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事迹

蓝天蔚年谱1911年(11月1日-11月11日)

辛亥革命网 2016-04-26 09:09 来源:《蓝天蔚年谱长编》 作者::蓝薇薇 查看:

11月2日(九月十二日)《蓝天蔚致张绍曾电》:今日已谕奖爱国热诚,明早十二条资政院决上奏,请急电资政院一催,蔚同京员朱君明午后到滦州。蔚。文。

 

  11月1日(九月十一日)蓝天蔚接到张绍曾急电:“各处兵变,禁卫军出征,京师空虚,我军拟前往,尤望贵协同行,以扶危局。闻卢统领之一协于十二、三、四日抵新后当入关,公可用强硬手段,利用此车运兵来滦集合。我军如前往,贵协作后援。东督或站长如有阻拦,我公以组织立宪军之名义入卫京师为对。事机不再,祈速图之。”(《张绍曾致蓝天蔚电》,宣统三年九月十一日,《辛亥滦州兵谏函电选》,第57页)

  11月2日(九月十二日)《蓝天蔚致张绍曾电》:今日已谕奖爱国热诚,明早十二条资政院决上奏,请急电资政院一催,蔚同京员朱君明午后到滦州。蔚。文。(《蓝天蔚致张绍曾电》,宣统三年九月十二日,《辛亥滦州兵谏函电选》,第60页)

  又谓,蔚现住天津《北京日报》分社,蔚。文。(《蓝天蔚电》,宣统三年九月十二日,《辛亥滦州兵谏函电选》,第60页)

  11月3日(九月十三日) 蓝天蔚、张绍曾所奏多数条文,为清政府《宪法信条》十九条收入。

  哈汉章电张绍曾:“本日奉上谕:资政院奏,采用君主立宪主义,并先拟具重大信条十九条,缮单呈览,恳请宣誓太庙,布告臣民,以固邦本而维皇室一折,朕详加披览,均属扼要,着即照准;一面择期宣誓太庙,将重要信条立即颁布,刊刻誊黄,宣布天下。将来该院草拟宪法,即以此为标准。钦此。我兄所请各条,均在此折内矣。特此奉达。汉章。覃。印。”(《辛亥滦州兵谏函电选》,第62页)

  宪法信条

  一、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

  二、大清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三、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

  四、皇嗣继承顺序于宪法规定之。

  五、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由皇帝颁布之。

  六、宪法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

  七、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有法定特别资格公选之。

  八、总理大臣由国会公举,皇帝任命,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大臣推举,皇帝任命。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

  九、总理大臣受国会弹劾时,非国会解散,即内阁辞职,但一次内阁,不得为两次国会之解散。

  十、海陆军直接皇帝统率,但对内使用时,应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此外不得调遣。

  十一、不得以命令代法律,除紧急命令应特定条件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所委任者为限。

  十二、国际条约非经国会议决,不得缔结,但媾和宣战不在国会期中者,由国会追任。

  十三、官制官规以法律定之。

  十四、本年度预算未经国会议决者,不得照前年度预算开支,又预算案内不得有既定之岁出,预算案外,不得为非常财政之处分。

  十五、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由国会议决。

  十六、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抵触。

  十七、国务裁判机构由两院组织之。

  十八、国会议决事项,由皇帝颁布之。

  十九、以上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八各条,国会未开以前,资政院适用之。(《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八卷第九期,1911年,第8—9页;《择期颁布君主立宪重要信条谕》,宣统三年九月十三日,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02—104页)

  △ 蓝天蔚、张绍曾收到资政院致电。资政院告知十九信条即要颁布,宣示天下,将来宪法以此为准。

  电谓:“兹接来电,敬悉。维持大局,情迫忧危,本院深表同情。当即拟具宪法内重大信条十九条,公同议决,已于本日具奏,并声明起草全部宪法时,请准各省谘议局暨军人参与意见。其条文(从略)顷奉上谕:资政院奏,采用君主立宪主义,并先拟具重大信条十九条,缮单呈览,恳请宣誓太庙,布告臣民,以固邦本而维皇室一折,朕详加披览,均属扼要,着即照准。一面择期宣誓太庙,将重要信条立即颁布,刊刻誊黄,宣示天下。将来该院草拟宪法,即以此为标准。钦此。合先电达,并希转知各省军队。资政院全体议员公叩。元。印。”(《辛亥滦州兵谏函电选》,第61—62页)

  △ 蓝天蔚、张绍曾等接到各界函电。众情纷纭。有赞同兵谏陈言者,有恳请乘机西进者。

  《在京军人函》:军界诸公惠鉴:顷阅诸公所拟政纲十二条,要挟朝廷实行立宪,欲令全域转危为安,孤诣苦心,实深佩服。但朝廷一面下诏罪己,嘉奖诸公;一面令南下军队残民以逞。汉镇商务为中国冠,诸公素所习闻也。自归北军占领,各街铺户一空,半百老妇犹不免于奸淫,三尺童孺亦遭杀害。不已,又将市廛尽付一炬。百万商民何辜,遭此残酷。凡稍有人心者,莫不为之痛哭。矧诸公素存悲悯,岂亦未之闻耶!而犹凭朝廷一纸空文,以为信守诸公之计,亦大左矣。诸公今日按兵不动,不听朝廷调遣,在诸公方自以为得意,而在朝廷已恨之入骨。今日势穷莫诸公何,设天下从此平静,诚恐诸公头颅亦有不保之一日。为诸公计,为救万民计,莫若速举义旗,直捣北京,诛此野蛮不讲人道之政府,则诸公伟烈当与华盛顿争光,诸公亦何惮而不为此吊民伐罪之举耶?诸公所希望者,不过曰责任内阁,而试问袁世凯能解吾民倒悬乎?甲午无袁,则无中日战事;戊戌无袁,则政治早已改革;庚子以还无袁,则不至有今日之腐败;此次督师无袁,则不至焚杀汉镇百万商民之财产。诸公欲依此狡狯凶残、不知大体之人以求治理,误矣。况现有之资政院已不能代表国会,而袁氏又非资政院选举乎?用兵之要贵于乘时,先机坐失后悔贻羞。倘诸公幡然大悟,拔队西进,不待天津占领,而京内已有响应,京中兵民莫不壶浆恭迎王师,谁复与诸公为敌哉!时弗可失,愿诸公熟筹之。此请伟安。在京军人同上。(《辛亥滦州兵谏函电选》,第73—74页)

  《晏起函》:贵军驻滦陈言,真得机势,其措词亦先得我心。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此所谓矣。然尚有不满意处,我愿将愚见陈明,乞酌核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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