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正史之外的洪门真史(2)
辛亥革命网 2011-12-07 0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高龙 查看:
就当时的形势看,孙中山在美国宣传,认识黄三德意义重大。戊戌变法后,康有为在加拿大设立保皇会。孙中山虽然在海外经营较早,但对洪门势力的争取却比维新派要晚。孙中山第二次登陆美国本土时,面临的形势是“(美国)各埠致公堂职员之思想较新者,多兼充保皇会干事,致公堂英文书记唐琼昌初任保党机关《文兴报》译员⑦”。可知保皇党在洪门中已经发展了相当势力。若不是黄三德等负责人的思想转变,孙中山能否打开局面都是另一说。
孙中山想借洪门这一广泛的社会网络来达成在华侨中筹款的目的,并利用洪门旧有躯壳来充实新的思想。他对洪门的影响正是从组织和思想开始着手。他向洪门建议,将几十万会员重新登记,来一次致公堂总注册,以此来巩固团体。当时的洪门组织松垮,但高层并非盲从孙中山,而是想借孙中山来加强组织。这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孙中山改造洪门的根本目的,当然是“借此收集巨款”。但实行这个目的,主要还是总注册这个措施和致公堂职员“急欲征集全体会员之注册费,以充公堂基金”的利益诉求相一致。否则,洪门致公堂不会听任孙中山仅凭口舌,就手订了“本堂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的新章程。
革命“逃兵”?
致公堂新章程制订之后,孙中山开始了在美国的长途旅行和宣传。这是一次历史上著名的巡回演讲,长达半年。因为有黄三德的陪同,孙中山少了一份孤独,但同样坎坷。所到之处,孙中山都聚众演说,宣传救国,黄三德则招收新会员拜盟行礼。但保皇党在洪门中的广大势力,对于总注册措施仍是一个沉重的桎梏,“惟是时洪门团体异常散漫,各埠分堂职员身跨保皇会籍者,实繁有徒。虽经总理舌敝唇焦,多方劝谕,而各分堂对于总注册事,仍属虚与委蛇,延不举办⑧”。
行事的黯淡注定这个旅程并不阳光明媚。后世述及孙中山的革命事业,多指涉不畏艰难等崇高话语。但根据当事人黄三德的追忆,在惨淡的现实面前,孙中山的反应也符合人之常情,“彼(指孙中山)在纽约对三德说,谓提倡革命,辛苦艰难,满途荆棘,不如罢了⑨。”在黄三德的一番劝说之后,孙中山“仍不能将精神振起,只要三德筹行费其往欧洲,谓不愿再游美国各埠⑩”。相对比的是,同属革命党人的冯自由对孙中山的中途退却作了另一种描述:“总理抵纽约后,以民智闭塞,一时不易生效,遂以注册事委诸黄三德,而转向留学界及国际方面之运动⑾”。
中国华侨历史学会理事、五邑大学副教授梅伟强告诉南都记者,具体真相很难还原,“当时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有第三者,孙中山也没有写,也没有第三者的记述”。
1905年,孙中山的同盟会成立后,几年内由于不易取得入境护照等原因,一直未能在美国设立分会,打开局面。20世纪最初10年的后期大部分时间内,革命党在有着巨大华侨资源的美洲,仍未能取得理想的筹款结果。但华侨迎接孙中山的氛围已经大变。根据冯自由的记载,1909年,在南洋筹饷之力快要枯竭的时候,孙中山再次来到了美国。这一次,不再有被扣留在木屋的窘境,致公堂老友亲自迎接。
辛亥革命前,孙中山最后一次来到美国是1911年4月19日。鉴于之前同盟会与致公堂仍然不能合作的困境,孙中山让同盟会会员一律加入致公堂,以消除彼此的间隙和分歧。对于同盟会来说,此举目的非常明确:合作筹饷。洪门筹饷局应运而生。同盟会的集体入会真正撬动了致公堂的组织关系,取得的筹饷效果也比较明显。在孙中山的指示下,中华民国金币券作为信用凭证发放给了助饷者。洪门筹饷局也和辛亥革命直接联系了起来。武昌起义后,洪门筹饷局给各省义军提供了数目巨大的汇款。这和以前的情形大不一样。究其原因,除了同盟会加入洪门疏通了双方组织关系外,与当时华侨顺应大势,支持革命有关。
革命筹款:捐赠还是债务?
孙中山关于华侨有一句经典言论:华侨为革命之母。包括美洲洪门在内,华侨对革命最重要的贡献就是筹款。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在华侨中筹款,都包含着许诺。
孙中山的革命许诺,尤其是革命债券的发行,从兴中会成立时已经开始。后来,革命党又多次印行军需债券。在设立洪门筹饷局的时候,孙中山手订洪门筹饷局的章程,其中一个条款为:“凡事前曾捐助军饷至少十元(美金)者,皆得列名为优先国民,他日革命成功,概免军政府条件之约束而入国籍。”对于此项条款,另一位当事人黄三德后来曾提出质疑:“由今思之,此种章程实在不妥,同是国民,无所谓优先,捐军饷非做股份,救国家非做商业。凡是国民皆有国籍,就算未捐军饷,亦不能将其国籍除去,至于军政府之条件约束,人民亦例当遵守,不能谓捐了五元钱,就可以犯军政府之约束,自由行动也⑿。”
本文开头提到的由洪门筹饷局发行的中华民国金币券,是明确记载得到了兑现的一例。根据冯自由的记载,他作为旅美华侨革命党总代表,回国参加组织临时政府事宜,“遂将携归之中华民国金币券账目一一缴呈革命政府报销⒀。”之后,中华民国金币券的债务被逐步偿还。
1911年,对黄花岗起义出力甚多的加拿大致公堂为了支援革命,将域多利总堂的会所向银行抵押,获得港币三万元作为革命军饷。加拿大其他各分堂也将会所变卖或抵押,加上总堂,共计获得“巨款数十万”。后来,革命党未能偿还变卖或抵押加拿大致公堂会所的资金。1921年,加拿大致公堂会员自行筹措资金才将温哥华的会所楼宇赎回,但是有好多分堂没有能力将会所赎回。
1916年,孙中山的《致参众两院议员请为偿还讨袁债务并辩诬函》提到了与华侨的债务关系:“虽其间亦有慨然为国捐输之人,然应于借募企成功之偿还者实过半。”超过一半的华侨款项为借款,这是一笔沉重的债务。孙中山自己对债务的肯定,也揭示了长久以来经宣传粉饰的华侨筹款的实质:这本质上是一个经济契约问题,而不是革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