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笔下的谭嗣同(3)
辛亥革命网 2011-06-10 00:00 来源:文史哲 作者:狭间直树 查看:
一般来说,遗书在一个人的传记中应该占有核心的地位。《知新报》的谭传是将在康有为领导下伪造的绝命书潜入《日本东京报》的谭传中,赋予读者以一种客观性。(注:《清议报》的编者在刊登时,仅将“淫后”改成“太后”,将“淫贼”改成“国贼”而已。)因此,《知新报》的谭传可以说既是逸史氏文章的汉文回译,也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是康梁所作的文字。
二、关于《清议报》的《谭嗣同传》《清议报》第4册刊登《谭嗣同传》是在《知新报》第75号发行大约一个月以后的事。这篇署名“梁启超撰”的文章。是作为《支那近事》栏中的《戊戌政变记》(注:在《清议报》自创刊号起连载的《戊戌政变记》,到第10册停止刊登,发行了单行本。关于其中复杂的成书的历史,参照拙稿《〈戊戌政变记〉成书考》,《近代史研究》总第100号。又,借此机会订正一下拙稿。在发表了拙稿之后,见到了《订正第十二版》,这是在大幅度改订以前的版本。)的一部分被发表。梁启超将署名文章《谭嗣同传》首先发表在《清议报》上,这篇谭传无论是在4个月以后的1899年5月《新民丛报》社发行的单行本《戊戌政变记》(九卷本)中,还是在3年后的编辑的《清议报全编》(注:详情参见:《清议报全编》第6集卷21,戊戌政变纪事本末第一,《国土略传》。)中,都没有被加工过,被照原样收录下来了。甚至在被大幅度改订过的《戊戌政变记》(八卷本)中,也是照原样收录。由于八卷本的普及,因此,提起梁启超的《谭嗣同传》,就是指这篇谭传,这似乎成了一般性的认识。
在梁启超的《谭嗣同传》中,没有使用《知新报》夹入《日本东京报》中的那两份绝命书。可以推测,毕竟梁启超还是讨厌使用写给自己的伪造绝命书,因此也同时排除了写给康有为的那一份。对此他也作了充分的补救措施。
关于谭嗣同与康有为的关系,梁启超是这样描述的。谭嗣同知道了“南海讲学之宗旨,经世之条理”,便自称“私淑弟子”,并整理了自己的学统,其遗著《仁学》就可以说是“冥探孔佛之精奥,会通群哲之心法,衍绎南海之宗旨”的阐明乃师学说的文章了。[1](P106)享有烈士盛名的谭嗣同是弟子,若其遗著是依据康有为的学说所作的话,其师之地位就会变得无限之高了。
顺便提一下,《仁学》中《支那哲学》栏是从上述《清议报》第2册开始刊登的。在《序》中,梁启超明确地说明了谭嗣同“服膺南海”,《仁学》是为了“将以光大南海之宗旨,会通世界圣哲之心法,以救全世界之众”的著作。(注:梁启超:《校刻浏阳谭氏仁学序》,《清议报》第2册。(《哲学杂志》第145号也刊登了这篇序))第4册《谭嗣同传》中所描写的康谭关系,在刊载开始时,就已经被考虑到,《序》与《传》的共鸣关系就很明显了。
梁启超的记述在学术上的正确与否,暂且不论。必须确认的是,《仁学》刊载的意义在于使康有为的学说更有光彩,并且这是梁启超在登载开始时就主张的。换而言之,谭嗣同的《仁学》由于它被如此定位,才得以开始在《清议报》上连载。那么,与“南海之宗旨”的相异的部分(注:例如,《谭嗣同全集》增订本的第八条(否定三纲、忠孝)、第十条(主张男女平等)等。)被删除,就不得不说是当然的措施了。
在这里必须注意的是,关于删除措施,在第4册的《谭嗣同传》那里,作了“其仁学一书,先择其平易者,附印清议报中,公诸世界”的解释。[1](P110) 这应该是第2册的《序》中所记叙的事项。尽管如此,特意采用这种方法,将遗稿删除后发表。对这一不应该做的事,梁启超留下了自我辩解的痕迹。可以看出,《序》和《传》不但互相共鸣,而且还有互相补充的关系。
关于梁启超的补救措施,本稿在最初时提出的显示其与谭嗣同相互关系的7个事项都是如此。“程婴杵臼,月照西乡”的责任分担,使任何人都能感觉到比绝命书更有威力。原稿与著作都托付在身,以《仁学》的发表为首,还有遗著编辑的计划。梁启超对亡友后事的处理,可以说是无微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