士三月);到葬日,再启出来,朝祖然后埋葬,是谓“葬”。但朱熹的《家礼》中取消了殡这个环节:“今或漆棺未干,又南方土多蝼蚁,不可塗殡,故从其便。” 《朱子家礼》关于丧葬的规定,非常细致。小到棺材和神主的尺寸、墓室的大小、防虫防水的措施、告神和墓石的文字,等等,均一一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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