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九”广州起义之罗生门(2)

辛亥革命网 2011-12-02 00:00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范福潮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可怜黄兴一到广州,胡毅生、陈炯明就逼他缓期,无奈将已到广州集中的数百选锋队员遣散;既定二十九日起义,给姚、胡、陈的任务交代得明

  二、二十八日下午有巡防营调回省,雨平谓:‘有同志在内,乘夜入营接洽’,嘱必俟其亲自回报始可决定发动,二十九日午后一时,陈炯明来始平书院云:‘尚未见雨平面,众议改期’云云。故余信其言,出东门,命选锋之众,暂止入城。”(《辛亥革命资料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p19-21)

  若据胡毅生上文分析:

  一、二十九日上午,姚派人领走了两箱枪,但装船时忘装了子弹,并非没领到枪,此姚之谎言二也;

  二、中午一点,陈炯明来说起义改期之事,胡即离开了始平书院,出城而去,姚下午到始平书院领枪,胡并不在场,此姚之谎言三也;

  三、二十八日下午,姚告胡,待他“亲自回报始可决定发动”,二十九日直到胡离开始平书院,也没见到姚,哪有胡毅生告他“赵声、胡汉民未到,发动要改期”之事?此姚之谎言四也。

  另,徐宗汉告诉黄兴,姚雨平从她那里领走了三千子弹,加上二十九日上午从胡毅生那里领走的两箱手枪,还有他从统筹部支取3500元自购的枪支(范注:按统筹部自日本、西贡、香港购枪的平均单价63元/支,姚自购枪应在50支以上),起义当天上午,姚的选锋队员已在长堤嘉属会馆集合,他可真是既有人,又有枪,又有弹,怎能说“领不到枪”不能发动呢?此姚之谎言五也。

  再有,姚雨平从统筹部还支取了24960元的“运动”费,占了起义总支出的近六分之一,起义时,新军和巡防营竟无半点动作,他是怎么运动的?怎么联络的?这笔巨款花到了哪里?有无开支明细?他在文中一字不提。

  胡之罪

  胡毅生选锋150人,皆来自本省,用款4605元,三月二十七日因有改期之说,尽数遣返。二十九日起义议定之后,黄兴知胡之选锋不能复来,乃命其从陈炯明选锋中择二十人守大南门,到了二十九日,胡又以与陈部言语不通为由(陈之选锋为海陆丰人),请陈另派人指挥,“毅生既有任务,初岂不知炯明之众为海陆丰人,何至临时方始悟及?轻将守大南门之任并还于炯明,其误事一。惟其任守大南门,故克听其多分驳壳枪,否则克部战斗力增,伤亡减少,其误事二。”(“与胡汉民致谭德栋等书”,1911年5月下旬,《黄兴集》,p55)

  那么,胡毅生为朱著所作的眉批靠得住吗?

  陈炯明中午一点去见胡毅生,可与谭人凤文(《谭人凤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p367)佐证,当时,谭肯定向陈炯明通报了他从香港来时赵声命他劝黄兴把起义时间“无论如何必须压住一日”,陈炯明闻信,即到始平书院告胡毅生“众议改期”。胡毅生几时离开始平书院出城的?若在姚雨平下午领枪之前离去,则姚撒谎;若在姚下午领枪之后离去,则胡撒谎;朱浩怀记述姚雨平三月二十九日下午到始平书院领枪的经过时,只说是保管人不给,并没说胡毅生在场,朱著可以拿给胡看,肯定也会拿给作为传主的姚雨平看,并未见姚有更正之说,可见朱著也可作为胡不在场的证据。但胡毅生作为储备科长,主管购运、保管、发放枪弹,受命去守大南门,非要十几支驳壳枪,只发给黄兴六支,致使黄兴一路缺少枪支,死伤惨重,而他却临阵逃脱,甚是可恶,难怪黄兴一提此事,就恨“毅之无良”。

  陈之罪

  “陈炯明本不知兵,然既承指挥之任不辞,乃便造为克已允改三十之说,自误误人,殊不可解。先担任攻巡警教练所,因毅让还其部二十人,则云,如此我并以全众守大南门,不攻督练公所,既已非矣。后则并大南门而不守,徘徊于城外,此皆陈炯明周章误事之处也。”“是夜(范注:二十八日)商议次日进行方法:兄弟任由小东营出发攻督署,陈炯明诸人承认抵御警察局,姚任收复小北门枪炮局,时间则定午后五时半。……先十分钟(范注: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半之前),陈炯明君派人(范注:马育航)来问,今日究竟发动与否,然来者见我等皆携弹荷枪,遂不言而去。事后始知陈因畏事之棘手,欲不发动,故派人来陈说一切。然来者并未明言,故我等并不知其不来援应,仍孤军冒险前进。”(《黄兴集》,p55,p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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