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时期的宜昌海关
辛亥革命网 2013-08-01 00:00 来源:湖北方志 作者:周惠群 查看:
1876年(光绪二年)9月13日,中国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英烟台条约》。1877年(光绪三年)3月,湖北巡抚兼湖广总督翁同爵根据《中英烟台条约》第三端通商事务,关于“增开湖北宜昌、安徽芜湖、浙江温州、广东北海(今属广西)四处为通商口岸”的规定以及北京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来文,委派宜施道孙家谷会同英国领事馆办理宜昌开关事宜。同年3月18日,曾任天津海关税务司的英国人迪克·托马斯,正式参照汉口江汉关各项章程开办宜昌海关。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国政治局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宜昌海关在这场革命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呢?
帝国主义列强掌管海关
宜昌海关于1877年(光绪三年)3月建制,选址在宜昌府东湖县城南门外一里处的汉景帝庙至月亮巷的滨江一带(现宜昌市人民政府所在地)。1877年至1911年间,有45名英、美、德、俄、挪威等国籍的税务司在宜昌任职。1911年4月至1912年6月,英国人葛礼任宜昌海关代理税务司。宜昌海关设税务司一人,副税务司一人,下设总务、秘书、会计、江务、监察、验估、港务等职能课室。海关事务主要为征税和船钞两大部门。征税分内班(处理商人报关、征税)、外班(查验过关商货)、海班(巡水缉私)。其主要职能有:查验进出口货物;征收进出口关税,转口税以及对关税的减免;缉私;管理长江中上游航行标识、行川各轮引水,指挥并保管航行灯台补给船;筹集川江整治经费并具体组织实施等。
宜昌海关成立后,英、德、日等国先后在宜昌设立领事馆。从1877—1904年的27年间,重庆海关仅设置代理官员,其业务受宜昌海关指导。荆沙关涉外事务从1877—1925年10月止,其间48年由宜昌关监督兼管。帝国主义列强委派的宜昌海关税务司人员也可称得上是“精英”。1877年,首任宜昌海关税务司迪克·托马斯,调来之前,是天津海关税务司,他在调离宜昌海关后,又被任命为上海海关税务司。1907年宜昌海关税务司英国人梅尔士,是一位具有“四品衔,双龙二宝第三定星”爵位的英国高级官员。宜昌海关税务司之职一直由帝国主义列强控制,海关总税务司直接委派,“其爵位也一般比较高”。可见当时宜昌海关的重要。
据《宜昌海关简志(1877—1949)》记载,“1909年5月宜昌海关关税、经费报告表”中在册的16名外籍职员薪水为3400银两,人均212.5银两;20名中国籍职员,其薪水为1042.5银两,人均为52.1银两,平均相差三倍有余。海关要职都由洋员担任,华员仅任中下级职位。华洋关员生活待遇悬殊,形成洋员统治华员局面。辛亥革命前,海关管理征税,税款的保管由清政府任命的海关监督掌握。辛亥革命爆发后,总税务司伙同北京的外交团把海关税款分存于汇丰、德华、道胜三家外国银行的总税务司帐户。从此,税款保管权也落入外国人手中,甚至连偿债、赔款剩下的关余,中国政府也无权动用。这在当时的信函中随处可见。
1911年11月6日葛礼致海关英籍总税务司安格联第47号函:“在调查海关银号的情况时,我发现它的经营管理极不满意。往来商号都可以在海关银号欠款,每月月终用汉口钱庄的汇划票据结算。这办法在平时已经不妥当,而在当前情况下会全部垮台。我已把海关银号搬进海关里,以免遭遇火灾时帐册被毁而无法收取各商号的欠款。我正设法建立一项新制度,要各商号预存现银五百两,付税款时即从预存款项下扣除,用毕前再预付存款。否则每次完税时都要用现款付清。”
安格联迅速批示:“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你把税款汇解上海汇丰银行总税务司税款帐户。告诉地方当局:全中国各海关正把税款存到我的帐户中以偿付对外欠款,只有这样办,才能避免外国的干涉……”
安格联还在12月24日致江汉关英籍税务司苏古敦函时告知:“如果收税的大清银行恢复营业,你可以给北方当局一点面子,准许该行照旧收税,但是必须逐日将收到的税款交给你解入汇丰银行总税务司帐内。换句话说,你必须完全控制税款,直到从你手中转入我的手,你的责任才算终了。”
革命爆发信函频繁
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成功。局势急转,清政府统治下的湖北大清银行已关门。宜昌全城银元奇缺,人们拒收钞票,认为不再有什么价值了。
时局的急变,使葛礼措手不及,在此期间,他频繁致函安格联和江汉关税务司苏古敦,及时报告宜昌局势的发展情况,请示应对时要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