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概念辨析(2)
辛亥革命网 2011-04-19 00:00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 ·2006年第 5期 作者:冯天瑜 查看:
二
日中两国译者先后在19世纪70年代、20世纪初以“封建”译feudalism,本来大体是准确的,因为“封建”的汉语古义(封土建国)与feudalism的西义(封土封臣)具有通约性。当然,中西封建制又有差异,前者是“宗法封建制”,后者是“契约封建制”,但这种差异并不能否定以“封建”对译feudalism的基本合理性。但是,时至20世纪20年代以降,随着苏俄和共产国际泛化封建观的传入中国,将以“君主专制”和“地主经济”等“非封建”的秦汉至明清称之“封建社会”,又经由1929~1933年中国社会史论战,使这种泛化封建观借着“马克思主义史学”之名,逐渐普被中国。而这种泛化“封建”,既背离了“封建”古义与西义,也有悖于马克思的封建原论。通览马克思论著,尤其是晚年的古代社会史笔记即可发现,他反对历史单线进化论,一贯致力于对中古世界多途演进的研究,不同意以西欧模式套用东方,批评滥用“封建”,认为土地自由买卖的非贵族式土地所有制与封建主义不相兼容,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与封建主义不相兼容。
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泛化“封建”成为“日用而不辨”的史学术语,其实,它在新旧名更替之际陷入了概念误植,造成中国历史述事的紊乱。钱穆称之“削足适履”,侯外庐更将“封建”的误译严厉批评为“语乱天下”④,并非过分之辞。
术语厘定,是学科形成与发展的必要前提。对于任何学科而言,必须拥有一批义项单一、内涵精准、外延明确的术语(尤其是核心术语,或曰关键词)。如果“生产、生产力、生产关系、商品、价值、市场”等术语的含义紊乱,经济学只能是一派昏话。有了“细胞、根、茎、叶、花、果实”等术语的确立,植物学方可能成为一门学科。历史学术语的界定也至关紧要。仅以大半个世纪来中国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而言,之所以长期聚讼未决,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封建”等核心术语(关键词)的概念没有厘清,义项未能获得一致。
主张西周封建说的范文澜先生(1893~1969)所称之“封建”,虽纳入“五种社会形态”之中,却仍与旧名本义(封土建国)保持联系,范老一再论证周初封建爵禄贡赋是有定制的,肯定“分封诸侯时,已规定封建制度的剥削方式”。 ⑤徐中舒先生等也持西周封建说,注意了“封建”概念的古今一贯和中西通约。
主张战国封建说的郭沫若先生(1892~1978)、翦伯赞先生(1898~1968)所称之“封建”,则抛弃旧名本义,加以泛解。郭老将土地“归为私有”、“地主阶层出现”、“专制帝制确立”等与“封建”本义相背反的要素作为“封建制”的内涵,认为“废封建,立郡县”的战国时期“开始了封建社会”,称实行君主集权的秦始皇为开创“封建制度的元勋”;翦先生曾主西周封建说,后又改为战国封建说,称秦孝公“废井田,开阡陌”确立了封建社会。⑥这些论说中的“封建”既脱离“封土建国”古义,也与西方史学关于中世纪制度(feudalism)的含义相去甚远。
主张两汉封建说的侯外庐先生(1903~1987),力辩“封国”并非封建制,认为“周代封国之所以不能认为是封建,主要由于它没有‘农村为出发点’的经济基础”,可见侯先生是把“农业经济” “自然经济”这一宽泛的前近代社会的特征视作划分“封建”的主要标准⑦,其对“封建”作泛解也是明显的。
持魏晋封建说的尚钺(1902~1982)、唐长孺(1911~1994)、王仲荦、何兹全(1911~)等先生不赞成将“封建”泛化,从魏晋间的封土采邑、门阀制度、佃客的人身依附诸形态认定其封建性,这是以“封建”本义为基点,再作引申,兼容古义与西义。⑧尚、唐、王、何诸先生所诠释之“封建”,实现了古义与今义的融通,也与马克思的封建社会原论较相切合。
以上诸家自立标准,各说各话,莫衷一是。这种核心术语内涵歧异、义项多设的讨论,必然出现同一议题之内“概念不一”、“论旨转移”的逻辑前提问题,从而无法在历史分期上获得共识。当然,由非学术因素作用,似乎也可以达成某种“共识”(如统一为“战国封建说”,将周末至明清称之“封建时代”),但那种“共识”只能是一时“众服”的假象。
在同一词形下,旧名变新名,不乏因革恰当的良例,如“科学”、“革命”、“共和”等等,新名所含概念既与旧名保持联系,又有合理的引申,并与对译的西洋术语所蕴概念相涵化。⑨然而,大半个世纪以来,“封建”由旧名向新名转换,在一些重要史家那里发生了文化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