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会的经费从哪里来?(3)
辛亥革命网 2016-01-11 09:07 来源:世纪历史 作者:范泓 查看:
虽然在争取华侨富商支持方面乏善可陈,但香港富商李升之子李纪堂、西贡法华银行买办曾锡周、曾的同事马培生、堤岸(西贡“唐人街”)百货店“广逢泰”老板李卓峰诸人,均曾各助数万,“惟此情形并不多见”(蒋永敬语)。当年捐助革命党活动的积极人物,辛亥之后不少被征召,如李纪堂,辛亥九年广东光复,被广东都督胡汉民征为交通司长,后为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委员;李卓峰被临时大总统孙文颁以“优等旌义状”,后被委任为大本营建设部工商局长、建设部次长。
发行“革命债券”,一般许以优利。同盟会成立之前,即有债券发行,当时称为“股份银”,以千还百。之后,眼见“革命成功”希望渐大,债券利息亦曾随之减少。其后又规定:凡出资助饷者,一俟军政府成立,一年期四倍偿还,即万元还四万,“给予国内各等路矿商业优先权利”,“为国立功者,与战士勋劳一体表彰”,授予“优先国民”待遇等,不一而足。
1908年春,河口之役紧要关头,代理河内机关部负责人胡汉民急电在新加坡筹款的孙文,谓若得10万元,分半先为粮食之用,分半预备子弹之补充,“则大军所至,势如破竹”。孙文接电后,即致信马来亚的邓泽如、黄心持(5月20日),请二人再次游说吉隆坡实业家、“同志”陆秋杰,富商陆佑(字弼臣、经营矿业)设法救助,承诺“若秋君或弼翁肯任此十万,当酬以云南全省之矿权专利十年也”。此信还强调:“望兄等接此信时,再三向弼翁游说,必得承诺而后已也。盖此事所关非小,吾党今日成败得失,则在于此,此实为数千年祖国四万万同胞一线之所系也……”
河口之役失败后,同盟会革命党人元气大伤,“华侨所能资助者,已尽力而为”。以后的两年,无起义行动。其时正在新加坡的孙文,为筹措1500元的河内储藏革命军武器之费用,在仰光、曼谷、芙蓉(马来亚)等地奔走数月之久,总算筹得几千元,同样是以发行“革命债券”而来,唯“优惠条件”较之以往要高,“予投资者总数的五倍偿还”。“这说明一件事实,中山先生在1908、1909年间,急需用钱”(郑宪语)。情急之下,孙文甚至想到要在马来亚经营锡出口专卖,唯当地矿主对此反应冷淡,这一计划也终成泡影。
黄兴等人创办的“勤学舍”,其经费原本为在东京的各省支部所认捐,但大约半年之后,即至1909年春天,开始难以为继,“各支部认捐的月费也竟而不缴”。黄兴以高利贷借款方式,月息达10%,勉力维持到这一年冬天,“终因债台高筑而解散”。黄兴为躲避债务隐于日本友人宫崎寅藏家中两月之久,“直至湖南谭人凤代借官费三折抵借千金之后,黄兴才稍可偿还债务……”(郑宪著、吕芳上译《中国同盟会革命经费之研究》)
“海外同志捐钱,国内同志捐命”
同盟会筹措“革命经费”,主要依赖于海外华侨,特别是南洋华侨。
这些募来的钱几乎全用在了组织和策动国内各地的武装起义上。在同盟会人看来,武力才是“倾覆清廷,创建民国”的唯一可行之途。但在清廷,革命党人的这些活动是非法的。
同盟会在海外设有四个支部:南洋、欧洲、美洲、檀岛。曾任南洋支部长的胡汉民在《南洋与中国革命》一文中说:南洋是本党革命的策源地,也是根据地。1907年,孙文被日本政府逐出,偕胡汉民、汪兆铭等人在越南河内设机关部,策动粤、桂、滇三省边境武装起事,革命运动的中心亦随之移到南洋。
革命党人之重视南洋,自有地理、文化、经济及战略上的考量。首先,粤、桂、滇三省,地处中国边境,与南洋接壤,易于谋事,便于秘密进入,更利于枪械弹药的运送;其次,海外华侨90%以上分布于南洋各埠,普遍地位较低,民族意识强烈,易于灌输“革命思想”;再次,在中国西南择地起事,若获成功,占领这些边境省份,造成风潮,势必影响长江流域以至华北各省,达到推翻满清的目的。
孙文自1900年6月第一次到南洋,至1911年12月当选“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这11年间,先后9次奔走南洋,他提出过一个口号:海外同志捐钱,国内同志捐命。
辛亥革命之前,革命党人筹措经费,从整体上来讲,并不是十分成功,好几次起义招致失败,究其内因,都可归咎到经费不足或后援资金的缺乏。看起来,每次起义前,都已筹得一定的款项,但这些钱大部分来自“零星捐助”,整笔大宗的捐款并不多。
虽然零星捐助“乃为革命经费最可靠的来源”,但这种“集腋成裘”的方式,存在许多天然的、难以避免的问题,即“不能适应时效,且经手人多,捐款人多,劝募时须向各方说明用途,往往泄露机密”(蒋永敬语)。
观察海外华侨对待“革命”的态度,从捐助中即可看出阶层的区别。
以当时的情形,中下层、经济情况较差的华侨,赞助“革命”往往最热心;反之,富商及经济情况较好者,对“革命”大都冷淡。胡汉民就抱怨过,“大资本家最不革命,最怕革命……革命好像对他是大不利”。(冯自由著《革命逸史》第五集)不过,革命党人与立宪派党人在海外的对立,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客观障碍。前者要革命,抱定以武力来推翻“现今恶劣之政府”,不惜一切代价;后者要改良,反对暴力,谋求自上而下地实现“君主立宪”,保持社会的相对稳定。两种不同的政治理想(包括方式),影响不同层次的人群,华侨富人更多是支持康、梁等立宪派党人,因为在他们看来,“康梁派的失势,只是暂时性的,假如一旦清廷改变政策,保皇党人必都可以重新返回政府,掌握政权”。(郑宪著、吕芳上译《中国同盟会革命经费之研究》)
海外的中下层华侨人数居多,捐出的皆为血汗钱。而革命党人屡败屡战,如果从1895年兴中会时期第一次广州起义算起,到1911年同盟会时期黄花岗之役,前后10次,历时16年之久,中下层华侨再捐下去,已不堪重负。1910年广州新军之役失败后,孙文在马来亚召开“庇能会议”,号召同志再起——再起的意思,就是要再捐款。孙文声泪俱下,说:我一再向海外的同志要钱,但是到了现在,又来向你们要钱,就这一次吧,如果下次再失败,我就永不来见你们……(参见1980年8月4日台北“华侨为革命之母”口述历史座谈会黄季陆的发言)
“华侨为革命之母”,这是一句流传甚久的名言,一般认为出自孙文之口。(台湾学者郑彦棻曾遍查《国父全集》和海外华侨历史文献,更多的是有其意,而无原话——作者注)在国民党党史中,历来是把海外华侨与革命建国联系在一起的,从同盟会筹措革命经费的历史看,海外华侨对于革命党人的支持,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抑或在怎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人人皆以为不世之功”,若缺少他们的热诚,以及一点一滴的捐输,“清室无由而覆,民国无由而建也”(孙文语)。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发生,14省独立响应,次年民国成立,清室的隆裕太后宣布宣统皇帝逊位,结束了顺治元年以来清朝268年的统治。清廷虽被推翻,但革命党人的“革命”并未结束,接下来是“二次革命”,历史由此又有了一个纷争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