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因素”成世界海运需求主导力量(2)
辛亥革命网 2010-08-17 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中国经济网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我国水运事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水路交通运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中国因素”
改革开放30年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运作规则,积极推进水运投资和经营主体多元化,建立公平准入和竞争秩序,全面放开国内水路运输价格和港口内贸货物装卸作业价格,在国际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客货代理、船舶管理、理货等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加强了水路运输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深化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实行规范的法人治理,民营水运企业也迅速发展壮大,企业(含个体经营者)达10万家。随着水运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港口作业效率显著提高,在船舶到港平均吨位增加近2倍的情况下,外贸船舶艘停时只有八十年代中期的l/10;港口服务成本特别是时间成本降幅非常大,每承运一吨出口货物的总成本比30年前低20%以上;主要集装箱港口的装卸效率屡创新高,部分主要港口已达世界先进水平,岸桥单机效率达到每小时97自然箱。在世界海运快速发展、全球部分港口能力紧张的状况下,我国主要港口始终提供了高效、便捷、畅通的服务。
据统计,目前我国国际航线和国内沿海航线多达几千条,国际航线遍布全球12个航区各个重要港口,不但满足了我国石油、铁矿石、粮食、煤炭等大宗外贸进出口货物的运输需要,还能为国外货源提供港口中转服务。境内外班轮公司在我国开辟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2000余条,其中,上海600多条,宁波有300多条,青岛、盐田分别有200多条集装箱班轮航线,航线运营船舶箱位总计800多万标准箱。截至2008年底,大多数国际航运企业均在我国开辟了国际水路运输业务,我国有资质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达1700家,取得无船承运人(NVOCC)经营资格的企业3400多家。
2008年,水路客运量、货运量则分别达到2亿人和29.5亿吨,旅客周转量、货物周转量分别为59.2亿人公里和50263亿吨公里,与1978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4倍、16倍、6倍和58倍。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外贸货物吞吐量分别为70亿吨和19.9亿吨,是1978年的25倍和33倍。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连续六年位居世界第一,亿吨大港达到16个,7个大陆港口进入港口货物吞吐量排名前10位,上海港成为世界第一大港。
(三)集装箱运输以世界罕见的速度增长。
集装箱运输是交通运输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集装箱运输在才刚刚起步,没有专业集装箱码头,在世界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前100位排名中,大陆港口无一入围。近10多年来,我国港口集装箱以年均近30%的速度增长,年吞吐量于2007年历史性地突破1亿标准箱。2008年,8个大陆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进入世界前二十位,5个进入前十位。
纵观我国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历程,自1973年从零开始到100万标箱用了16年,由100万标箱到1000万标箱用了9年,由1000万标箱到5000万标箱用了6年,而由5000万标箱到1亿标箱仅用了3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集装箱相关产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我国集装箱产量占全球的比重高达90%,以振华港机为代表的港口机械业占据了世界近七成的市场份额。
飞速发展的集装箱运输事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不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运输保障、对我国产业布局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形成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进一步提升了我国交通运输现代化水平、带动了相关行业和领域的进步。随着集装箱码头建设不断加快、通关环境不断改善、集装箱班轮航线不断拓展,我国港口集装箱吞吐能力与外贸进出口总值实现同步增长,相得益彰,让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更加紧密地融为一体。
三、水路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一)海峡两岸海运实现全面、双向直航。
台湾海峡是两岸和亚太地区海上运输的交通要道,新中国成立以来,推进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一直是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
1997年4月,“盛达”号集装箱轮直驶台湾高雄港,拉开了海峡两岸试点直航的序幕,打破了两岸近50年无商船直接往来的历史。福州、厦门两港与台湾高雄港海上集装箱班轮试点直航10年间,累计承运国际中转集装箱500多万TEU,年均增长16.2%;大陆沿海主要港口与台湾高雄、基隆、台中等港口“两岸三地”间接集装箱班轮运输9年间,集装箱班轮累计运输455.21万TEU,年均增长19.5%;进入新世纪,福建与台湾金门、马祖、澎湖海上客货运直航的“小三通”开通,截至2007年底,客货运直航量分别累计达到268.03万人次、536.46万吨,年均增长超过了70%。
2008年11月,《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在台北签署,实现了两岸同胞渴望已久的两岸海上直航。大陆与台湾同意相互开放主要对外开放港口作为直航港口,大陆方面开放了天津、上海、宁波、太仓、福州、厦门等63个港口作为直航港口,台湾方面开放了基隆(含台北)、高雄(含安平)、台中、花莲等11个港口作为直航港口;双方商定合理安排运力,并在两岸货物、旅客通关入境等口岸管理方面相互提供便利,积极推动海上搜救、打捞机构合作,共同保障海上航行和人身、财产、环境安全。2008年12月15日,大陆分别在天津港、上海港、太仓港、福州港隆重举行了海峡两岸海上直航首航仪式,标志着两岸间海运进入了全面、双向、直航的发展阶段,两岸海运事业迈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降低了时间和贸易成本,将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港航界的合作,为两岸经济贸易和人员往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