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与抗战时期苏联援华
辛亥革命网 2010-11-16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李娜 查看:
两缔约国重行郑重声明:两方斥责以战争为解决国际纠纷之方法,并否认在两国相互关系间以战争为施行国家政策之工具,并依照此项诺言,两方约定不得单独或联络其它一国或多数国对于彼此为任何侵略。
倘两缔约国之一方受一个或数个第三国侵略时,彼缔约国约定,在冲突全部期间内,对于该第三国不得直接或间接予以任何协助,并不得为任何行动,或签订任何协议,致该侵略国得用以施行不利于受侵略之缔约国。
…………
1937年8月21日,当日军侵略者的炮火在中国土地上肆虐时,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王宠惠和苏联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签订了一个著名的条约——《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上面的规定即是条约主要部分,“互不侵犯”成为双方协约的关键词。
图1: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后国内报纸的有关报道
如同其他国际事务的完成,这一条约的签订经历了漫长曲折的历程。
还记得,1929年中东路的武装冲突,中苏外交断绝。时隔两年,“9·18”事变爆发,日本对中国领土的狼子野心,对苏联安全的潜在威胁,使两国冰封的外交开始解冻。李顿调查团的报告对日本的实际制止效果,令蒋介石大为失望。他指望国联出面制止日本侵略的希望落空,开始加紧同苏联的外交周旋。1932年底,中苏正式恢复外交。两国复交后并不和谐相处、共同御敌,复杂的国际环境使得它们各自打着如意算盘,对方只不过是自己的一颗棋子而已。中苏的复交惹得日本大为不满,它在中东路问题上对苏采取强硬态度。斯大林为避免与日本直接武装冲突,防止发生远东战争,决定对日妥协,将中东路售于日本扶植下的“满洲国”政府。此外,中苏之间互不信任,蒋介石还抱有与日本妥协的希望。种种原因使得中苏错过签约的大好时机。
1935年“华北事变”使得中国局势严峻了许多。德日意法西斯轴心正欲形成,美英等西方大国实行绥靖政策,企图祸水东引,坐收渔利。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标志着日本全面侵华的开始。蒋介石迫切希望与苏联签订互助条约,以此把苏拉入对日作战的队伍。而斯大林无意对日直接作战,只是强调提供军事物资,但要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以保证中国失利后不致联日反苏,出现“用我们(苏联)的武器来打我们(苏联)”的局面。8月13日,淞沪战争爆发,日军扩大侵华,中国迫切需要苏联的军事援助。8天后,《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订。此条约的签订,极大鼓舞了中国人民的抗日斗志,打击日本的侵略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