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的公债思想及其时代特征(4)
辛亥革命网 2018-09-18 09:19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刘杰 查看:
孙中山除了反对北京政府无序盲目举债外,还参考国外经验十分重视公债的信用。自临时政府成立之始,国内中央与地方纷纷举债,孙中山不仅多次强调要以中央公债为主,力主发行统一军需公债,同时还多次以临时政府名义致电各地要求停止发行发行地方债票。虽然执掌临时政府时间不长,但面对纷繁复杂的中央与地方债,为“统一财政,巩固信用”,孙中山还是以政府首脑名义发布了几项涉及公债的政令。针对陆军部统一军需公债,他在三月初发出“陆军部转饬所属统一领取军需公债办法令”要求“陆军部及各省都督,毋许军队进行来部请领公债票或预约券,需由该管各都督备咨转领发给,以昭统一。”[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南京临时政府》,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09页。]同时面对各省纷纷试图办理地方公债事务引发混乱,发布《命沪军都督停止发行公债票令》要求沪军政府转饬财政司,将上海公债票停止发行,同时“为免纷歧而昭信用起见,中央公债票既经发行,上海公债票应即停止,自是正办。将已售之债票,查明号码数目,详细列册,魁日报部。一面到财政部续领中央债票,继续办理,俾昭划一。”[《命沪军都督停止发行公债票令》,《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67-168页。]3月17日又向全国各省都督发电,要求各省遵行财政部所拟发行债票办法,债票“关民国信用,又系外人观听”,要求“中央债票发行,自应援照鄂,沪成案,将各省所发之债票,一律停止。各省所得债款,半留中央,半归本省。”对于债票的用途则是“须由各省分别报部,静候指拨。嗣后不得藉口饷械短绌,径自来部请领债票,以示限制。”[《令各省都督遵行财政部所拟发行债票办法文》,《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42-243页。]
除此之外,孙中山还重视到期内外债清偿,以保证国家信用。1916年孙中山致电全国各同志要求偿还华侨债券。指出华侨“历年以来,募集资金,为数至巨。”因此“应要请政府偿还,以期符合原议”。并托付廖仲恺向黎总统及财政部请照数发还。[《致全国各同志函》,《孙中山全集》(第三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77页。]为了保证地方修建铁路债信,在和蔡锷商议滇桂粤铁路修建之时,孙中山不仅提出由公司直接发行债票之办法,同时还特别注重债票发行后的信用,认为“中国前此未有之事,不能不有的确之担保,以坚信用而利流通。”要求在做铁路借债时候“各省既担任保息之后,发行债票,仍不能不以中央政府担保。”[《致蔡锷函》,《孙中山全集》(第三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2页。]1917年护法运动进行之时,在回答记者提问经费如何筹借时,他曾回答:“惟将来终须借内债或者外债。以中国之夭产及国债额与各国比较,中国仍为一极富之国。倘将富源及税则正当整理,则此时虽不免借债,将来偿还,诚易易耳。盖只需一良好之政府,国内外之人民皆将信任官吏,则归还国债,人民自乐于解囊也。借款不难借到。”[《孙中山最近之演说》《护法运动史料汇编》(二)国会议员护法篇,汤锐祥著,花城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第52页。]从其举债实践之中来看,孙中山仍多次强调在可偿还的原则下进行合理有限度的举债。
四、 孙中山公债思想的时代特征及其价值
孙中山长期的革命政治生涯里,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国外债务理论借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公债思想。其公债思想相比同时代的张謇、梁启超等人,更为鲜明的是富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质。晚清民初时期,梁启超主要依据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债理论,曾就国家举借公债的性质、作用、利弊、原则等做了理论上的阐释,也结合晚清政府举债的利弊做了探讨。[有关梁启超内外债思想可参见卢文莹:《中国公债学说精要》,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5-148页。]梁启超论及国家举债思之时,曾多次呼吁和主张主张“毋用洋股,宁用洋债;毋用商借,宁用官借。而债权与事权之所属,必厘而二之,如是则可以用外资”。[梁启超:《饮冰室台集,文集之十六》,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95页。]与梁启超相比,孙中山站更加主张举债之中讲究实用原则,其举债理念显得更为的灵活。孙中山在实业建设宏大的战略规划之时,多次强调国内举债以获取资金建设实业,不仅可以按照一定原则举借外债,同时还更为综合考虑举债之便,可以与外国合办银行、合股性公司等机构举借外债,继而保证举债的便利性。根据晚清民初政府举债实践来看,孙中山所主张的举债路径更加契合中国当时的实际。在中国现代化尚未启动之时,各种渠道的举债在一定原则下可由官方民间合作共同推进。孙中山是站在整个国家实业建设角度的中外比较后的前瞻。一方面强调官方树立信用,合理举债,另一方又积极鼓励在实业建设之中引入外资,采取中外合股形式发展本国的实业。
与孙中山同一时代的还有著名的实业家张謇。张謇在利用外债来发展实业上显得更为率真而急迫,有时甚至对外国资本家抱有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张謇举债思想,更多集中于实业领域。为发展本国的棉纺织业,他曾力主通过中国“植棉”,日本“纺织”的分工方式而实现中日经济的互补。他还多次期盼向日本的涩泽荣一财团举债缓解企业发展危机,甚至不惜以苦心经营的大生纱厂作为借债的担保。其举债目的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之需。除了日本,张謇还曾一度对美国等西方的资本家也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曾指望转而向他们借款来解决大生集团的财政危机。通过对其债务思想的系统考察,张謇更多的公债思想侧重于企业层面,从缓解企业经营危机出发对外举债。张謇甚少就国家举债的方式、原则等进行系统的思考。与张謇相比较,孙中山更是站在政治家的利用内外债策略与政策选择上,在利用外资方面似比张謇考虑得更全面。尽管孙中山的实业思想和利用外资的主张有着理想化色彩,但在他内心深处,对外国资本家的利己本质还是有所认识和警惕的。[马敏:《孙中山与张謇实业思想比较研究》,《历史研究》2012年第5期。]综合看来,孙中山的公债思想既吸收了西方现代公债思想与理论,同时立足中国实际发展国情提出了供时人所参考的可行性的方案。其公债思想最具有鲜明特征的即是其思想与实践所结合的特质。
一是维护主权国家举债独立为准则。在内外公债利用上,孙中山明确提出政府举债不应该损害国家独立和主权。早年为了革命,在无力解决极端经费困境之下,曾无奈提出通过抵押对日借债。但是经过长期实践,特别是对西方国家本质有了更为清晰认识后,对举借外债中的抵押保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对维护利权、抵押以及国家主权则一再强调,“中国所借外债,当在使政治上、实业上不受损失之范围,保证并偿还之。”体现了借债平等互利思想,更加强调借债在平等原则下进行。坚持借外债平等互利,利用外债勉力发展实业,则“十年之后,则外资可陆续偿还,人才可陆续成就,则我可以独立经营矣。”足见举债更是思想日臻成熟。他在《建国方略》中说:“惟发展之权,操之在我则存,操之在人则亡。此后中国存亡之关键,则在此实业发展之一事也。吾欲操此发展之权,则非有此智识不可。”实行对外开放,自己必须要掌握开放的主权。不可将主权旁落他人。
二是举债服务实业建设为根本宗旨。辛亥鼎革,建设肇始。摆脱固闭自封的旧态,建设开放现代国家摆在了孙中山面前。他构建了庞大的开发计划。集内外债汇聚为建设资金也成为了发展实业的重要方式。主张“借外债以营不生产之事乃有害,借外债以营生产之事则有利。”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时,孙中山更提倡利用外资来共同发展中国实业,并且强调中国能自操主权后则借外债有利而无弊。不仅主张借外债、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而且要从根本上振兴中国实业,就必须破除闭关主义,实行开放主义尽可能地利用外资、外才来发展本国的经济。[马敏:《孙中山与张謇实业思想比较研究》,《历史研究》2012年第5期。]他认为“借外债以营不生产之事则有害,借外债以营生产之事则有利。”强调举债必须用作生产建设,反对用举债作为弥补财政亏空或作军事之用。
三是注重公债的信用与制度设计。国家债务都是建立在以信用为基础之上的。民国建立后面对晚清外债,债务主体发生变化情况,如何处置前朝政府的遗留外债问题,同时综合考虑新的国家外交决策走向,遭遇到了信用的激励与反信用的限制和约束。特别是近代中国政府,政治与外债的盘根错节的挂钩,为了获得债权国对新成立政府的支持,民国政府刚刚建立之初,孙中山起草《对外宣言》,对民国政府建立初需要凡事必借债情况下做出了信用承诺。对新政府的信用起到了极大作用。也为举债创造良好的借债环境。妥善处理外债与主权关系。结合实际的革命历程里对国家举债以及信用机制的全局性思考并多有实践,这一思考与实践对此后民族国家举债具有参考意义。
总而观之,孙中山不仅对于西方公债的理论与实践运行熟悉,同时还努力学为所用。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公债思想相比晚清民初国人对外债的认知更为丰富而成熟。由于受到知识结构与理论认知的局限,晚清以来国人在经济开放与维护利权上总是难以寻求平衡点。故此在排拒外债与依赖外债之间容易走向极端。孙中山走出经济民族主义和民族本位举债思维观念的左右,而是站在全面开放的全球视野下,积极提出有效利用外债以服务本国的实业建设。不仅如此,孙中山还对如何利用外债,举债的形式、外债与主权的维系、外债的信用担保等都有着深刻的个人理解并形成了个人独具特色的债权理论。更是利用其政治影响力对政府盲目扩张性举债施加必要的影响。尽管实践中举步维艰,但主要是民初政局所限。客观论之,其公债思想顺应了晚清民初时代的发展潮流,富有强烈爱国主义色彩,并为时代发展提供了必要之鉴借。
本文删减版以《革命举债与实业建设——试论早期革命先行者公债思想》已刊发于上海中山学社所办刊物《近代中国》(CSSCI来源集刊)2017年第27辑,第11-32页。
作者简介:刘杰(1987-),男,湖北荆门,博士,南昌大学副教授,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