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辛亥革命网 2011-03-04 00:00 来源:《学术论坛》2007年第9期 作者:费志杰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随着近代史研究的不断加深,以及学者们对晚清档案材料的进一步挖掘,关于“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研究在学术界日益深入,不少重量级的

   [摘 要]随着近代史研究的不断加深,以及学者们对晚清档案材料的进一步挖掘,关于“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研究在学术界日益深入,不少重量级的成果纷纷涌现。以研究此问题为核心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日前在上海隆重召开,一大批国内外代表此领域最高学术水准的专家学者都应邀积极参加,使该研讨会的学术氛围与理论价值受到广泛的关注。现将与会专家的主要流派及观点作一介绍。

   [作者简介]费志杰,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基础系军事指挥与管理教研室讲师,军事历史学博士研究生。

  2007年7月13日到16日,由上海市中山学社办的“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市民主党派大厦举行。来自美国、韩国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高校的十余位专家,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东华大学等十余所高校研究机构及民主党派代表的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大会以“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为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学者们发表演讲、讨论交流,不仅有思想的碰撞,更有学术的澄清与梳理,反映了该领域最高的学术水平。
该研讨会严谨的学术氛围与高质量的讨论受到了与会国内外专家的好评。归结起来,该主题研讨主要涉及了如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清末新政的历史定位及其成败

  关于清末新政的历史定位历来在学术界就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总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关于这个问题,从与会者研讨的情况来看,各位专家依然不能达成共识,学术交锋激烈,出现了不少新的创见。复旦大学沈渭滨先生从论述清政府“预备立宪”的动因和实施入手,主张清政府实行“预备立宪”不应是传统所认为的“故设骗局”,而是清政府对世界潮流及国内局势的应对措施,但也远没有达到某些学者所认为的“授民以权”的地步。认为不应该对其评价过高,甚至得出“告别革命”论。

  南京大学的史全生教授对此问题进行讨论时持有不同的见解,他认为清末新政是柄双刃剑,一系列新政举措既加强了清朝的统治地位,也在客观上加速了民主革命的进程。认为清末新政以1908年为分界点,之前的改革搞得比较成功,但1908年慈禧太后去世之后,由于清廷缺少强权人物主掌局面,改革没能按照既定的目标实行下去,假设慈禧不去世的话,可能改革会比较顺利地进行下去,建立一个君主立宪国家完全有可能,那样的话辛亥革命就根本不会发生。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的华强教授则认为清末新政搞得顺利的话,肯定会大大延缓革命的发生,可能清政府还会生存相当长一段时间。华东师范大学的谢俊美教授认为清末立宪因清朝的灭亡而中止,但其在中国社会政治制度演变史上具有推陈出新的作用,它传播的民主宪政思想、在城乡开展的自治活动等客观上都为民国初年民众接纳民主和政治作了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

  关于清末新政的成败问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的黄明同先生认为从“维新”到“新政”两次社会变革,均以失败告终,但涉及的社会变革和初步实践,为中国社会转型提供了可贵的启迪:社会变革的潮流不可逆转,社会改革的道路充满挫折,社会改革的方位必须全面,社会改革的实施必须具有权威性。

  东华大学历史研究所的廖大伟教授则对清末新政从事实与效果两方面进行了宏观上的考察,认为新政在事实上有一定成就,但政策的反复等原因导致新政的效果并不理想,客观上加速了清政府的倒台。天津师范大学的李学智教授则认为不能片面地认定清末新政为失败的改革。从清政府的灭亡来看新政没有挽救朝廷当归于失败,但从整个新政的推行过程来看,对经济、军事、法律、政治等方面的改革效果是明显的,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是有较大促进作用的。

  二、关于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

  对于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历来学界就有不同的看法。上海师范大学的郭绪印教授对此问题的见解给人以耳目一新。他认为新政的首要目的是对抗革命,使“皇位永固”。革命与新政的目的截然不同,但二者都推进了中国近代化,二者是分道扬镳却殊途同归,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笔者则认为清末新政只是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发展,有其重要的价值。从一定意义上说,清末新政是晚清灭亡前的“回光反照”,辛亥革命的发生有其必然性,不因为新政的顺利与否而中止。推行新政时期,朝廷的腐败、革命的风潮与新军的反向已经不以清政府的意志为转移,一系列的因素都导致辛亥革命的浪潮如浸泡汽油的干柴一点即燃。上海师范大学的罗国辉先生认为清末新政实行的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没有起到巩固清王朝封建统治的作用,反而被它所激发出来的各种新因素的合力推翻了。台湾政治大学的蒋永敬教授提出以“督抚革命”和“督抚式的革命”来分析清末民初中国的革命,认为借督抚之力加速辛亥革命的胜利是不争的事实。民国以后“督抚式的革命”不断重演,北伐算比较成功的一次。湖南师范大学的黄俊军先生对辛亥革命时期湖南立宪派与革命派的关系进行了个案研究,两派之间虽有斗争但始终没有破裂,他们的主要关系是联合,正是二者的这种关系才使湖南成为革命首应之区。广东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的黄健敏先生通过对《香山循报》的史料发掘,考察了辛亥革命前后广东的基层社会状况。认为新政对地方自治的推行变相动摇了清廷的统治基础,《香山循报》成为了革命宣传的阵地。台湾国立成功大学的郑梓研究清末改革与革命对日治台湾的影响,认为激进革命和温和改革虽为分歧的两条路线,却均为同一个目的即“救亡图存”,对于王朝外、日据下、正风起云涌的台澎反殖民斗争起着迅猛撞击、发酵的启迪之功。

  三、关于清未新政与近代经济发展

  清末新政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尤其是经济方面的改革,使中国近代经济出现了不少新气象,如民族工业的发展,民间资本的出现等等。与会学者普遍认为清末新政对中国近代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进作用。安徽师范大学的马陵合教授通过分析外债在晚清宪政历程中的特殊作用,认为利用外债问题加速国会进程是在野的立宪派对清政府施加压力的一种手段,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宪政进程,但其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缺陷,最终激化了矛盾导致双方走向决裂。中国小城镇发展研究院的庄金锋教授则从清末民初中国农村建设的角度分析了清末的兴农思潮及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活动。认为清末的农村改革迈开了从传统农业向近代化农业变革的第一步,对现时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定的启迪和现实意义。上海社会科学院的陆兴龙教授认为,清末新政是近代中国早期现代化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但改革过程中,清政府面对战争赔款和举办新政经费所引起的财政危机时,无视广大群众的基本利益,对有关民生问题的经济措施采取恶性操作,将经济压力直接转嫁给广大农民,引发了以反对新政为标志的农民与政府之间公开的暴力冲突,最终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苏州科技学院的陈晓东通过透视清政府铁路“干路国有政策”引发的社会矛盾,指出清末社会转型加快,但清政府却因为专制惰性而不能适应民意深化改革,是清廷崩溃的重要原因。杭州师范大学的陶士和教授详细考察了晚清推行新政时期民间资本的发展道路。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的王昌范先生分析了清末上海商会章程对商部《商会简明章程》的渗透和影响,认为商会的出现和商部的成立表明清政府“重商、保商、振商”的意图。对于逐渐扭转传统轻商的社会态度,提升商人社会地位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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