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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东京青年会
留日学生最初组织之团体为励志会,其宗旨仅在交换智识联络感情二事。会中有激烈稳健二派,沈云翔、戢元丞、程家柽、杨荫杭、雷奋等属于前一派,庚子(1900年)八月,汉口唐才常之役,曾有数人参预其事。后一派如章宗祥、曹汝霖、吴振麟、王璟芳等,凡遇政府派员到日考察,章等辄为之翻译引导,因是渐与官场接近,而以稳健自命。激烈派渐鄙其行,诋为官场走狗,两派积不相能,遂成水火。
壬寅(1902)三月,章炳麟、秦力山等发起支那亡国纪念会,激烈派群起和之。是年冬,留学界之有志者鉴于励志会日就腐败,遂有叶澜(清漪)、董鸿袆(恂士)、汪荣宝(袞父)、秦毓鎏(效鲁)、张继诸人发起一新团体,明白揭示以民族主义为宗旨,以破坏主义为目的。惟对于团体名称,颇费斟酌。初有人谓意大利独立之前,先有少年意大利,故主张定名少年中国会。后经再三研究,卒以少年中国四字易招满清当局注意,不利进行,乃隐约其词,名曰青年会,实即少年中国之意。发起人有叶澜、董鸿袆、张继、秦毓鎏、汪荣宝、周宏业(伯勋)、谢晓石、张肇桐、蒋方震(百里)、王家驹(伟人)、嵇镜、吴绾章、钮翔青、萨端、熊垓、胡景伊、苏子谷(曼殊)、冯自由、金邦平等二十余人,中以早稻田大学学生为多,是为日本留学界中革命团体之最早者。成立未久,金邦平以不禁章宗祥等明哲保身之劝告,竟正式宣告脱会;冯自由是时介绍苏子谷入会后,即以事返国。及癸卯(1903)夏至东京时,则青年会员多已从事于拒俄义勇队工作矣。是会编译之新学书籍,计有《法兰西大革命史》及《中国民族志》数种。
是会成立之初,冯自由亦发起人之一。成立之日,在东京全体会员咸齐集会所拍照纪念。事前冯自由适因事返国,故未参预。无锡秦毓鎏(效鲁)为是会之主要分子,宝藏当年青年会成立日照片,有逾拱璧。民二十六年四月五日以病逝世,冯自由于是月二十一日赴无锡小篓巷秦府吊丧,并致挽联曰:“忆昔年扶桑设会,长沙设学,无锡设府,原期国复民苏,谁料破碎河山有今日!”“与君子辛丑同砚,壬寅同盟,民元同事,忽告山颓木坏,此后搜寻史实向何人?”承时秦氏遗嗣鑑源即以三十七年前之青年会照片及亡友手撰各种革命笔记为赠,诚于民国缔造史料,增助不鲜。
此青年会会员合影,时在壬寅冬间,翌年各省同乡会成,各会员被举为编辑员者甚多,多鼓吹本会宗旨。旋发起拒俄义勇队,未及因日本政府干涉,阳为解散,阴结同志为军国民教育会。近年来为国流血者,均此中人也。而操政权握军符执学界之牛耳者,亦不乏人。顾青年会之名已不复闻于世矣。余自癸卯秋初归国,奔走数年,迄无所成。展览此图,辄有无穷之感。戊申养疴在家,独居寡欢,私念蒲柳之质,未秋先衰,必不能久视人世,恐一旦淹化,而后之得此图者不知合影之由,或且疑余以结纳贵人为荣者,是厚诬吾当时设会之心矣。吾无能一言以记之乎?爰信笔书之。时戊申六月二十三日也。
青年会会约之第一章曰,以民族主义为宗旨,以破坏主义为目的,其详章于甲辰去湘时毁去,不复省记。呜呼,事之成败不可知,要之吾青年会于中国前途不无关系,可断言之矣。效鲁志。
拒俄义勇队
癸卯(1903)春,俄国进兵东三省,且向清廷提出七项新要求,留东学生闻之大愤,各省同乡会纷纷开会研究对策。钮永建(惕生)时在东京,忽发奇想,欲发起拒俄义勇队,走告留学生会馆干事章宗祥、曹汝霖等,请其以会馆名义召集全体学生组织学生军,以拒俄人侵略。章、曹等以学生手无斧柯、决无所成,且易引起政府之疑忌,拒绝其请。叶澜闻之,乃语同乡秦毓鎏等曰:青年会揭橥民族主义,留学界中赞成者极为少数,欲图扩张,至为不易,吾人盍赞成惕生组织拒俄义勇队之主张,借此题目结一大团体,以灌输民族主义乎。青年会员均以为然,惕生既说章、曹等失败,愤懑不胜。一日访秦毓鎏,滔滔述其主张,秦及叶澜等赞成之,且允联名为发起人。永建大喜,即在秦寓草传单,定期开大会于神田锦辉馆,各省学生到者五百余人,有蒯寿枢(若木)、钮永建、叶澜、林长民、王璟芳等演说,激昂慷慨,鼓掌如雷。全体通过组织拒俄义勇队,举陆军士官学生蓝天蔚为队长,日日训练,备赴疆场,先致电于北洋大臣袁世凯,请其拒绝俄人,否则与之决裂,且告以学生军之组织,请隶其麾下,求其援助。今录其所订立规条如左:
第一 定名 学生军
第二 目的 拒俄
第三 性质 (甲)代表国民公愤(乙)担荷主战任务
第四 体制 在政府统治之下
第五 组织 (甲)本部职员(乙)队中职员
本部职员 部长一人 经理科长一人 书记科长一人 运动科长一人 参与科长一人 其余运动员 经理 会计 书记 参议等均无定员
队中职员 队长一人 副队长一人 分队长三人 特务长一人 参谋 员每十人选一人 计编全队为第一中队
第六 会议 为全军之总机关 其议员以二种人员组成之(甲)本部部长及诸科长(乙)队中队长 副队长 分队长及特务长 会议中应立议长一人 临时选定
第七 军纪 (甲)谨守秩序(乙)服从命令
第八 筹款 (甲)出版款项 预先运动 临时取款(乙)寻常款项 学生义务捐 特别捐
第九 讲习 (甲)操习(乙)讲课 每日均各一时以上
第十 出发 俟特派员得确实警信 覆信之后即行出发
第十一 解队 (甲)目的已达(乙)目的消灭
第十二 负责 (甲)编队秩序 每日照常在校上课 课余编班至讲习所讲习(乙)退校次序 出发既有定期即当报告监督及校长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