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动员 政权实现 组织建设(3)
辛亥革命网 2011-03-19 00:00 来源: 作者:毛克明 查看:
中国共产党人要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就必须在政权实现方式上关注“武装斗争”。也就是说,在政权实现方式上无产阶级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用战争解决问题:“在中国,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而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 “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地位,就不能完成任何的革命任务。” “其他一切,例如民众的组织和民众的斗争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都是一定不可少,一定不可忽视,但都是为着战争的。”
中国共产党人要吸取辛亥革命先胜后败的经验教训,开展“武装斗争”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首光,必须完全解除旧支配阶级的武装建立起一支自己的可靠的军队。辛亥革命中,资产阶级革命派与封建势力妥协,没有完全解除旧支配阶级的武装,使袁世凯凭借手中的武力夺取了革命的胜利果实。“由此我们可得一个重大的教训:旧支配阶级的武装不解除,旧军队不完全解散或彻底改组,新支配阶级——唧革命阶级——的统治权是不能保持的,他的革命是要被推翻的。” ‘革命胜利的先决条件,就是:完全解除旧支配阶级的武装。这一点做不到,革命是不会成功的。”引其次,不对反动的统治阶级使用暴力,就不可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战争解决问题”,“每个共产党员都应懂得这个真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帝国主义时代的阶级斗争的经验告诉我们: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只有用枪杆子的力量才能战胜武装的资产阶级和地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整个世界只有用枪杆子才能改造。我们是战争消灭论者,我们是不要战争的:但是只能经过战争去消灭战争,不要枪杆子必须拿起枪杆子”。
三、组织建设方式:辛亥革命遗产与中国共产党人对“党的建设”的强词
孙中山认为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之一,是没能建立一个“有组织、有纪律、能了解本身之职任与目的之政党”,而要解决这个问题,“无论何时,…一革命党总万不可消”,“革命未成功时,要以党为生命;革命成功后,仍绝对用党来维持。所以办党比无论何事都要重要。…一非拿全副精神来办它不可。…一如将党办得坚固,中华民国亦就坚固了”。领导武昌起义、继而发展到全国的辛亥革命的主要力量是同盟会。然而,即使是作为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政党,同盟会在组织建设方式上也有很多不成熟不完备的地方。
首先同盟会内部派系林立。同盟会既不是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政党,也不是惟一的革命团体,而是会中有会、党外有党。同盟会成立前夕,华兴会对于是否联合,意见就很不一致。陈天华主张联合,刘揆一主张“不入孙会”,黄兴也只是主张“形式上入孙逸仙会,而精神上仍存吾团体之说”,意见难于统一,最后“遂以个人自由一言了结而罢” ,而“光复会则只以个人身份加入,其团体依然存在”。
其次同盟会没有完备的共同的革命目标。同盟会的宗旨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民报》发刊词中提出的三民主义、《中国同盟会建国方略》之《军政府宣言》可以看为同盟会纲领的具体阐释。但是,“三民主义是和教育界、学术界、青年界没有多大联系的,因为它没有提出反帝国主义的口号,也没有提出反封建社会制度和反封建文化思想的口号”,所以“被人们看成为一部分人为了夺取政府权力,即是说为了做官,而临时应用的旗帜,看成为纯粹政治活动的旗帜”,对人民群众不能产生大的吸引力和号召力。而同盟会本身不同阶级和不同阶层的政治主张和见解是不一致的,完全赞成“三民主义”的人最少,赞成“二民主义”(民族、民权)的人其次,赞成“一民主义”(民族)的人各阶层都有,很普遍。
再次,同盟会没有铁的纪律。张太雷就曾指出:“在当初中山先生组织兴中会与同盟会的时候,都是依照秘密社会的办法,团体里面行使严密的纪律,领袖有绝对的指挥权。虽然不脱宗法社会的形式,但是铁的纪律是指导革命的机关所必要的。”随着革命形势的向前发展,“革命党内部,有一部分是拥护黎元洪的,有一部分是为袁氏所收买的”。后来,宋教仁改同盟会为国民党,“收入了许多坏的分子——贪官污吏,致使内部非常腐败”,根本不听统一指挥。对此,孙中山非常失望:“第一次革命之际及第二次之时,党员皆独断专行,各为其是,无复统一,因而失势力,误时机者不少,识者吾党之败,无不归于涣散,诚为确实。” 一个在组织建设上如此涣散的政党,当然不能成为领导革命取得最终胜利的核心。但是,辛亥革命领导人在组织建设方式上的失误,却为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国民党的瓦解,更使中山先生确信革命党必须有严密的组织,于是有『#华革命党的组织,虽然有打指印及宣誓等宗法社会的办法,然而因为他纪律严密才能够进行革命运动——这个教训,是我们革命党人,所要时时刻刻记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