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旧三民主义到新三民主义(2)
时间:2010-11-18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杨德洲
图2:孙中山关于三民主义论述的手稿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又重新点燃了孙中山的希望之火。1923年孙中山接受中国共产党关于与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的决议,积极改组国民党,并明确表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1924年1月,孙中山召开了以改组为中心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并根据三大政策的精神,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这就是新三民主义。 首先,在民族主义方面,明确提出反对封建军阀和帝国主义,并且把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作为革命第一要略,要使中华民族“自由独立于世界”。对内则承认“各民族之自决权”。这相对旧民族主义来说,具有明显的进步了。 在民权主义方面,对近代各国之民权也有了反思,认为这些国家的民权“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应为平民之工具”,主张国家“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 孙中山关于民生主义的解释主要有两点,一是平均地权,二是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已不同于旧三民主义的解释了,此时,孙中山已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纳入进来了,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借鉴苏联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经验。节制资本是指对私人资本进行节制,私人资本不能操纵国计民生,要用国家资本来掌握国计民生的方向。 图3:金门岛上“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标语 相比旧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明确提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还提出了节制资本和政权为平民所共有的主张,这已经与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较为一致了,可见,此时,孙中山在对革命历程深入认识的基础上,吸纳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主张,这为国共合作奠定了基础,并开辟了中国民主共和历程的新道路。 (本稿件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约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