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与日本的秘密谈判

辛亥革命网 2011-05-15 00:00 来源:百科知识 作者:杨天石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2006年3月31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首次对外公布了蒋介石的早年日记,这是珍贵的近代史料。3月中旬,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
  中日秘密谈判可以说是抗日战争期间最诡异的事件,这不仅表现在中日双方,而且也表现在中国内部。一方面,蒋介石屡屡对孔祥熙的谋和活动加以阻遏,但是,蒋介石本人又亲自掌控过几次对日秘密谈判,不将这些情况研究清楚,就无法真正了解谈判全局,也无法了解蒋介石的真实对日意图。

  萧振瀛与和知鹰二

  在蒋介石亲自掌控的谈判中,蒋介石最重视,并且用心指导的是1938年的萧振瀛与和知鹰二之间的谈判。

  萧振瀛(1886~1947),吉林扶余人,曾任西安市市长。1930年任第二十九军宋哲元部总参议。其间,曾多次与日军驻华北将领多田骏等人谈判。1938年7月下旬或8月初,日本军部特务、“兰工作”负责人和知鹰二到达香港,提出与中国谈判总原则6条,其中有诱饵,也有新的侵略要求。

  当时,日军正节节向武汉逼进,和知“求和”,使国民党内部的部分“主和”派觉得是个机会,但蒋介石对此却不抱希望。8月26日,蒋介石听说和知将到汉口活动,便与智囊、《大公报》主笔张季鸾商谈,对张表示:“观察倭寇在华之权益与设施,岂能随便放手还我乎?若无重大变化与打击,彼决不罢手。一般以为和知来求和抱乐观者,实未究其极也。”9月23日,蒋介石返回汉口,主持汇报会议,决定对策。由于和知的条件首先就是“恢复卢沟桥事变前原状”,这是蒋介石求之不得的梦想,自然勾起蒋的兴趣。会议决定:“倭必先尊重中国领土、行政主权之完整,并即恢复七七事变前之原状,然后方谋停战。至于军事协定,应绝对拒绝之。”此前,国民政府一直要求,在与日本谈判时必须有第三国保证。但是,就在几天前,英、法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牺牲捷克主权以绥靖纳粹德国,因此,汇报会议决定,可直接与日方谈判。9月26日,蒋介石增派曾任北平社会局长、有对日交涉经验的雷嗣尚到港,加强谈判力量。

  28日晚12时,和知离港回国,行前向萧振瀛透露:日方此举的国际根本原因是,希特勒最近多次电请日方与中国谋和,共同对苏;其次要原因则为日本国内困难重重,不堪应付长期战争,拟在军事优势下,以较大让步取得和平。和知称:板垣征四郎、多田骏等虽有远识,但日本朝野各方,尚无普遍认识。此次回东京,遭遇困难必多,将拼死努力,于10月10前以日方最后态度相告。

  表面上看,萧振瀛与和知在香港的谈判以日方承认恢复卢沟桥事变前原状为前提,符合蒋介石的要求,谈判也似乎进展顺利,蒋介石甚至在开始研究和谈成功时的停战、撤兵要点。

  10月8日,雷嗣尚到汉口向蒋介石请训,蒋当面指示:1、对方如确有诚意,应在10月18日以前完成一切手续,否则不再续谈。2、我方绝对不要停战,更不害怕汉口失守,尽有力量支持长期抗战,此层应使对方彻底认识。3、直接谈判系指此次事件之解决而言,并非永久受此限制,但对方如不质询此点,我方自不必自动说明。4、此次谈判,系对方主动,我方诚意与之商洽,对方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散播不利于我方之宣传,否则认为对方毫无诚意。5、停战协定系两国政府间之协定,不可作为前线军队与军队间之协定。6、谈判重点应集中于恢复七七事变前原状,若对方能做到此层,以后双方定能开诚合作。蒋特别强调:“绝对拒绝之事,宁死勿允。”“凡将来之事,不可先提限期,自处束缚。”“破裂则不怪,越范则不可。”

  和知于9月28日离港返回日本后,于10月15日再到香港。16日,与萧振瀛会晤称:日方最高会议决定,中日停战协定可以不涉及任何其他协定,但恢复七七事变前原状后必须有七项谅解。甲、防共军事协作及驻兵;乙、中国政府之调整;丙、伪组织之收容;丁、满洲国之承认;戊、中国领土主权之尊重;己、日、华、满经济提携;庚、战费互不赔偿。这七项“谅解”表明,日方虽然声称尊重中国领土主权,但顽固地要求中国签订“防共军事协定”,在中国国土上驻兵,承认“满洲国”,并且狂妄地要求中国政府改组。

  10月18日,何应钦复电指示:日方所提“谅解”,甲、乙、丙、丁四项,都是“干涉中国内政”。“若行政不能独立,无异等于亡国,万不能承认。如其再提此等事,可知其毫无诚意,不必续谈”。关于戊项,何应钦认为,日方仅提“中国领土、主权之尊重”,而未提尊重“中国行政之完整”,“是其居心仍欲亡我中国。如其有诚意,则其宣言必须言明尊重中国领土、行政、主权之完整,决不能将行政二字删而不提也”。关于己项,何应钦称:中日经济提携,必须在恢复原状后方可商讨。他表示,“我方除此以外,再无其他可言”。日方有无诚意,以10月20日为期,过此即作罢论。

  萧振瀛对和谈前途却有某种乐观,蒋介石一直心情矛盾,举棋不定。9月27日,蒋介石研究和议的弊害,认为可能出现三种状况,一是停战后日方不撤兵或不交还华北,二是共党扰乱,不从遵令;三是英美不悦。蒋介石称之为“皆应注意”的“三害”。10月3日,蒋介石研究和议之“险点”,日记云:“一、敌已设支那院与特务总监,岂肯轻易放弃?二、停战后敌在华北部队如迟延不撤,则应如何?三、在上海与察、绥部队如不撤,则应如何?四、我对内如何宣言?五、对死伤军民如何抚慰?此皆应俟孔祥熙得和知具体办法时决定之。”5日日记云:“敌既欲求和而又稽延不决,以探我军虚实缓急之情,小鬼可鄙,惯施其伎俩。余惟以拙制巧,以静制动而已。”7日日记云:“注意敌来求和是否为缓兵消耗我主力之计,故应确定其限期,不可拖延时日。”“至于军事协定与经济协定,绝对拒绝。”10月12日,日军在广东大鹏湾(应为大亚湾。笔者)登陆。13日,攻占河南信阳。日军的这这两次军事行动使蒋介石强烈怀疑日方的和平诚意,决心坚持抗战。日记云:“倭既在粤登陆,无论英国对倭是否妥协,我应决心持久抗战,使其威胁作用失效,卒致欲罢不能,更勿以国际外交而影响我作战方针。余三年前早有以四川为抗战根据地之准备,况平汉、粤汉两路以东地区抗战至十五月之久,而敌犹不能占领武汉,则以后抗战必更易为力。敌军侵粤,实已促成余第三步之计划矣。”此前,蒋介石早有利用太平洋各国和平会议解决中日一切问题的打算,日军侵粤,战区扩大,不仅让蒋看到了日军陷入被动,会出现更多的“灭寇良机”,而且让他感到,英国与日本妥协的可能将会减少,召开太平洋各国和平会议,共同对付日本希望已经大为增加。10月14日,蒋介石致电萧振瀛称:“敌既在粤登陆,可知其毫无诚意,不可与之多谈。”此时,进行多时的武汉会战已近尾声,预定打击日军的计划已经完成,为保存有生力量,蒋介石决定自武汉撤退,并开始草拟《为国军退出武汉告全国国民书》。10月21日记云:“敌方答复延缓,并无诚意之表示,余当考虑发表宣言以示决绝。语云:宁为玉碎,毋为瓦全,非下此决心,无以救国。”24日,蒋介石接受各将领要求,离开武汉。次日,下令对武汉若干要害地区进行爆破,以免为日军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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