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与广东女学
辛亥革命网 2011-09-06 0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李兰萍 查看:
1911年,广州客家女校的学生
“女学”是礼教的衍生物,是将男尊女卑这种格局从女性方面加以固定的教育手段。到了清代,女教之盛,集二千余年之大成,许多女子在学史习经中不能自拔。辛亥革命后,随着受教育机会增加和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妇女在国家教育机制中的位置逐渐得到提升,两性的教育平等终于实现。
教会女学推动广东新式女学
鸦片战争前,传教士为使基督教进入中国家庭而开办女子学堂,向中国女子传教。
1834年和1838年,英、美传教士分别于澳门和香港建立女塾。1851年,北美长老会在澳门设立女塾,后来那夏礼将其迁往广州,改名真光书院,即真光女子中学的前身,此为广东教会女校的鼻祖。除了开办普通女学,1879年,美公理会嘉约翰于广州博济医院开办医科,男女生兼收,“实开中国男女同校之始”。
教会女学对贫苦学生供给文具和衣服饮食,它所宣传的男女平等、反对缠足、纳妾、溺女婴等内容得到女性共鸣。因此,来者渐众,甚至出现三四十岁的缠足妇女携带一两个赤脚的儿女或小姑叔侄们一同入校,或三十个女孩中夹着五六个妇人的现象。广州又逐渐建立了包括夏葛医学校、路得女学校、培道学校等一系列教会女学。此后,以广州为中心、珠三角地区为半径,向全省各地辐射,潮汕、肇庆、梅县、韶关等地也都相继出现了教会女学。
起初清政府并不认为有设立女学堂的必要,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明令女子教育“只可于家庭教之,或受母教,或受保姆之教”。但在人心思变的压力下,1906年慈禧太后面谕学部兴办女学,部分省份立即着手进行。
在此背景下,教会女学、官办女学、私立女学和传统女私塾同时并举,“粤省风气渐开,民立女学不下十余所”。从日本归国的李莲女士还在永汉路(今北京路)仰忠街天马巷创办了广东女子体育学校。各地相继设立劝学所、教育会,专门从事包括女子教育在内的办学事宜。梅县、潮阳等地区相继开设官办女学,一切教授管理章程均仿广东官立女学堂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