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时期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下)(2)
辛亥革命网 2013-09-18 00:00 来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底05期 作者:邱格屏 查看:
在美国,孙中山先去了已有革命基础的芝加哥、波士顿、华盛顿、洛杉矶、旧金山等地,并在旧金山成立了洪门筹饷局,随后与洪门筹饷局的其他三人组成演说团,兵分两路分别往美国北部和南部筹饷。这次美国之行虽然动作较大———不仅成立了革命公司,而且同盟会全体加入了致公堂,但筹饷一事依然无着。在芝加哥,当地同盟会会长梅乔林提议组织革命公司(后改名为“中华公司”),以革命军政府名义发行革命股票,一旦革命成功后加倍偿还。股票发行分10元、100元、1000元三种面值,认购对象为海外华侨,因认股者甚少,不了了之;在加利福尼亚,负责劝募的朱卓文与崔通约因效果很不理想,责怪美洲致公堂之革命人物努力不够,几至酿成武斗。对此段美国筹饷,孙中山在1911年7月18日致南洋邓泽如等人的信中给出了自己的总结:“金山致公总堂,虽系洪门,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然向多老朽顽锢,向无进取之气,故尝与吾党之少年勇进之辈积不相宁,数月之前犹大反对同盟会之筹饷。美国华侨十居八九为洪门之徒,致公总堂一反对筹饷,则虽热心革命者亦不敢前;故以美国华侨之数,所集不过万余港银,远不及加拿大少数华侨之捐款”。[35]
令人高兴的是,不久就传来了武昌起义胜利的消息。革命的胜利给洪门带来了极大的鼓舞,捐赠者顿时踊跃,仅1月时间里,美国洪门筹饷局便购买了6架飞机,还花1万美元请了飞机师。美洲洪门筹饷局自成立到结束,共3个月,筹得14万4千多美元。[36]
三、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手段
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手段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回顾洪门历史及宣传爱国主义激发海外洪门的革命热情,一是通过利益许诺调动海外洪门捐款的积极性。孙中山及其他革命者在海外集会演说时无不提到洪门的历史及华侨在海外受到的欺凌;而在筹款活动中,自1894年第一次在檀香山筹款活动开始到辛亥革命胜利后洪门筹饷局发行债券结束,每次都附带利益许诺。
许多洪门会员都或多或少带着一点反清情绪,因为不少华人是在清政府统治下无以为生才被迫出洋的,而且在出洋后,早期的满清政府拒绝保护他们,后期的满清政府又无力保护他们,使他们受尽了寄人篱下、任人欺凌的痛苦。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正是充分利用了这一点,才使得革命得到海外洪门的大力支持。革命派坚持“种族”的革命,其原因一方面是他们认为清廷统治阶层己经腐朽不堪、中国己经岌岌可危,所以要“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同时他们也希望利用会党的革命民族主义情结,为革命争取更多的力量。正如唐德刚先生所说:“孙文这个‘驱除鞑虏’的口号是叫对了,因为它主题鲜明。在这个主题之下,把大清帝国之内一切罪恶,都派给鞑虏去承担,打击面缩小,抵抗力也减少。在一般人心目中,一旦鞑虏驱除,中华恢复,则其他一切枝节问题似乎均可迎刃而解。这一响当当的口号,在那时真是既可服人之口,又可服人之心。”[37]“所以从实力上说,孙中山比起洪秀全来,相差不知几万里了,而偌大的清帝国不亡于洪、杨,却被孙文的几个口号叫垮了,何哉?主题使然也。”[38]
为了让海外洪门支持“驱除鞑虏”这一主题,孙中山及其追随者如温雄飞、陶成章、冯自由首先在天地会创立于何时的问题上大做文章,把海外洪门的开山鼻祖说成是反满功臣,只不过是两百多年过去,他的后代们忘记了自己的历史使命而已。无论是在南洋还是美洲,孙中山面对洪门会员演讲时都不忘提醒听众“洪门为中国提倡排满革命之元祖”。在越南,洪门势力比较大,1905年秋孙中山到越南西贡、堤岸两次召集知名华侨及洪门会党的头领人物,向他们宣传洪门的宗旨在反清复明,声明革命就是要推翻清朝,希望洪门兄弟同心同德,支持革命。他说:“洪门本来就是反清廷的明朝遗老组织起来的,今天应当恢复原来反清宗旨,为反清建立民国事业作出贡献。经过革命党人孙中山的多次宣传教育,西贡、堤岸两地的20多个洪门堂口联成一气,成为同盟会在西贡、堤岸进行革命活动的外围组织。在美洲,1904年,孙中山在为致公堂重订新章时再次提出洪门的革命历史,《致公堂重订新章要义》说:“原夫致公堂之设,由来已久。本爱国保种之心,立兴汉复仇之志,联盟结义,声应气求,民族主义赖之而昌,秘密社会因之日盛。早已遍布于十八省与及五洲各国,凡华人所到之地,莫不有之,而尤以美国为隆盛。盖居于自由平等之域,共和民政之邦,结会联盟,皆无所禁,此洪门之发达固其宜矣。”[39]
革命派动员海外洪门的第二件事就是向他们宣传清政府的腐败无能。19世纪末,国势日衰的晚清政府为了得到华侨的支持,先后派大员到欧美、南洋各地宣慰华侨,这给革命派的动员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为了消除清朝官员的影响,革命党人把揭露清政府的恶行当成革命动员工作的重心之一。他们动员华侨说,我们大家抛妻别子、背井离乡到他乡异域谋生,经受种种困苦、苛责与侮辱,这些都是因为清政府不让我们在家乡过好日子造成的。如今,我们既无国家保护,更要受人苛待,只有实行革命,废灭鞑虏清朝,光复我中华祖国,建立一汉民族的国家,我们才有希望。清政府现在虽然对华侨采取拉拢政策,他们只不过是想利用华侨而已。因此,“我们一定要在非满族的中国人中间发扬民族主义精神,这是我毕生的职责。这种精神一经唤起,中华民族必将使其四亿人们的力量奋起并将永远推翻满清王朝。”[40]十数年的革命动员虽然让海外洪门会员接受了革命的概念,但要他们出钱出力支持革命派的各种活动却不是件容易的事。考虑到许多华侨出洋的目的,革命派在筹款过程中一直非常注意给与捐助者利益许诺。
孙中山1894年11月24日在檀香山成立“兴中会”时要求每个入会会员必须交纳“底银”5元、“股银”10元。但同时声明,这不仅仅是大家出钱支持革命,其实也是“股友生财之捷径”,因为兴中会章程规定的回报率甚高,“十可报百,万可图亿”,真是利莫大焉。这次募款之后,革命党人在此后近10年间都没有举行大的起义活动,加之当时孙中山的哥哥孙德彰的农场经营得不错,孙中山这段时间的革命经费大多数都是从他哥哥那里拿的,所以募款行动甚少。而当孙中山伦敦蒙难返回日本之后,他又决定大干一场,起义经费的募集立刻成为革命党人的首要任务。
1905年7月,孙中山返日本后,便开始劝募工作。雄心勃勃的他一开始并没有预料到募款的艰难,初订计划准备筹足200万元。孙中山之所以对募集巨款满怀信心,一是因为他认为南洋多富商巨贾,家资数千万者大有人在;二则是他为捐款者设计了丰厚的利益回报。去南洋之前,他以“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名义,在横滨印制了2000张债券。票面为1000元的债券,实际收款只有250元,债券持有者可由在西贡成立的“广东募债总局”获得担保,待革命成功,以5年为期,连本带利还给1000元,即分五期在每年底以五分之一的本金加利息摊还。当时孙中山对革命充满信心,认为不久即可取得胜利,所以自认为这样的高额回报一定会得到南洋资本家的认同。仔细想想,如果革命能在三年内成功,那回报率可就是每年100%,当今中国被称为暴利行业的房地产业和PE行业也完全不可能达到,当时的南洋还能有做什么比这更赚钱的事呢?难怪孙中山写信给陈楚楠说“此亦觅大利之一道也,望足下图之。”[41]而实际情况也不太坏,因为6年后就成功了,回报率为每年50%,如果那时真有人购买1000张,6年后就成了千万富翁。可是,那时的富商不仅不相信八字没一撇的革命能取得成功,更为关键的是他们认为革命党人跟匪徒没什么区别,因此,革命债券的销售业绩不佳就是可以想见的了。孙中山及南洋革命党人先后动员了一年多,竟无甚收获,唯一得到的捐助仍然来自陈楚楠、张永福、林义顺、林受之、吴世荣、邓泽如等几个不图回报的革命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