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以后的旗人命运

辛亥革命网 2011-07-20 0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戴迎华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在清代,旗人恃俸饷为生,享有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多种特权,是清政府恩养的特殊群体。辛亥革命以后,旗人历史命运深刻改变。
 

  在清代,旗人恃俸饷为生,享有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多种特权,是清政府恩养的特殊群体。辛亥革命以后,旗人历史命运深刻改变。

     社会生活的失序

     辛亥以后,旗人原有的生活秩序被打破。为图生存,旗人被迫乔装打扮,四处逃散。西安满城被攻破之时,“所有满人,潜逃一空”。太原驻防男女老幼原额1500余人,驻防城被攻破以后,旗民多数散居四乡,“在城者男女老幼共计三百余口”。京师旗人也逃往各地,其中不乏众多皇族。1911年11月6日的《申报》报道说:“京师满人得保定失守消息,连日向秦皇岛进发,闻秦皇岛目下已有五千余人”,未逃走的“旗民大半改易西装寄宿东交民巷使馆内”。此外,“京师满人纷给巨资托庇外人宇下,自三百、千金至万余金不等。”旗产在战乱中也多有损失。杭州驻防光复后,民军拟恢复旗营工艺传习所,“以资生计”,但“封存杂物半被窃去”。自杭州驻防缴械归附,民军派军人严密保护旗产,后改派各区巡警防护,但“冒名搜查掳抢骚扰,指不胜屈,甚且有结队抄抢、白日搬掳者。”(《申报》1911年11月27日)

     辛亥时期,部分旗营的损毁极为严重。以江宁驻防为例,旗营在辛亥战火中大部分被毁。据记载,“辛亥光复时,民军入城,虽已布告安民,而旗人惶恐奔窜,或效愚忠,以火燃药,同殉于将军署。于是骤猜忌,不无焚毁,原有房屋,十九被毁。民元以还,佃农分耕,几同荒野。”(万国鼎:《南京旗地问题》,第2页)

     自光复始,旗人俸饷开始愆期。光复时期,各地民军对于旗民的生活虽有所考虑,但均为短期行为。例如,在荆州,军政府允诺给予旗民中极困苦者“恩饷”六个月,但因“财政支绌”,“迁延”数月,终未及时发放。南方有些驻防仅给予三个月左右的俸饷,例如四川军政府则给每名旗兵三个月的俸饷。广州旗民在光复后,由军政府发给恩饷三个月,每月发放三千元,三个月后自谋生计。京口旗营也仅发三个月口粮以资生活。京旗俸饷的发放一直优于各直省驻防,北洋时期亦然。除了米饷仅发两年以外,京师八旗饷银的发放断断续续持续至1924年左右。总的来说,自民国初年至民国十一、二年间,是一个逐步递减的过程。民国一、二年间,京师八旗俸饷的支放基本得到了保障,民国四、五年间,京师旗营的发放已常常愆期,但经各营及值年旗屡加催促,饷银通常可以在每月月底得以解决和支放。

     民国六年以后,京师旗饷虽然开始减成,但各旗营饷银有所发放的情况是存在的。如,1920年8月份镶黄旗蒙古骁骑营弁兵饷银发放数为2379两(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镶黄旗满洲蒙古都统载涛检送官兵饷银米粮清册咨文——1917至1920年》,陆军部,全宗号1011,案卷号1944)。不过总的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

     辛亥革命以后,旗人社会身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清末以来的“排满”风潮影响了旗人生活的种种方面。民国初年,社会上普遍存在着针对旗人的歧视和偏见现象。在求职过程中,旗人备尝苦涩,如在一些机关,前来求职的旗人常被淘汰。而在学校里,也出现了汉族学生、教师甚至学生家长歧视满族学生的情况。在民族歧视的政治氛围下,许多旗民一方面为求自保,另一方面不得不顺应“五族共和”的历史潮流,主动选择冠姓、更名、易籍,即冠以汉姓,脱离旗籍,加入民籍。

     旗民生计的筹划

     1912年2月,南北和议达成,《清室优待条件》出台,其《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规定旗人与汉人平等,并强调筹划八旗生计。

     北洋时期,针对旗民生计恶化与旗民普遍贫困的状况,各地程度不等地开展了一些旗民生计筹划与旗民救济的具体工作,主要有:

     开办旗民工厂和慈幼院等相关机构。民国时期,既有的一些旗民工厂继续开办。京师地区,首善工艺厂是当时影响比较大的旗人工厂,吸纳了一定数量的旗丁。除了首善工厂和两个宗人府工厂,京城还开设了接济贫困旗人的孤儿院、养老院以及粥厂等慈善机构,香山慈幼院就是其中的一个。香山慈幼院供养着数百旗籍儿童,还另设有附属小学校,教养贫困旗民子弟。辛亥以后,各直省驻防陆续开办了一些旗民工厂和教养机构。如,1912年12月15日,南京善后工艺厂开业,工艺厂以旧都统府为基址,初次接受男女工人200余人,小学生100余人。其中,“男工学造革货、竹货,女工学习织布,每日给工资银八分。”(《申报》,1912年12月18日)。民国以后,南京还开设了教养院和养济院。教养院主要对学龄旗民儿童实施教养,养济院主要收留老弱病残旗民。其中,后者在1912至1925年间常年收容、救济一定数量的旗民。陕西等其他地方也设立了养济工厂教养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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