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资政院和谘议局

辛亥革命网 2013-06-21 00:00 来源:团结报 作者:戴鞍钢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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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政院和各省谘议局,是清末新政的产物,与辛亥革命的发生也有诸多关联。很长一段时期,受左的思潮的影响,它们多被视为清末新政“骗局”的一部分,近年来已有一些专题研究加以重新考察。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再作剖析。

  资政院

  1908年8月27日,清廷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君主是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切颁行法律、召集开闭解散议院、设官制禄、统率陆海军、宣战媾和、订立条约、宣布戒严、司法等等大权,全在君主一人手中。特别是用人、军事、外交等大权,议院不得干预。同时,这个《钦定宪法大纲》又宣布了所谓议院未开前逐年应行筹备事宜,其中包括继中央设置资政院后,在各省成立谘议局。

  资政院是中国第一次仿照西方代议制形式设置的全国性议事机关,1907年9月20日由慈禧准予设立,所谓“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上下议院,实为行政之本”(《清德宗实录》卷557)。其一方面宣称要改行立宪政体,逐步设立议院;另一方面又说立即成立上下议院的时机尚未成熟,先要成立一个资政院作为过渡。资政院规定设总裁两人,以王公大臣特旨简充;设副总裁2人或4人,以三品以上大员特旨简充。议员分钦选、民选两种,共200名。其中钦选100名,计分7类:宗室王公世爵16名;满汉世爵14名;外藩王公世爵14名;宗室觉罗6名;各部院衙门七品以上官2名;硕学通儒10名;多额纳税者10名。民选100名,由各省谘议局推选。

  会期分常年会、临时会两种。前者每年一次,每次三个月;后者无定次,如召开,则每次以一个月为准。前者规定每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一日止;有必须连续会议之事,可延长会期,但限定在一个月内。其职权为:议定国家岁出入预算、决算、税法、公债、制订法规、弹劾大臣及议定奉特旨交议等事项。但议决事项须具奏请旨可否。

  资政院成立时,清廷任命溥伦、孙家鼐为资政院总裁,会同军机大臣“妥慎拟订”具体院章。1908年1月,又任命景星(曾任福州将军)、陆元鼎(曾任江苏巡抚)、丁振铎(曾任云贵总督)、俞廉三(曾任山西巡抚)为协理开办资政院事务。同年3月,还任命宝熙(内阁学士)、沈云沛(农工商部右丞)、顾璜(内阁侍读学士)为帮办开办资政院事务。后陆元鼎因病卸职,又增派内阁学士、署学部左侍郎李家驹为协理。溥伦是道光帝长子隐智郡王的长孙,皇族近支,慈禧任命他为资政院总裁,是想通过他把资政院这个议事机构实际控制在皇族手中。

  1910年10月4日,资政院召开第一次常年会。在这次常年会期间,民选的立宪派议员不但明确提出了速开国会的政治主张,以及弹劾军机大臣和论驳上谕等,表现出明显的政治进取精神,而且提出了一系列颇具近代民主色彩的议案。这些提案和议案,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文教、风俗和地方事务等各方面,诸如速开国会、申明资政院立法范围、请赦国事犯罪人员、铁路公司适用商律、商办铁路非经国会协赞不得收归国有、著作权律、修正报律条文、修改结社集会律、改定教育法令、停止学堂奖励明定学位、制定地方学务章程、规定通俗教育、确定义务教育以谋教育普及、修正优待小学教员章程、推广私立法政学堂变通办法、全国中学堂改习兵操、采用阳历纪年、优待军人学生以资鼓励、广设宣讲所以开民智等。

  在付诸表决时,民选的立宪派议员往往利用在资政院内形成的民主政治气氛,迫使钦选议员顺从自己的政治要求,如在表决速开国会和剪辫易服的具奏案时,立宪派议员决然反对无记名投票法,而是坚持使用记名投票法。其目的,即不给钦选议员以阳奉阴违、含混搪塞的余地。结果,前案以全体赞成通过;后案以101票赞成、27票反对的绝对多数通过。就连庄亲王载功、贝勒载润等满族亲贵,也因大势所趋而投票赞成剪辫易服。弹劾军机大臣的具奏案,也是以起立表决的形式,以112人的绝对优势而获得通过。

  另一方面,立宪派议员在与专制皇朝抗争时,政治上的妥协性依然存在。他们对许多重要的政治议案不能始终坚持,常常使之不了了之,未能产生重大的实际社会政治影响。如他们提出了请求速开国会的议案,并在会上极力争取,但当清廷宣布预备立宪缩短至宣统五年,并决意以强力对付继续请愿的各省代表时,他们只得屈服于专制的淫威,不再继续要求缩短年限,放弃了宣统三年召开国会的政治要求。又如持续了40多天弹劾军机大臣的议案,在专制皇权的高压下,他们的斗争锋芒渐钝,先从弹劾军机大臣转为请明定军机大臣责任;再改为呈请申明枢臣责任并设责任内阁;又变为只请设立责任内阁;再转而取消奏稿;最后终于再次通过了弹劾军机大臣的具奏折稿。

  应该指出,尽管资政院内民选立宪派议员提出的诸多议案或未议及,或议而不决,或决而无效,但其中确有不少议案或议案条款,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带有近代资产阶级民主的色彩,也促进了立宪运动的开展。有学者对清末被选入咨议局和资政院的议员作了具体研究,他查阅了300种地方志,在1650个议员中,查得将近900个议员的出身,并考察了这些议员的年龄、教育背景、经济状况、职业和政治经历等,认为“这些议员是中国传统士绅的最后一代,但大都接受了新式教育,有的还留过学”,并将他们称为进步的保守分子,“因为他们赞同渐进的改革,以促使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但是,对于曾给他们某些社会的领导地位和舒适的经济环境的制度,他们希望保存” (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韦慕庭序,第2页)。

  即便如此,他们仍招致很多守旧和贪腐官员的诋毁和仇视。还在资政院会议期间,陆军大臣荫昌、副大臣寿勋就上折抨击其“所议殊多逾越”,提醒摄政王载沣“若不及时预为限制,将来国会成立,必至与政府冲突不已,因以酿乱招亡。远则法之路易十六,近则土耳基(其)、葡萄牙,皆我之殷鉴也”。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闭会不久,时任正副总裁溥伦、沈家本即被撤换,改由世续、李家驹出任,并于1911年5月修改了资政院章程,取消了资政院议员请求召集临时会议的权力,规定凡需变更会议议程,“由行政衙门同意行之”。资政院第二次常年会的召开,是在1911年10月22日,武昌起义已经爆发,结果在“选举”袁世凯为责任内阁总理后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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