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德纯与《七七卢沟桥事变经过(节录)》(3)
辛亥革命网 2012-10-12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王桂云 查看:
当事变当日下午,我在市政府邀宴北平文化界负责人胡适之、梅贻琦、张怀九、傅孟真等诸先生约廿余人。经报告局势紧张情形,交换应付意见,诸先生亦均开城布公恳切指示。夜十时许散会后,不到两小时,象征我全民抗战的七七事变于十一时四十分即在卢沟桥开始爆发。
五、七七事变的经过与我方的应付
七七之夜,约在十一时四十分钟,我接冀察政务委员会外交委员会主任委员魏宗瀚及负责对日交涉的林耕宇专员电话,谓据日本特务机关长松井说:“本日有日军一中队在卢沟桥附近演习。但在整队时,忽有驻卢沟桥之第二十九军部队向其射击,因而走失士兵一名,并见该士兵被迫进入宛平县城(即卢沟桥城)。日本军官要求率队进城检查”。我答:“卢沟桥是中国领土,日本军队事前未得我方同意在该地演习,已违背国际公法,妨害我国主权,走失士兵我方不能负责,日方更不得进城检查,致起误会,惟姑念两国友谊,可等天亮后,令该地军警代为寻觅,如查有日本士兵,即行送还。”
答复后夜晚二点,外交委员会又来电话,谓日方对我答复不满,强要派队进城检查,否则日军即包围该城。我即将此经过,以电话告知冯治安师长,及驻卢沟桥之吉星文团长,要严密戒备,准备应战。同时并令吉团长,派官长侦探丰台方面敌人动态。到凌晨三时半,接吉团长电话报告:“约有日军步兵一营,附山炮四门及机关枪一连,正由丰台向卢沟桥前进。我方已将城防布置妥当。”我当即对吉指示:“保卫领土是军人天职,对外战争是我军的荣誉,务即晓谕全团官兵,牺牲奋斗,坚守阵地,即以宛平城与卢沟桥为吾军坟墓,一尺一寸国土,不可轻易让人。”并以此处置通知冯师长。
八日拂晓约五点,日军已在宛平城之东面,东南面及东北面展开包围态势,先要求他的外交人员进城,继又要求武官进城,均经我吉团长与王冷斋专员(行政督察专员)拒绝。
日方武力威胁之伎俩已穷,即开始向城内炮轰,并掩护其步兵前进。事前我曾告知吉团长,日军未射击前,我方不先射击;待他们射击而接近我最有效射距离内(三百至四百公尺)我们以“快放”“齐放”猛烈射击,因此日军伤亡颇重。
六、战争的持续与扩大
在八日对战时,卢沟桥铁桥上原驻我步兵一连防守,双方争夺铁桥,备极惨烈。曾被日军将铁桥南端占领,我军仍固守铁桥北端。彼此对峙至九日拂晓前,我方由长辛店调遣部队,协同我桥北端部队向铁桥南端日军予以夹击。是夜,细雨纷霏,敌人正疏戒备,我官兵精神抖擞,轻装持步枪、手榴弹、大刀,出敌不意,秘密接近桥南端,将该敌悉数歼灭。
当其被大刀队砍杀时,他们有的卑躬屈节,跪地求饶,所谓皇军威严,已扫地无余。
经过八九两日的战事,双方均增援部队,战事逐渐扩大。
到十日上午,日本特务机关长松井大佐派员向我洽商,认为事出误会,希望停战会商。结果为:①双方立即停战,⑤双方各回原防,③双方组织视察团监视双方撤兵情形。日方并要求我以保安部队接替吉团防务。于是我们又增加保安队一团至卢沟桥城内,当时视察日方撤兵情形,仅将其第一线部队撤至预备队之位置,反责我方未撤回原防。我的答复:“所谓原防即战前原驻地点,日军原驻天津者,应回天津;原驻丰台者,应回丰台。我军原驻宛平城内,因应战移防城上,我军由城上撤至城下,即为原防。”当场日方亦无话可说。详察日方之要求停战,其目的在向其国内作虚伪宣传,说日本如何受中国军队之迫害残杀,作为调动大军侵略之口实,实为缓兵之计。
七月十六日,宋将军由鲁返平,主持大计。最初仍拟作地方事件解决,避免事态扩大。但日军大部队已陆续由东北调至天津,势极嚣张,和平解决已不可能。此时,奉中央电令:“应乘机围攻东交民巷日大使馆,以消灭其发号施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