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宝树《守土日记》(上)(9)
辛亥革命网 2011-08-30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谢宝树 查看:
南泉寺行署随余来县一部人员开始办公。据临资、文州两乡联络员报告:各乡发动民夫搬运弹药,由临资口、铁角嘴送至前方,甚为得力,曾经宰猪、羊慰劳当地作战部队,余闻极以为慰。即调派国民兵团团附周志颛赴白水、三神、武昌沿作战地带,扫清战场,安抚流亡;又派胡副团长渡河往和丰乡斗米嘴。安抚作战地带久苦兵祸之灾黎,实地勘查受敌蹂躏之惨状。
十月八日
晨,据派往显庆、河市、汩罗江南岸便衣队员纷纷回报:七日汩罗江南岸已无敌踪,敌遗尸遍野,我大军向岳阳追击中。自卫队及民众所卤获敌辎重、行李、枪弹、马匹、橡皮艇等战利品,随即分交我尾追部队领去。同日下午九时,据派往九穆、荆浒、桃林、汩北便衣队员回报:七日敌已向新墙河北岸狼狈逃退,县境内已无敌踪矣。下令决定行署全部人员迁回南泉寺照常办公,警察局仍驻县城维持秩序。人民陆续归来搭盖茅棚,小贸亦回市营业。分饬加紧扫清战场及清查遗落民间武器。
十月九日
奉长官薛电令:举行双十节庆祝大会,同时祝捷。偶感:“洞庭终古流残泪,南岳从今祝捷声。”昆山(部队)政工人员来南泉寺商讨善后事宜。兵站罗支部长亦由长沙来县。各方通讯渐谋恢复,征集电杆架设路线,均限期完成。分饬整理作战时之工作报告,以备检讨之资料。
十月十日
此次会战,本县境内敌骑所至几遍全县。被敌蹂躏,奸淫烧杀,壮者散之四方,弱者转乎沟壑,饿莩载途,为状至惨,生灵荼炭,庐舍皆墟。重行通令各乡镇长,遵照本府所颁发被灾及忠勇殉难两种调查表式,漏夜填报,以待奉颁急赈至县,便于迅速发放,救我孓遗。至死难人民,饬科分类登记,以凭汇报呈请表扬,用彰忠烈。凡各乡镇保甲人民协同作战有功事迹,限期具报,以凭分别奖励,而昭激劝。并分电吁请层峰迅颁急赈及核减湘北东岸作战地区军粮,并请以将河西未被灾乡份之湖粮,运济河东军粮民食,以安民生。随即通告召开扩大县政会议,筹划安抚救济及一切善后事宜。即于会后亲赴东、南、北各乡作战地带巡视,安抚流亡,扫清战场,确保地方治安,恢复社会秩序,固我国本,以利抗战。同时我军纷纷复员,通令加紧勉力供应军粮,发动大量民夫转运。深感刍粟供应之繁,尤懔贻误事机之险。为灵活军运机构起见,呈请改派黄沛霖为警察局长兼任军运代办所副所长。人事加以调整,俾资联系,以赴事功。
大战结束,奉长官薛酉“皓”涵电:“据报贵官协助国军作战,努力杀敌,并积极办理一切善后事宜,克尽天职,殊堪嘉慰。”又奉长官“艳”淮电:“准以河西之粮运济河东岸军粮民食”等因。深感长官轸念民瘼,体察事实,无微不至,谨注不忘。
附:湘阴县政府扫清战场布告
诚行字第9645号
查此次敌寇倾巢南犯,进退均经我邑,遍历全县,掳掠奸淫烧杀凶焰,无所不至。幸赖我国军迎头痛击,我民众协同作战。现敌寇已狼狈溃退,亟应扫清战场,办理善后,以安生业,而固国基。兹将应赏应罚事项公布于后,仰各遵照毋违。
一、 如有地痞、流氓、会党分子,啸聚抢劫与劫夺枪械,扰乱秩序,及擅立名目号召党徒为敌寇张目者,查明一律就地枪决。
二、 如有隐藏敌伪分子不报者,经查明或被举发,一律以通敌论罪枪决。
三、 如有藏匿械弹、马匹、军用品不报者,一经查觉或被告发,一律从严治罪,保、甲、户长及族长概行连坐。
四、 如有对于伤兵、难民不予救护与被敌伪杀毙之军民不予及时掩埋,任其流离暴露者,经查明事实,严惩当地乡、保、甲长及附近居民。
五、 如有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弃械潜逃、抛弃民众、不尽职责以及造谣生事者,查明事实一律枪决。
六、 凡协助杀敌确有事实与因杀敌而壮烈牺牲者,应由各该当地
乡、保、甲长迅予查明转报来府,以凭分别奖恤。
七、 凡此次作战遗留地方之敌我械弹、马匹等军用品,应即报由乡、保转报来府,以凭分别核奖。
八、 凡散藏各处敌寇伪军,应由乡、保拿获解府,以凭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