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国暂行报律风波论新闻的绝对自由(2)
辛亥革命网 2012-02-20 00:00 来源:《今传媒》 作者:杨晓萌 查看:
(三)对绝对新闻自由观念的追寻使相当一部分人“向袁反孙”,抵制《暂行报律》
《暂行报律》遭到反对是有很深的政治原因,而这种政治因素也受到绝对新闻自由观念的影响。在捍卫辛亥革命成果的斗争中,章太炎以及报界的一些人错误地认为中国局势的中枢“非袁莫属”,将袁世凯视为能真正实现中国民主共和的枭雄。因此为了借袁世凯实现其言论自由不受任何限制的愿望,他们就理所应当地攻击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暂行报律》。人们追寻着绝对的永远的新闻自由,为此甚至不惜“向袁反孙”,直到袁世凯露出庐山真面目的时候,他们的新闻自由梦才真正破灭。
(四)孙中山的迅速让步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其新闻自由观的影响
孙中山在3月6日当晚就下令取消《暂行报律》,除了对当时政局形势的考量以及他虚怀若谷的胸襟,也表明在他的新闻法制思想中,新闻言论自由是放在首位的。当制定报律和人民要求新闻自由的呼声发生矛盾时,他毫不犹豫地舍弃了报律而选择了新闻自由,这也是绝对新闻自由观的一种体现。孙中山一向主张“民主国本无报律”,在独立各省颁布的纲领性法令中都保护言论自由的法律条文。如11月9日的《鄂州约法》规定,“人民自由言论著作刊行并集会结社”,只有在“有认为增进公益,维持公安之必要,或非常紧急必要时得以法律限制”[6]。此外,他痛恨清政府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尤其是在司法方面的镇压,这就让他不愿意在法制问题上重蹈清政府的覆辙。孙中山批评内务部《暂行报律》的重要原因就是唯恐使人怀疑“满清钳制舆论之恶制,复见于今”[7]。就是孙中山这种高度重视言论自由但是却忽视、猜忌新闻法律的态度,促使了《暂行报律》迅速被撤销。
综上所述,绝对新闻自由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使《暂行报律》的废除具有历史必然性。
三、绝对新闻自由观念下《暂行报律》风波的历史影响
《民国暂行报律》的废除标志着报界争取“绝对新闻自由”的胜利,也在短时间内促进了民初报业的大繁荣。民国政府在11日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言论自由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新的自由法律体系在中国确定,由此促进了新闻事业的大发展。报纸的数量迅速增加,政党报纸大繁荣,记者的地位得到提升,以“不冠之皇帝,不开庭之最高法官”自居。但是也应该看到,这种繁荣是一种短暂的、虚假的繁荣。《暂行报律》被取消后,由于对新闻业缺乏有效的管制,言论自由泛滥,报业无序发展,一些报纸任意发表言论,最终招致灾患。袁世凯篡夺革命果实之后,特别是在颁布《报纸条例》之后,实行比清朝更严密的言论控制制度,对报刊和报人加以迫害,直接造成了“癸丑报灾”。绝对新闻自由的理论和实践也在这一时刻化为泡影。与清末制定报律相比,《大清报律》等虽然限制了新闻自由,但在这一时期,新闻却处在有序的发展之中。各级政府对报律的遵守,也在总体上呈现出一种有序、向心的状态。在实行过程中,虽然出现了个别以法治代替人治的现象,但是报纸的时政评论比以前自由地多,对报刊和报人的处罚也相对减轻。总体上说,由于法律的制约,清末新闻自由较之以前还取得了更大的空间,报界受迫害程度远低于“癸丑报灾”。然而和清末制定报律相比,旨在追求绝对新闻自由而废止《暂行报律》的做法却间接地带来了“癸丑报灾”。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没有法律的合理制约,新闻自由是不可能健康发展的。
四、由《暂行报律》风波对新闻自由的思考
自由与法律相辅相成,绝对的新闻自由是不存在的。离开了法律的合理约束,新闻自由也不会长久。报界在《暂行报律》风波上的胜利,并不说明他们可以有效地运用新闻自由,相反,离开了法律的制约,还出现了对自由的滥用。要想充分的享有自由,必须在新闻法治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由,这也才可以在有限的自由里使新闻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文学院)
参考文献:
[1]上海报界上孙大总统电[N].申报,1912-03-06.
[2]内务部所定报律议[N].申报,1912-03-07.
[3]大总统令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文.孙中山全集[C].北京:中华书局,1982.
[4]孙培,卢家银,崔明.两种律令,同一个教训——民国《暂行报律》与苏联《出版法令》之比较[J].中国传媒报告,2008(3).
[5]陈独秀.法律与言论自由[J].新青年,1920(2).
[6]陈旭麓.宋教仁集(上册) [M].北京:中华书局,1981.
[7]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三十号.辛亥革命资料[C].北京:中华书局,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