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伦理思想及特征探析
辛亥革命网 2014-04-11 00:00 来源:团结报 作者:袁礼辉 查看:
孙中山的宏大思想宝库里蕴含着十分丰富的伦理思想,其伦理思想既注重“物质文明”的发展,也重视“心性文明”的建设。其伦理思想既继承了中国“固有的道德”,也取法了“西人的文明”,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中反对封建主义斗争的结晶。它代表着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思想潮流,代表着民族意识的发展方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至今仍具有借鉴作用。
孙中山伦理思想源于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
孙中山认为,民族固有的道德“首是忠孝,次是仁爱,其次是信义,其次是和平。”并对“忠孝”、“仁爱”、“信义”等固有的道德范畴作了新的诠释。
1、“忠孝”是维系封建宗法制度的基本道德规范
“忠”是反映君臣关系,指臣对君的绝对效忠。孙中山否定封建的“忠君”观念,提出忠于职守、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新思想,赋予“忠”以时代的精神和新的内容。他认为,“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自然是高尚得多。”“孝”是指善事父母,无违其志。孙中山所讲的“孝”,是以民国之国民为道德行为的主体,与所讲的“忠”是相辅为用的。他把两者联系起来考虑,便赋予了“孝”新的含意。
2、“仁”为儒家思想的核心道德范畴,也是封建伦理思想的最高道德标准
《论语》说:“泛爱众而亲仁。”《孟子》说:“仁者爱人。”故“仁”与“爱”密切相联。孙中山将“仁”分为三种,即救世之仁、救人之仁和救国之仁。救世为宗教家之仁,救人为慈善家之仁,救国则是志士爱国之仁。对于革命者来说,应实行志士爱国之仁。三民主义为革命者之仁,故革命者应实行三民主义,以成救国救民之仁。
3、“信”与“义”是立身处世、为政治国的基本道德规范
中国古人历来重信尚义。孙中山利用传统的“信义”观念,来规范近代世界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他说:“中国所讲的信义,比外国要进步得多。”他以中国和日本对待自己邻国朝鲜的不同态度为例,遣责世界资本主义列强对落后弱小国家的欺诈掠夺,认为这既不守“信”,更不合“义”。
4、关于“和平”的观念
孙中山认为,中国热爱和平是我们民族的精神。孙中山提倡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守信尚义、和睦存荣的民族伦理道德,提倡以中华民族为主体的、以仁义道德为内容的东方“行王道”的文化。
孙中山的上述思想在于通过总结民族传统文化,吸收和借鉴西方文化,发扬我们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以提高我们民族的自尊心与自信心,最终“恢复我们民族的地位。”
孙中山伦理思想中的道德原则与道德观念
孙中山为完善自己的道德理想,还根据近代中国社会的实际需要,提出了一些具有独创性的道德原则与道德观念。
1、树立服务利人、牺牲自己而谋他人幸福的道德观念
孙中山认为,人类进化之主动力在于互助,而互助的先决条件是树立服务利人、牺牲自己而谋他人幸福的道德观念。他认为 “人人当以服务为目的,而不以夺取为目的。聪明才力愈大者,当尽其能力而服千万人之务,造千万人之福。聪明才力略小者,当尽其能力以服十百人之务,造十百人之福”。这种替众人服务的新道德就是世界上道德的新潮流。他告诫革命党人:“要存心做大事,不可存心做大官”。
2、发扬舍身取义、奋斗牺牲的精神
要使人们具有服务利人之心,还必须发扬舍身取义的精神。孙中山说:“从容就义,杀身以成其仁,当日虽为革命而牺牲,至今浩气常存,极历史上之光荣,名且不朽”。他提倡勇于献身、“以死为荣”的革命精神,对于革命事业的发展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牺牲的含义除“舍生取义”的一面,还有牺牲权利的一面。他认为,真正的革命党人,是为国牺牲的,是来成仁取义的,是舍性命来救国的。这种奉献小我以成全大我的思想,是革命的人生观和义利观,是要向人们表示一种新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