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的上海农村

辛亥革命网 2011-08-31 0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戴鞍钢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作为一次改变中国历史发展方向的社会革命,即使没能促成中国农村的大变革,也不会对一些地区特别是临近革命重心所在的农村全无影响和促
 

  辛亥革命为什么会失败?以往人们往往强调原因之一是农村没有发生大变动,以致遮蔽了不少具体生动鲜活的史实,也妨碍对辛亥革命相关问题的深层次思索。实际上,作为一次改变中国历史发展方向的社会革命,即使没能促成中国农村的大变革,也不会对一些地区特别是临近革命重心所在的农村全无影响和促动,上海农村就是一个例证。

1911年11月4日,上海光复。图为革命成功后街头悬挂的五色旗

     上海光复后军政府减轻赋税

     辛亥上海光复后,对周围农村的影响,首先是政权的更迭。

     1911年11月4日,革命军攻克清军在上海城内最后一个据点——江南制造局,制造局总办张士珩乘小火轮逃往租界,上海光复。至11月7日,上海周围宝山、松江、青浦、崇明、嘉定、南汇、奉贤和川沙等县厅也相继宣布反清独立。新旧政权的更迭,给上海地区农民期盼已久的减轻赋税负担带来希望。

     有清以来,上海所在的苏南地区,既是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区域,又是著名的重赋区,“苏、松、太三属为东南财赋之区,繁庶甲于天下,而赋亦于天下为最重,比其他省有多至一二十倍者”。据统计,清代江苏省额征漕粮正耗总计250余万石,在有漕八省中位居第一,而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四府一州就占202万余石,占全省总额的80%以上。漕粮就其性质而言,是清朝政府征收的土地税,属于田赋的实物形式,征收对象是土地所有者,即地主和自耕农,而地主的那部分实际上是由佃农承担的。

     嘉道以后,上海地区不时爆发农民的抗漕斗争。因此,1863年6月太平天国苏南战事接近尾声,清两江总督曾国藩和江苏巡抚李鸿章会奏请旨核减苏、松、太粮额,得到清廷批准。他们在推行减赋的同时,又下令整顿漕弊。虽然在具体执行时大打折扣,但毕竟使各级官吏有所收敛,漕粮征收时的浮收勒折有所减轻,一批中小地主及自耕农因此有所得益。但广大佃农的处境并未有所改善,正如当时人所指出的,“是赋虽减,而租未减”。与此相对应,这一时期农民的抗租斗争明显多于抗漕斗争。1901年后,清廷规定各省漕粮一律改征折色,但这并不意味着上海地区农民田赋负担的减轻。因此,直到清皇朝覆灭,抗漕斗争仍是上海地区农民反抗专制统治者压迫的一项重要内容。

     有鉴于此,1911年11月上海光复后,军政府就明确宣告:“本军政分府又念我苏、浙等省民困已久,暴征苛税,是皆满清之虐。而江南水荒,收获寡,谋生不易,用特将江、浙、皖、闽境内一切恶税尽行豁免,以抒我父老之难,而免奔亡之苦。”

     1911年11月6日发行的《光复报》亦载:“军政府自得上海后,即宣布所有厘捐、落地捐一律废除,以苏商困。本年下忙丁漕及前次丁漕,概行豁免。”

     佃农抗租风潮

     但仔细推敲,上述规定的受益者仍主要是那些国家赋税的承担者,众多贫苦佃农则被忽略,对新政权寄予一定期盼的他们大失所望,难抑愤懑之情,上海、青浦、奉贤、南汇、松江等县纷纷出现佃农的抗租斗争,引起社会的关注。

     1912年1月3日《申报》以《论乡民抗租风潮》评述说:“今日者,总统莅任,大局粗定,从此绥定安集,地方秩序之恢复,不难立待。惟尚有一事,为近今眉睫之大患,而足以扰乱社会之安宁者,则乡民之纷纷抗租是也。”认为:“倘长此不已,地方之糜烂固不待言,而日后军队之饷需、行政之经费,恐尽成无米炊,其阻碍政治之进行,关系匪浅。语曰:涓涓不塞,将成江河;毫末不扎,将寻斧柯。有民政之责者,尚其防范而消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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