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资政院和谘议局(2)
辛亥革命网 2013-06-21 00:00 来源:团结报 作者:戴鞍钢 查看:
谘议局
资政院设立后,各省奉旨则有地方政治议事机构——谘议局的开设。根据《各省谘议局章程》规定,议员选举有资格限制,凡年满25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有选举资格:办理学务及其他公益事务三年以上;中学及以上毕业;举贡生员以上出身;曾任文七品武五品以上实缺职官;有5000元以上的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议员候选人,则须年满30岁。
依照上述规定,即使在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浙江省,符合选民资格者也只占全省总人口的0.51%。一项范围更广的统计显示,在全国总人口中,各地谘议局的选举,由于投票的财产和教育限制,实际上不到0.0004%的人参加投票, 其结果,谘议局的人员自然由上层士绅控制,十分之九的议员都有科举功名,其中18%拥有进士头衔(【美】魏斐德著,邓军译:《中华帝制的衰落》,黄山书社2010年版,第225页)。
各省谘议局规定设议长1人,副议长2人。议员由各府、州、县从官绅和实业界名流中选派,任期3年。常驻议员依定额十分之二。谘议局有权议决本省行政兴革事件、预决事、税法、公债、选举资政院议员等。但议决事项,须取得本省督抚同意才能生效,实际上只能提出建议供督抚采纳,不能监督地方行政。
自清廷规定开设谘议局,各省立宪派的主要力量都投入谘议局议员的选举活动,他们打算先在各省把自己的力量集结起来,取得立足点,再走向全国性的联合。他们对谘议局的选举抱有很大的热情,把它视为参加地方政务的良机,大声疾呼:“列位要晓得,国是人人有份的。一省的政治,人人该望他进步的,快快提起脑儿,想一个才学两全的人写在票纸上,他日的好处真说不尽呢” (《敬告咨议局初选选举人》,《申报》1909年2月23日)。
除新疆奏明缓办外,各省谘议局在1909年10月分别开局议事。按照规定,其常年会于每年十月召开,会期一般为40天;遇有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临时会,会期一般为20天。同年12月6日,英国《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莫理循写道:“大多数省谘议局都选举了士大夫为议长。格外引人注目的是,代表们那样从容不迫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那样有秩序地讨论议题。每个谘议局都为记者准备了席位,为他们提供的议程表详细得令人吃惊” (【澳】骆惠敏编,刘桂梁等译:《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643页)。
作为反映民意的地方议事机构,其议员绝大多数是地方士绅。据统计,在清末各省的谘议局,士绅议员一般占到议员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中21名各省议长中,士绅就有20人。在各省谘议局议员中,至少有145人曾经留学日本,他们分布在除黑龙江、甘肃、新疆以外的各省谘议局,其中直隶17人,奉天(今辽宁)4人,吉林1人,山西11人,河南5人,山东8人,陕西1人,江苏17人,江西3人,浙江15人,湖北19人,湖南8人,安徽1人,福建4人,广东3人,广西10人,四川10人,云南4人,贵州4人。各省咨议局的正、副议长中,有近五分之二是留日出身,在全部21省谘议局中,握有14省谘议局的领导权。
各省谘议局成立后,围绕着地方政务与本省主政官员间发生许多争议。按照章程的规定,谘议局要议决本省的一些政务,并要求督抚遵照执行,督抚们则顽固地坚持旧体制,要继续大权独揽,不容他人置喙,于是双方冲突频起。湖北谘议局成立后,就由议长汤化龙提议,经全体议员一致通过决议,要求督府向谘议局提出省财政预算案,遭到督府的拒绝。汤化龙等人援引日本等宪政国家地方议会的通例,坚持要审议。最后湖北官府不得不让步,向谘议局提出省财政预算案。经分组审议核减,才决议交还督府公布。此事在当时引起广泛关注,被舆论称为地方议政的楷模。
在直隶、陕西、四川、湖南、江苏、福建、广东、广西等省,也曾先后为议决本省预决算的问题发生激烈争执。谘议局要求督抚报告年度预决算,并接受议员们的逐项审核。地方财政历来被当地官员视为其“利薮”,熟知官场内幕的岑春煊曾透露:“各省旧习,库存外销之款,多为督抚挪用,甚至浸及公项。视其人权力如何,无能与抗”(岑春煊:《乐斋漫笔》,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5页)。当地官员自然也容不得谘议局过问,于是双方互不相让,相继向清廷“告状”,朝廷则多是袒护督抚。
即便谘议局对各省督抚的行政权力并没有实质性的制衡作用,但它的存在以及议员们的提案、辩论、表决和抗议等程序的运作,还是令长久生活在专制统治下的人们耳目一新,多有启迪,客观地说,是一种历史的进步。1909年12月29日,各省谘议局设立不久,就有一位在华英国人指出:“各省谘议局都同样对朝廷构成某种威胁,如果各省谘议局顺利发展下去,这看来是可能的,它们的步子会迈得更大,各省将获得比过去更多的独立性”(《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第649页)。当然,这是不愿最终放弃专制统治的清廷所不愿看到的,这就注定谘议局的前程凶多吉少。
结语
清廷的一些权贵,原本就不热衷推行君主立宪。奉慈禧之命,曾起草试行立宪懿旨的政务大臣荣庆,后来就与铁良等人站到了宪政的对立面,认为君主立宪有害无益:“吾非不得知立宪政体之美,顾以吾国政体宽大,渐流弛紊,今方宜整饬纪纲,综核名实,立居中驭外之规,定上下相维之制。行之数年,使官吏尽知奉法,然后徐议立宪可也。若不察中外国势之异,而徒徇立宪之美名,势必至执政者无权,而神奸巨蠹得以栖息其间,日引月长,为祸非小”(孔祥吉:《清人日记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26页)。
载沣等人执政后,一方面设法削夺袁世凯及其党羽的权势,一方面对立宪派人横加压制。这就激起了立宪派人的警觉和反感,他们决意通过请愿早开国会,推动立宪进程。各省谘议局成员则是他们主要的政治代表,国会请愿运动亦集中反映了这批人的政治诉求。
请愿速开国会是在维护清廷统治的前提下进行的。它把君主立宪宣扬成当时救国的惟一良策。仿佛只要国会一开,一切就会好起来。但无数事实证明,对这个腐败的政府不能再有任何的希望。期望它的恩赐,指望它来实行任何根本的改革,都无异梦呓。立宪派人希望用提早召开国会的办法来挽救社会危机,消除革命的爆发,维持清廷的统治。但其一年之内连续三次请愿速开国会遭到拒绝的事实,再次证明对它不能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清朝政府一系列倒行逆施,完全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彻底暴露了冥顽颟顸的可憎面目,包括立宪派在内的一切爱国者,对它不再抱有什么期望,它的统治也快走到尽头,辛亥革命的风雷已隐约可闻。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