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变迁一面相—从奴婢到女佣
辛亥革命网 2010-11-18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朱俊丰 查看:
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的社会性质发生了巨变。伴随这一巨变而来的则是诸多社会领域的变迁,奴婢制度也悄然发生着变化,慢慢实现了向女佣的演变。
我们先看看什么是奴婢,所谓奴婢,《辞海》解释为:“古代称罪人的男女家属没入为官中为奴者;后泛指丧失自由、被人奴役的男女。”婢原意是女奴,古代罪人的眷属没入官为婢,后用来统称受役使的女子。在我国古代社会,奴婢的法律地位极其低下,“同于资财”、“身系于主”,对于主人来说,奴婢只是他们的资财,没有人格与自由。“奴婢贱人,律比畜产”正是他们悲惨命运的真实写照。一般来说,奴婢的来源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就是战争俘虏的家属,其次罪犯的家属,再次就是非法的人口买卖,最后是家生的奴婢及其他。
研究中国近代女佣的学者曾给近代女佣下了如是定义:中国近代女佣是人类历史阶段中的一个特殊阶层、群体,与雇主或东家相对而言,专指那些在1840年至1949年之间受雇为人从事家务劳动的女性。从以上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与历史上的奴婢相比,女佣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们与东家并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他们仅仅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虽然在某些地区或特定的时段,近代女佣与雇主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依附关系,但毕竟不同于古代,尤其在法律上雇主与女佣是平等的,这与古代奴婢动辄获咎,毫无尊严相比,相差何止天渊。
图1:北京,贵妇和仆人。这是由一位美国社会学家西德尼·甘博 (Sidney D. Gamble)在1908 年到1932年间游历中国时拍摄的照片。坐着的贵妇与站立在的佣人形成了鲜明的地位反差。
女佣只是我们对近代这一特殊群体的总称,事实上,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极大,方言繁多,各地区才形成了对女佣的不同称呼。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不同的称呼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女佣们的某些特点。综计起来,女佣有如下的称谓:女仆、妇仆、阿姨、娘姨、保姆、奶妈、女婢、丫头、使女、女工、老妈子、大小姐、妈姐、大姐等等。比如在大文豪鲁迅笔下的娘姨和女工,其实都是女佣人的意思,而前者在旧时南方方言中指称父亲的妾。再比如妈姐,是广州、香港地区对女佣的称呼,细分起来,广州人将乳娘称作“湿妈”,把干普通活的人叫“干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