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国企 三大转变(2)
辛亥革命网 2008-12-15 00: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王 政 原国锋 查看:
从两权分离下的放权让利 转向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关键词
抓大放小 攻坚脱困
股份制改造 减员增效
20世纪90年代,通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试办经济特区、全方位对外开放,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竞争,合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刚刚被推向市场的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越来越力不从心。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虽然通过合同形式界定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有效调动了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但是,这一制度安排尚未真正触及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没有改变国有企业所有制内部所有者相对虚置的根本弊端。
随着承包制的全面推行,承包指标确定的随意性、承包人行为短期化等问题逐步显现。加之国有企业历史包袱多、企业冗员严重等历史问题,在1992年之后的10年里,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在最困难的1998年,2/3以上国有企业亏损,全国国有企业加起来的利润才213.7亿元。国企改革也因此被称作“最难啃的骨头”。
提起当时的困境,一汽的老职工们深有感触。作为汽车工业的元老企业,一汽曾是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和计划经济的典范,大工业的工厂规模、大批量的生产方式、大一统的工作秩序不知羡煞了多少企业。当时的一汽拥有医院、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公安局等。有人曾形象地比喻说:“一汽除了没有火葬场,什么都有。”拖着沉重的包袱,“共和国长子”在发展的道路上步履蹒跚。宝钢集团董事长徐乐江对当时国企的困难也深有体会:“1993年,宝钢人均钢产量200吨,而国际水平是600吨,沉重的人员负担,制约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沉重的社会负担、庞大的冗员、僵化的机制、落后的生产设备……国有企业不仅自身缺乏良性发展的机制,低下的效率使其在市场上甚至没有能力与乡镇企业竞争。
寻找一种更加深刻的制度变革,成为国企改革的时代要求。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从1994年开始,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100家企业推进。企业大门上惹眼的“招牌”, “××厂”、“××总厂”逐步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所取代;企业领导班子里出现了“董事”、“董事长”、“董事局主席”、“监事”等新名词。
变化的不仅仅是名称,更重要的是内涵--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更探索出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具体途径。到2000年,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80%以上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1998年1月23日,在上海浦东的一座炼钢炉前,12万锭落后棉纱锭被回炉报废。由此开始,包括压锭在内的一系列脱困措施陆续付诸实施。国有企业改革脱困3年攻坚正式拉开帷幕。
技改贴息、政策性关闭破产、债转股、再就业工程……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出,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兼并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分离企业办社会、技改、公司制改造……以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为切入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得以凤凰涅盘,浴火重生。
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调整所有制结构,探索公有制多样化的实现形式……通过实行改组、联合、兼并、租赁、股份合作制等一系列措施,一大批国有中小企业浴火重生。
自1999年底,国有企业3年改革与脱困出现转折性变化。200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实现利润可达2300亿元左右,比1997年增长了1.85倍;14个行业除个别行业外都能够全行业盈利;31个省区市有望全部做到继续增盈或整体扭亏;6599户大中型亏损企业减少70%左右……国有企业整体扭亏为盈,为国有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