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立宪为何救不了清朝 政府不放弃特权失信于(2)

辛亥革命网 2013-05-09 00:00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沈阳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在国家主义价值观的束缚下,清朝的政治改革长期仅仅停留在政府机构改革的阶段。司法独立和法政建设一拖再拖,终于失信于民。迟到的预备

       从戊戌变法到预备立宪

       简单的政府机构改革没有改变清朝的君主专制属性。即使君主不专制,太后也可以垂帘听政。如果君主尊重宪法,依据法治原则,在制度层面上来做事,这个国家就不是专制国。因此,一个君主国可以是共和国,也可以是专制国。同样,一个没有君主的国家,既可以是共和国,也可以是专制国。洋务运动结束时的清政府处于一个君主虚位的专制国状态。“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正如法国历史上那个大名在外的国王所表达的,慈禧太后挪用海军军费筹备六十大寿的事件将清朝的专制制度本性体现得淋漓尽致。此后维新变法运动迅速兴起。

    清军在甲午战争中战败后,正在北京城参加科举的读书人群情激昂,康有为率同梁启超等数千名举人联名上书光绪帝,提出了“拒和”“迁都”“练兵”“变法”等主张。之后,康有为等以“变法图强”为号召,在北京、上海等地发行报纸,宣传维新思想。严复、谭嗣同也在其他地方宣传维新思想。之后,光绪起用康有为等人,进行变法图强,史称“戊戌变法”。

       根据康有为等人的建议,光绪帝颁布了一系列变法诏书和谕令。主要内容有:经济上,设立农工商局、路矿总局,提倡开办实业;修筑铁路,开采矿藏;组织商会;改革财政。政治上,广开言路,允许士民上书言事;裁汰绿营,编练新军。文化上,废八股,兴西学;创办京师大学堂;设译书局,派留学生;奖励科学著作和发明。在司法领域,刑部改为法部,专管全国的司法行政,不再兼理审判;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负责解释法律,并配置总检察厅。这些革新政令,目的在于学习西方管理制度,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使国家富强。然而,由于最高权力掌握在慈禧太后手里,戊戌变法仅仅进行了一百多天。

       虽然没有在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之上“开国会,颁宪法”,戊戌变法还是被当初实行过政府机构改革的那拉氏党人镇压了。吊诡的是,仅仅不到十年,当初镇压了变法图强运动的专制党人集团就开始“预备立宪”了。是专制匪徒发展成了立宪党人,还是专制匪徒本来就有立宪党人的特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至少,很清楚的是,手染了维新党人的鲜血,又在涉外战争中惨败的清政府,其实早已经失去了民众的信任。“预备立宪”终于被当时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认为是政治骗局。虽然抱负同样的立宪理想,此时体制内的立宪党人和体制外的革命党人却很不幸地分道扬镳了。

       其实,预备立宪的宪政主义属性不比戊戌变法更少。1905年10月,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次年,五大臣归国,拟出立宪方案。9月1日,颁布了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宣布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悉明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1908年8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条。1909年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10月,资政院在北京成立,亦要求1911年召开国会。清政府将预备立宪期9年改为5年,定于1913年召开国会,1911年先成立内阁。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构,公布所订内阁官制,组成新内阁,由庆亲王奕劻任总理大臣。内阁制和总理大臣一职的设立,目的是在立宪君主的领导下,增强政府权力和行政能力。至于国会,还没有来得及召开,清朝就灭亡了。

       对清朝而言,宪政民主最大的敌人是皇家特权和官家特权。例如,清代的皇族司法审判机制,既无独立的诉讼法体系,又无独立的诉讼审判原则,往往使皇族人员能够逃避应得的法律制裁。鉴于这些特权的危害,1909年12月28日,清政府修订法律馆结合司法机关的改革,编成《法院编制法》,该法共16章164条。主要内容为:审判衙门通则,重申四级三审制,民刑诉讼及军法审理,审判用语,推事单独审判等原则;检察机关,分设初级、地方、高级检察厅与总检察厅。清政府还规定推事及检察官的任用办法,以及司法行政监督权的实施。并且强调:行政主官及检察官“不得干涉推事之审判”,以确保司法之独立。

       缘何清朝政府难以免于灭亡的命运?

       如果摆脱那种“不是专制就是民主”的二元极端思维,我们就会发现,无论是简单的政府机构改革,还是宪政意义上的国家制度改革,都不应该以无政府主义为指导目标。个人自由固然与政府权力有尖锐冲突,但政府权力未必就是个人自由的绝对敌人。没有一个宪政国家的政府权力可以弱到比公民个人的力量还要弱。若真如此,正如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所说,社会就会走向全面的混乱。因此,在维护政府权能的基础上,清政府小心翼翼地安排“预备立宪”,并极力延长预备期,不能不说体现了立法者的政治审慎。柏拉图指出,节制和审慎是政治家的美德。然而这一切,必须以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为基础。否则,节制和审慎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一旦进入现实利益博弈领域,基于人的叛逆心理,很有可能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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