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崇拜”(4)
辛亥革命网 2010-09-19 00:00 来源:CSSCI学术论文网 作者:张海林 查看:
客观地说,20世纪初中国的国内外环境相当恶劣。除了我们常说的国民民主思想程度不够和国际列强共同侵略这两个不利因素外,中国当时连共和政治最基本的条件也不具备,比如,一、国籍法未定,谁是“中国人”之界说不明;二、人口调查未全面进行,选民人数难以确定;三、义务教育未普及,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学历限定难以确定;四、农工商欠发展,税法不清,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财产规定难以执行;五、中国土地辽阔,交通状况极差,乡僻之民无法在同一时间进行投票;六、地方自治未全面推行,乡镇议事会未立,谁来主持基层选举?监票、计票,选举诉讼归谁办理……在这样的条件下,试图以一场迅猛的暴力革命达到建立共和政治的目标是一种极不明智的抉择。其对中国的实际政治进程不仅无所助益,而且十分有害,因为它将刚刚展开的“种种之新事业”和中国近代难得的和平秩序一概破坏,社会不但不能前进,甚或有向后倒退的危险。相对而言,所谓改良立宪派或开明官吏所主张的渐进主义进取方式,即利用中国近代难得的和平时段,逐步推广改革的范围,“于一切宪政之中,择其至重且大者,以专注之力而主张之,一事既成,再谋其次”,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社会改革方案。实施这种渐进方案,中国就会“得寸为寸,得尺为尺”,终有进入光明前途之一日。政治实践中,立宪派与开明派从地方自治、司法独立、官制改革等问题入手,进而要求召开国会与成立责任内阁,可谓既把握了解决问题的节奏,又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激进的革命派为什么会如此热衷于暴力革命而反对渐进改革呢?第一个原因恐怕是激进知识分子大多政治学理论修养不深,也无政治方面的实践经验,只凭一腔热血和西学皮毛来考虑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他们舍难就易只求速成,犯了近代以来中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群体常犯的急功近利的错误。《苏报》有一篇激进革命者的文章说:“夫立宪者,须得政府之许可而后行,何若革命之可独行其民党之意也。”[20](P684)章太炎说:“今以革命比之立宪,革命犹易,立宪犹难。何者?立宪之举,自上言之,则不独专恃一人之才略,而兼恃万姓之合意;自下言之,则不独专恃万姓之合意,而兼恃一人之才略;人我相待,所依赖者为多……难易相较,则无宁取其少难而差易者也。”[21](P759)革命派既不愿做艰苦而又进程缓慢的民众启蒙包括官吏启蒙与国情调查工作,也不愿参预政府和改良人士倡导的政治经济方面的基础构建工作,以为只要把卢梭天赋人权的大旗在神州大地上一展,再由革命家的领袖登高一呼和海内外革命者拚其一死,革命就会成功,共和民主政治就会在中国确立。这种天真想法实在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政治幼稚病。
激进派之所以力主暴力革命而反对渐进改良还有另外一个更为深层的思想原因,这就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或暴力革命的思想依然对激进知识分子有极大影响。革命派在鼓动民众起来革命时经常用刘邦、朱元璋、洪秀全等农民起义领袖作为启发事例。孙中山、章太炎、汪精卫、胡汉民、刘师培都曾这样举例演说与论证。如汪精卫就说过:“中国历史上,其可称为国民革命者,只四时期:一曰秦末之革命,二曰新莽末之革命,三曰隋末之革命,四曰胡元末之革命。”[22](P523)刘师培在论证“激烈大好处”时说,“激烈党的一派人遇着一桩事情,不问他能做不能做,也不问他成功不成功,就要像项羽、刘邦、李密、杨玄感、刘福通、陈友谅等‘破坏家’一样不顾性命去做,把天下闹得落花流水也不失为好汉”。[23](P888)农民起义的思想在这里穿上了现代民主自由思想的外衣重又回到了20世纪初的中国历史前台。
三
改良派与革命派对革命的结果有过不同的预言。梁启超说,在国情民智不成熟的条件下实行所谓民族主义或民权主义革命,其结果不外是“取一家之物又与一家”,“以暴易暴,不知其非”,“扰攘争夺,未知所底止”。[24](P334)而孙中山对革命的结果则十分乐观,他颇为自信地分析说,“君权民权之转捩,其枢机所在,为革命之际,先定兵权与民权之关系。盖其时用兵贵有专权,而民权诸事草创,资格未粹,使不相侵而务相维,兵权涨一度,则民权亦涨一度,逮乎事定,解兵权以授民权,天下晏如矣。定此关系,厥为约法……一旦根本约法,以为宪法,民权立宪政体,有磐石之安,无漂摇之虑矣。”[25](P113)
辛亥革命以后的历史现实没有沿着革命派预设的线路走,而是完全验证了立宪派对革命结果的预言。袁世凯伪造与强奸民意,革命党人之间暗杀内讧以至反上叛乱,图章国会以及猪仔议员求荣附逆,南北分治以及军阀割据混战,工业凋零,农业破产,商人逃避,民不聊生……动乱的现实与痛苦的生活使人禁不住怀疑共和革命的功效,并重新思考渐进改良在中国的可行性与适用性。
民国成立后最早由赞成革命转为怀疑革命的恐怕是美国传教士司图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司图雷登在辛亥革命爆发之际正在南京传教教书。那时他是同情和赞成共和革命主张的。他写道:“我们不能忘记我们自己民族的诞生方式、我们的革命、我们的政府形式、我们的华盛顿正是现在这些革命者的理想。”[26](P28)但是很快他就看到了革命带来的动荡不安,在当年的11月6日他向美国总会报告说:“大约十分之六的市民逃走了;官员们停止了一切维持秩序的努力;抢掠天天发生且规模日大,经济危机日益严重”。[27](P28)此后,他开始考虑支持袁世凯,认为只有袁世凯才有可能恢复中国的秩序。他在1914年批评革命者“对中国的现实状况知之甚少”,而且最关键的是革命者对下列政治通则并不承认:“政治民主(political liberty)并不能恩赐给任何人。自治政府的权力也不能被赐予。它只能在人民自己已经准备好接受它的时候才会到来。就直接的民主政府(thorough-going democratic government)而言,中国还没有足够的准备。”[28](P28)司徒雷登来自民主共和之乡美国,且是一位与中国政治派别不存在亲疏问题的中立传教士与教育家,他的态度的转变反应了暴力革命与所谓共和政体在中国被催生赶熟的不良后果。
对民国以后国家“四分五裂”、“盗贼兵灾”层出不穷、人人言民权自由而自由民权离民众愈远的现状感触最深的当属孙中山。他在晚年对辛亥革命有过至为深痛的反省。他在各种场合多次表示了他的苦痛认识。他在1924年曾写道:“自辛亥革命以至于今日,所获得者仅中华民国之名。国家利益方面,既未能使中国进于国际平等地位。国民利益方面,则政治经济荦荦诸端无所进步。而分崩离析之祸,且与日俱深……辛亥之役,汲汲于制定临时约法,以为可以奠民国之基础。而不知乃适得其反。”[29](P102)同年,孙中山在黄埔军校的一次演说中还对中国人“错解西方平等自由”进行了回顾与分析,他说,中国革命风潮的源头在日本东京。那时,中国留学生初到国外,一下子便感受了革命思想,于是集会结社,要争平等自由。但是他们争平等自由的目的不是为团体,而是为自己个人。团体开会,大家到会说些争平等自由的空话便已了事。一遇欧美没有根据的新学说,也不问政治社会的道理与中国的国情,便想标新立异,争出风头。这种东京时代的学生风格一直影响到后来的革命实践,使革命总是归于失败。他进而得出结论说,中国革命的失败,不是“被敌人的大武力打破的”,不是“被旧官僚的阴谋打破的”,也不是“被中国的旧思想打破的”,而是“被欧美的新思想打破的”。[30](P273)与辛亥革命以前孙中山提出反满共和革命时的乐观主义预言相比,上述话语可谓是一种对自己早年观点的全盘否定。前后差异之大,几乎不能令人相信两者均出自孙中山之口。
怎样解决革命总是不能成功这个社会难题呢?孙中山似乎力图寻找到一种全新的解决之方。他手定《建国大纲》,把民主革命的过程分成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阶段,要求“今后之革命,不但当用力破坏,尤当用力于建设,且当规定其不可逾越之程序”,并指示要以县为自治单位,于一县之内,努力于除旧布新,以深植人民权力之基本,然后扩而大之以及于省,使人民“可本其地方上之政治训练以与闻国政”。[29](P103)在另一篇讨伐曹锟贿选总统的文章中,他直接把开办地方自治当成了医治选举腐败的惟一良方:“民治万端,而切要当急者,莫如地方自治;自治不立,则民权无自而生,浅之如户籍无法,虽选举亦伪,他何论也。往时议员所以不能代表人民,亦以选民无精密调查,其被选皆混冒以攫得之,非人民本意也……共和之机,端在于此。”[31](P535)北方发生冯玉祥政变后,他提出以召开国民会议的办法来解决政治问题。他说:“以后解决国事,不必要再用武力……国民会议开得成,中国便可和平统一;国民会议开不成,中国便要大乱不已。所以中国前途一线希望,就在这个国民会议能不能够开得成。要国民会议开得成,根本上还是要全体国民一致去力争……全体一致打电报,力争要开国民会议。假若国内外为争开国民会议,所打的电报有几千张几万张,这种和平的争法,好过用武力的几千兵和几万兵。”[32](PP367-371)峰回路转,孙中山最后又回到清末预备立宪与和平请愿的老道上去了。当年他竭力反对并斥之为奴隶主义的渐进改良方案成了他晚年的选择。到这时,他似乎才明白,暴力推翻一个旧的王朝,从手段上看似乎是革命的,而结果未必具有革命的性质,杀人如麻与改变旧制度没有必然的联系;也似乎才知道,暴力革命不能解决社会的深层问题。历史的进步,有赖于循序渐进的积累、政治的改善,有赖于民众的觉悟与参与,而民众的觉悟与参与与否有赖于持之以恒的教育启蒙。民主政治绝非空谈可以成事。任何不切实际地狂飙突进,指望一举而达于至善往往是欲速不达,甚至南辕北辙,走向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