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理论与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3)

辛亥革命网 2010-11-09 00:00 来源:民革中央 作者:徐波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在当今中国人以构建“现代国家”为目标的继续跋涉中,重新回顾和审视孙中山等伟大先辈们在建设“现代中国”进程中留下的政治遗产及思想

  孙中山还进一步指出,要改造国人的观念,建设与现代国家相适应的健全心理,建设富强国家,就必须发展教育,普及科学知识。为此,要使中国教育居世界第一,人人识字,并培养上百万专家和发明家。

  《建国方略之二》为《实业计划》,孙中山又称之为“物质建设”,发表于1918年。其基本内容包括五大宏伟计划:(1)在全国发展庞大海、陆、空交通运输,以此为经济建设的核心;(2)全面发展实业,大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此为经济建设的基点;(3)大力推进城市近代化,以此为经济建设的基本内容;(4)对外开放,引进外资而“主权归我”;(5)开发西部,实现全国经济整体发展等。需注意的是,该书反映了孙中山的阔大胸襟和全球化眼光,它主张利用西方各国的资金、设备和人力,由国际投资团共同发展中国实业。为此,此书原名《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计划》,原稿用英文写成。他对这一方案充满乐观:“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而调和此人类进化之两种经济能力,使之互相为用,以促进将来世界之文明也”。这部著作,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关于现代化经济建设的系统的宏伟蓝图,代表了中国人民发展生产力的强烈愿望。其思路及内容科学可行。其理想目标,直到今天我们仍相去尚远。

  《建国方略之三》,原名《会议通则》,出版于1917年。其目的是改造社会,使国人学习和懂得如何应用民主程序,如何尊重民主。这是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理论应用的具体规则。孙中山将它改名为《民权初步》,并作为一种“社会建设”,纳于《建国方略》之中。这一“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和引进盛行于现代西方的民主规则及民主精神,以此改造传统中国盛行的集权主义、宗法主义和人情主义。孙中山对此“社会建设”赋予了极大的关注和特别的意义,因为这正是推动近代西方日见繁荣强盛的内在的制度力量和文化力量,也正是传统中国社会所罕有的文化元素。时至今日,以强政府、弱社会为特征的中国仍处于前现代的威权社会阶段,民主规则与民主精神等现代社会的核心元素仍为社会稀见之物,“社会建设”成效与民权主义理想目标相距甚远。回顾90年前孙中山所规划“社会建设”之慧观洞识和深远用心,令人愧怍,令人警醒!

  《建国方略》集中地反映了孙中山现代化的建国目标。它所设计的以上三者相互结合而相互补充,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三方面,为现代中国的建设规划了基本的蓝图和轨迹。

  二、孙中山理论指导和推动“现代国家”构建的巨大成就

  (一)辛亥革命的胜利和中华民国的建立,是孙中山构建“现代国家”理论的初步实践和第一个伟大成就。

  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建立民国,创设民主共和制度,使中国“发生质的变化”,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初步转型,并将其“引向现代社会”的发展轨道,实现了一次历史性飞跃,因此是一次“胜利的成功的革命运动”。推翻帝制、创立民国和制订相应的《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历史成就的三大基本内容。这三者密切不可分,从国体、政体和法体三方面确立了现代国家政治架构的基础。

  从“现代国家”构建的角度看,辛亥革命后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形成了“中国现代国家的雏形”,是构建“现代中国”的第一次伟大尝试。作为中国第一个现代性的国家政权,南京临时政府表现了与传统国家截然不同的一系列特点,包括: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与历代王朝不同质的新政权的诞生,使中国迈向了现代社会的道路;确立了实行选举制度等民主政治,官员是人民公仆,一切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及坚持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坚持领土的统一等建设现代中国的基本原则;其政治体制发展了西方的三权分立学说,将中国近代国家政治推向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临时约法”从法律上确认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合法地位,并指导中国向现代国家方向发展;建设目标具体化的条例法规使南京临时政府作为现代国家政府的形象更为明确。

  在上述成就中,尤其《临时约法》的制订,是建设现代中国的一个重大成就。作为孙中山政治思想基本原则的体现,《临时约法》以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了人民的地位及权力,规定了国家机制和政府运作的规范及法律底限。它使任何形式的专制集权和垄断独裁从此丧失其合法性资源,从而成为孙中山其后捍卫辛亥革命成果、反对封建军阀的利器;成为中国人民进行思想解放运动、民主运动(包括五四运动)、改革运动,争取自由权利的基本法律依据,并为各种新思想如马列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中国此后的历史发展开辟了新纪元。

  在经济上,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经济也迅速由传统轨道转入现代轨道,这一转变的重要表现包括:

  其一,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积极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以政权的力量对中国经济现代化予以有力的推动。孙中山在临时政府成立之初,即明确宣布:“此后社会当以工商实业为竞点,为新中国开一新局面”。当时临时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有关政策和措施,如《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工商品公司注册暂行章程》等,将民族工业的发展纳入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中国经济的现代化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以推动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正是在此前提下,当时中国工商实业界掀起了“振兴实业”、“实业救国”热潮,使民国初年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正如研究者所指出:“无论从规模、范围还是从影响上,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都大大超过了晚清几十年的总和,这无疑是辛亥革命推动中国经济走向现代化的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

  其二,反映现代化要求,南京临时政府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为现代国家建设制定了整体发展蓝图,为国家现代化发展战略奠定了基本思路。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为代表的民主革命先驱毅然摒弃长期以来封建统治者不变祖宗之法的积习,以宏伟的气魄提出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改革蓝图,孙中山《实业计划》即其杰出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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