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五反”运动(2)
时间:2010-11-18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吴文昭
图3:1952年2月10日,保定市公审刘青山、张子善大会现场 “三反”运动在发展过程中,引发了“五反”运动。在“三反”运动中,中央认识到,“一切重大贪污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私商和蜕化分子相勾结,共同盗窃国家财产”,大量的贪污盗窃是与不法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财产、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这“五毒”行为密切相联的。1952年1月26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五反”斗争,以配合“三反”运动。于是,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中城市展开,并迅速发展到全国。在运动中,毛泽东提出了对工商户处理的五条基本原则:“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同时政务院批准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方法》,把私营工商户划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5类,分别进行定案处理。1952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安子文、廖鲁言起草的《关于结束“三反”和“五反”运动的报告》, 图4:“五反”宣传队正在上海教唱宣传政策的歌曲《两种道路由你挑》 “三反五反”运动取得了胜利,然而运动中也存在斗争扩大化倾向,即使中央及时采取了一些措施,仍难免造成一些冤假错案。据统计,“三反五反”运动中,全国共有184270人被捕,119355名党员被开除党籍,133760人非正常死亡或伤残。这里的非正常死亡,指被迫自杀,或在斗争会上、刑讯逼供中被打死,或在监狱、劳改中折磨致死。这不能不说给“三反五反”运动蒙上了阴影,也值得反思。 (本稿件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约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