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金发与绍兴军政分府(6)
辛亥革命网 2011-10-17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黄斌 查看:
通过上述改革,绍兴的经济和社会大大发展了。以银行为例,根据《绍兴市志》记载:“民国3年(1914)9月,中国银行率先在绍兴县设立中国银行绍兴分号(支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责。从此银行业在绍兴逐渐兴起,民国期间先后出现十四家银行,其中在绍兴设立分支机构的国家银行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央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四家;地方银行有浙江地方银行绍兴分行、绍兴县农民银行、绍兴县银行三家;商业银行有绍兴农工商行、绍兴丝绸银行、绍兴绸业银行、两浙银行、大陆银行、四明银行、建业银行七家。”(20)金融业颇为活跃,有力地支持了绍兴经济的发展,而在1910年前,绍兴仅有当铺和钱庄,其规模和作用与民国开元以后的银行无法相提并论。
三、督绍简评及历史教训
王金发开府绍兴,不到一年,由于采取了部分激进的资产阶级政策,在督绍的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或者因为自身地位的变化,受资产阶级局限性的束缚,确实也存在着不少问题,而且军政分府的政策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封建反动势力的利益,于是在封建势力“祸绍”的咒骂声中,于1912年8月1日被迫结束军政分府。
当然,对于一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来说,我们不能苛求于以王金发为代表的广大民主革命者,二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也不可能通过一次革命就彻底解决,这也是旧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区别之一。王金发督绍所采取的这些革新措施虽然不能完全改变旧绍兴的社会面貌,但是这一系列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极大地推动了绍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它们为绍兴的前进“打开闸门,使反动统治再也无法稳定下来”,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封建势力的统治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民众的民主革命意识,激励着绍兴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而更加勇敢地奋斗”。
王金发在督绍期间,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表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在取得革命胜利掌握政权后是确实想有所作为的,但是自1912年2月南京政府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退位,袁世凯窃国,随着整个革命党人对封建顽固势力的妥协退让,整个局势已经起变化,政治上反动气流逐渐笼罩全国。王金发面对上层压力以及绍兴本地顽固势力的口诛笔伐,不得不结束军政分府,愤然离开绍兴。这是一幕历史的悲剧,它留给后人的教训是沉痛而深刻的:
第一,绍兴光复,革命党人开府,但对于反革命势力未予镇压,甚至心慈手软。王金发督绍之初便认为革命已经成功,在《安民告示》中宣称“光复之愿已尝,共和之局已定,断无再有人反对之”,表明要“不修旧怨”。最后,致使一大批应该打倒的反革命分子没有被镇压,有的人还混进了军政分府,导致地方反动势力仍未受到根本上的铲除,至革命形势逆转之时便乘机卷土重来,兴风作浪,搞垮革命政权,扼杀革命果实。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反革命投机分子章介眉,先是在革命前期夺取政权,被逮后又输财赎身,既而投靠国贼袁世凯任为总统府秘书,斯后又极力怂恿袁世凯指使浙督朱瑞杀害王金发,同时夺回被绍兴军政分府没收的田产。
第二,掌握政权,却没有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以巩固革命基础。绍兴封建势力虽然根深蒂固,但广大农民抗阻抗税斗争不断,具有革命的要求。军政分府鼎定后虽蠲免田赋一年,却事实上未曾恩及广大农民,也未平均地权,结果各地农民抗租斗争仍然不断发生,这就表明资产阶级即使掌握了政权,也会因认识不到农民的巨大革命潜力而将其抛弃,更没有意识到要发动广大群众,所以当旧势力向革命党人反扑时,广大群众成了旁观者。
第三,革命政权必须掌握在革命者手中,革命政策的推行需要执行者灵活掌握。绍兴军政分府所选用的一大批新人中,有的确实是很能干的革命志士,例如谢飞麟、王子余等人,尤其是谢飞麟辞浙江都督府总务科长不就而来绍兴襄助王金发;另外也团结了一批进步人士,如鲁迅、范爱农等人。但王金发曾为会党首领,身上不免保留部分会党习气,用人上也部分体现了个人好恶,例如财政科长黄伯卿,总务科长黄介清,盐税局长徐献琛,酒捐局长沈守鉴,为故旧亲眷;另外也任用了一批平庸无能之人,这些人身上往往体现出小农经济的狭隘思想和谋求个人出路的落后观念。用人不良的直接危害是这些人在政策的推行过程中,投机钻营,乘机搜刮,例如在禁烟当中就有不良官吏假名禁烟、私抄家室、敲诈勒索等情事,这种人就好像王安石变法中借变法为名、私心自用的吕惠卿之流。这种行为,势必导致新法实行走样,招致许多怨尤。当然,当时情况,王金发将主要精力注于北伐的准备工作上面,而没有认识到用人的重要性,还有是一时也很难招致更合适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