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伐战争时期的广东省财政(2)

辛亥革命网 2017-05-02 10:45 来源:广州文史 作者:秦庆钧 查看:

由民国十三年起至民国十六年止,所有军政费都由广东省财政负担。故研究北伐战争时期的广东省财政,应由民国十三年起至十六年止,才能脉络贯通,彻底明了广东财政变迁递邅的趋势。

  民国十二年十二月三日孙大元帅任命梅光培为广东财政厅长,并于十三年一月大本营成立禁烟督办署(其实是贩卖鸦片烟及抽收鸦片烟税的机关,实行寓禁于征云)并颁发禁烟条例。可是禁烟收入毫无缴库,巧妇难炊,梅厅长便于十三年二月十日辞职,由兼财政部长郑洪年继任。郑曾拟定一些改善财政办法,并呈准大元帅府设立筹饷局统一军费的收支,俾得统筹兼顾。但政令不行,郑迫于是年六月底去职。

  查财政厅帐册纪录,民国十三年上半年岁入总额为六百三十九万六千元,除借入款七十八万九千元,税外收入九十七万九千元外,税收净额为四百六十二万八千元。

  是年五月创立黄埔军校;八月设立中央银行发行钞票;同时,解散了阴谋推翻革命政府的商团,这都为广东奠定了军财两政的基础。

  民国十三年七月一日孙大元帅任命陈其瑗为广东财政厅长,但陈不堪索饷的催迫,旋于九月二十日卸职。廖仲恺省长派王棠继任,只十四天便悄然而去。于是孙大元帅于本年十月四日任命古应芬为财政部长兼广东财政厅长。孙大元帅曾在军事会议上作过沉痛的训话,当场通过“统一财政议案”,但因政府乏力,始终无法实施。故本年下半年岁收与上半年差不多:总额为六百三十三万八千元,除借入款一百四十四万多元,税外收入九十一万七千元外,税收净额为三百九十七万九千元,较上半年略少。

  二、民国十四年(1925)的政局与财政

  是年二月黄埔学生军举行第一次东征,收复潮梅两属。继而回师于六月间肃清了杨希闵、刘震寰部的滇桂叛军,为建立国民政府奠定了基础。

  国民政府于是年七月一日建立。惟是陈炯明所部复进据潮梅,邓本殷所部尚据南路,川军又据北江,卧榻之侧尚有他人鼾睡,故政令仍不能推行。于是国民政府于九月间解决川军。十月举行第二次东征,收复潮梅。十二月又收复钦廉。至是政局才告安定,政令有力地施行。财政也告统一,税收激增。

  上半年仍在干戈扰攘中,财政无起色,故古应芬于国民政府成立之第二日即告解职。

  民国十四年上半年岁入共为五百七十四万三千元,除借入款七十五万二千元,税外收入七十五万二千元外,税收净额四百零九万八千元,较之十三年下半年相差不多。

  国民政府于成立的第三日即任廖仲恺为财政部长兼广东财政厅长,但财政仍无起色,乃于是年八月二十日解职。由古应芬再继任,但任职才半个月,九月七日又告解职。国民政府于九月八日派邓泽如为财政部长、李基鸿为广东财政厅长,随着川军的解决,邓、李去职。乃于九月二十二日任命宋子文为财政部长兼广东财政厅长。不久,潮、梅、钦、廉次第收复,财权随之而统一和巩固,税收大增。

  十四年下半年岁入总计一千九百四十多万元,除借款六百四十多万元、公债二十三万七千元、税外收入五十五万六千元外,税收净额为一千二百二十多万元,较之上半年度差不多增至三倍。

  三、民国十五年(1926)的政局与财政

  经过上年革命人民的努力,扫除了军阀的分割局面、广东已成为真正统一的革命根据地,政府已充分地掌握了政权和财权,财政走上了轨道,税收大增。国民政府乃于是年七月九日正式出师北伐,一切军需饷项,惟广东财政是赖。是年税收净额达六千九百余万元,较之上年约增至四倍多。

  宋子文于北伐军十一月攻下南昌时,曾把他任部长兼厅长一年来的国、省库收入及财政状况呈报国民政府④。惟文中所列数字,与后来从财厅帐册整理出来的数字略有出入。(原文很长,不及尽录,只摘一部分供参考。)

  “窃为统一国家财政、实为发展国家之唯一基础。自广东境内肃清,统一军政民政之后,改善广东财政之计划亦随之而实现。各种收支均已直接受成于财政部。政府之收入,自上年十月起至本年九月底止,国省两库一年间,已达至八千零二十万元。每月平均收入为六百七十万元。考民国十三年,全省库收为七百九十八万六千元,比较已增加九倍。详稽细数以厘捐一千一百八十九万五千元;筹饷一千一百五十五万元;盐税八百九十一万五千元为大宗。杂税四百零一万六千元;禁烟三百四十五万元;印花三百零四万二千元;田赋三百零一万八千元次之。烟酒二百四十四万三千元;杂项二百七十七万三千元;煤油一百七十九万八千元;税契一百六十一万九千元,沙田六十六万四千元;爆烈品四十五万八千元;关税二十七万五千元又次之。此外,发行公债票、金库券收入二千四百二十八万三千元。库收既已加增,而支出亦较前增多。除坐支抵解并未到库不计外,尚共支出七千八百二十九万七千元。内以军费六千一百二十八万五千元占全额十分之八为最巨。而行政费仅占全额百分之十五,其总支数为一千零八十六万五千元。分计:国务一百七十七万六千元;外交三百五十万零七千元;省政府二百七十万零六千元;内务五十四万三千元;财政一百一十三万八千元;教育九十八万六千元;司法一十五万七千元;农商五万二千元。此外,杂项支出三十二万六千元;还欠五百八十二万一千元,此国省两库最近一年来收支之概略也……。”

  当时李宗仁对宋氏理财有过评论说:,“……他(宋子文)在广东的理财政策,本是竭泽而渔。为着替政府和各军筹经费,他简直是不顾一切的‘横征暴敛’。我(李宗仁)在谈话中,也批评过他,那种干法把老百姓搞得太苦了。宋说:‘不这样干,哪里有钱来革命呢?’事实上,当时广东的经济来源,也亏着他用这么狠心的干法,否则真不易维持。为革命而行苛政,其功过是非实无法论定了。”(引自《李宗仁回忆录》上册334-335页。)

  四、民国十六年(1927)的政局与财政

  本年一月武汉成立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宋子文即出发前方考察。四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宋的财政部也随之迁去。但当时广东仍有财政部。当宋到南京时,国民政府曾派孔祥熙代理广东财政厅长,于是年二月十九日就职。至同年四月十六日,由特别委员会主席李济深任命古应芬为广东财政部长兼财政厅长,同时孔氏去职。但旋因政治影响,中央银行挤兑,纸币低折,金融紊乱,财政因而无起色,于是古氏辞去本兼各职。广东省政治分会以南京已有财政部,将广东原有之财政部改为“管理财政部在粤事务”,由广东财政厅长兼理。即于八月八日任命冯祝万为财政厅长。不久张发奎、黄祺翔率第四军由武汉经赣回粤,而贺龙、叶挺又攻进了潮汕。军事扰攘人心浮动,冯厅长辞职,政治分会派邹敏初接充,于十月十三日就职视事。至十二月下旬邹敏初又辞职,十二月二十五日政治分会派汪宗洙接任,在职只七天,至十七年一月一日由林云陔接替。

  本年政局迭更,金融紊乱,但财政仍继宋子文的搜刮作风,全年岁入仍达到一亿二千二百六十余万元。除公债、借款及税外收入外,税收实额为七千四百一十余万元。

  第二编 岁入岁出

  由民国十三年至十六年(1924-1927),四年之间广东租税的收入有飞跃之势。由于扫除了割据的军阀、政权逐渐巩固而财权亦得以统一。尤其是军事旁午,饷糈浩繁,急如星火,故不能不罗掘以应。这就是税收历年增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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