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先贤陈家鼎和他的弟妹们(2)
辛亥革命网 2012-06-05 00:00 来源:民革上海市委 作者:徐永明 查看:
二
辛亥革命后,大舅回国。民国建立,他被选为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一九一二年春,他随孙中山去武汉与黎元洪会谈。南北议和,临时政府北迁。大舅则襄助黄兴组织南京留守府。一九一二年八月,他参加同盟会改组之国民党,为最早的一批国民党员。十月,被推举为国民党人纪念武昌起义之共和纪念会总理,又被选为北京及地方八十多家报社联合组成的北京新闻团团长。一九一三年二月当选为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大舅在国会中往往慷慨陈词,直言无忌,语惊四座;他主持正义,大公无私,弹劾权贵,令当道侧目。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后,司马昭之心已昭然若揭,在国会中每每专横跋扈,而少数议员为其辩解,大舅怒斥这些无耻的拥袁派,抄起铜砚台朝桌面猛然一击,声震屋宇,举座皆惊。故当时人称陈家鼎为“陈惊座”。他联合两院中的国民党人和反袁的忠贞之士组成“癸丑同志会”合力抗袁。一九一三年三月,宋教仁被刺。我大舅在国会严词质询袁政府,并在北京主持追悼宋教仁大会。袁世凯派亲信赵秉钧送五十万“炭敬”(烤火费)贿赂大舅。赵秉钧,湖南人,大舅以前的朋友,其人富有文采,可惜心术不正,堕落为袁世凯的走狗爪牙。且说当时他怀重金夤夜到大舅住所当说客,希望大舅勿为国民党所用。大舅盛气呵之,说“吾头可断,义不帝秦”。遂璧还其金。十月袁党组织数千便衣军警和流氓冒充“公民团”包围国会,胁迫议员选举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大舅毫不畏惧,三次投票都在票上大书“孙文”二字。他在国会中成为团结国民党人和忠贞之士合力抗袁的中坚。一九一三年十一月四日,袁下令解散国民党,撤销国民党籍议员资格,通缉孙中山、黄兴、陈家鼎等。大舅于是重奔海外。当时同为国民党人的二舅夫妇也出走日本。在东京,他们加入中华革命党,为孙中山讨袁及建国大业出谋划策。袁世凯承认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大舅与东京的同志通电反对。大舅、二舅出亡日本后,袁世凯派党羽监视外祖父家,如同清廷覆灭前朝廷派兵丁骚扰外祖父家一样。外祖父悔叟公时在病中,忧愤而死。大舅二舅闻讯惟有望国门而痛哭。一九一五年袁世凯称帝,同时加紧对反袁派的镇压。湖南老家更趋危险。大舅乃冒险潜返,迎外祖母移居上海租界中的霞飞路宝康里。不久,孙中山委任大舅担任中华革命党上海支部长,二舅担任湘支部长。大舅除了党务工作外,几乎天天在《民意》《民信》两报上发表讨袁文章,如同当年反清斗争时一样。
从反清到倒袁,大舅的生死之交除了黄兴老大哥外,还有就是宋教仁。宋教仁,字钝初,湖南桃源人,自号“桃源渔父”。他比我大舅小几岁。一九零四年在黄兴家中成立华兴会时,年方二十一岁。宋钦佩我大舅的刚正与才华,敬呼我大舅为“大哥”;而我大舅也看重宋的组织才能和仁厚爱人,风雅能诗,呼他为“贤弟”。他们互相赏识,政见也往往一致,特别是都赞成“立法”;他们又都爱诗,常互相唱和、联句。一九一三年一月十九日,宋教仁和我大舅相约同游岳麓山,凭吊烈士墓。在墓前,他们作联句哭祭英灵。
诗曰:《逰麓山吊烈友墓与汉元联句》
十载有家归不得,而今随尔入黄门。(陈汉元)
更无多泪流知己,别有伤心哭国魂。(宋教仁)
死友已经垂竹帛,生朋无份住桃源。(陈汉元)
元龙豪气今犹在,百尺楼头一汉元。(宋教仁)
联句不能冥思苦想,推敲良久,乃率尔口占。宋教仁与我大舅的联句能如此一气呵成,固然是得益于他们的才气和功力,而同气相求,志同道合则是更好的缘由。这二人都是忠于国事、献身革命、十载有家归不得的志士。而今又将匆匆离家北上赴京出席国会。他们已觉察到不祥的黑云压顶了。宋教仁在尾联将希望寄托在我刚直的大舅身上。他将我大舅比作三国时的陈登。陈登,字元龙,三国时徐州人。机敏豪爽,博览群书,雅善文艺,少有济世救民之志。年轻时举孝廉,养耆育孤;为官时兴修农业,广聚粮草;拜伏波将军时,智勇过人,杀敌斩虏,数以万计。曹操后来让他做了广陵太守,建安十二年卒。刘备曾对陈元龙有极高评价:“若元龙胆志,当求之於古耳,造次难得比也”《三国志·魏书七》他们二人才吊完烈友,又联袂入京赴会,旋即分别。宋教仁南下讲演宣传,遵循中山先生“唤醒民众”的指示,结果在上海车站遇刺,当街喋血。这是怎样的悲剧啊!此事给我大舅震动极大,刺激极深。他哭宋教仁的诗,极为沉痛。诗前有小序云:五月四日重游甡园有痛宋钝初老友即用钝初去年九月招饮园中鬯春堂赠余元韵一首吊之。
青山有约悲今昔,
碧血同盟誓死生。
百尺楼台知己痛(原注:百尺楼头一汉元句,钝初一月十九日长沙岳麓山联句赠予者,予因刻此七字为小印纪念之。)
十年沧海故人情。(原注:予与钝初为十年来共患难交,去岁九月钝初饮次,赠予元韵云:十年久识陈惊座。)
放歌渔父今何处?
衔石精禽事竟成。
此日鬯春堂下路,
不堪回首忆生平。
大舅长歌当哭,痛失故人。他为自己未能如陈元龙般智勇,未能阻止袁世凯的这个阴谋而满腔悲愤。痛悼知己之情,前路茫茫之感,跃然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