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与近代传媒法制

辛亥革命网 2014-02-19 00:00 来源:苏州大学学报 作者:陈根发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辛亥革命与近代传媒法制有着非常奇特的相互依存关系,这不仅表现在辛亥革命爆发的直接导火线就是清廷对资产阶级革命报刊和近代传媒法制

  辛亥革命与近代传媒法制有着非常奇特的相互依存关系,这不仅表现在辛亥革命爆发的直接导火线就是清廷对资产阶级革命报刊和近代传媒法制思想实行弹压的“大江报案”,而且辛亥革命的失败也与近代传媒法制建设的“虎头蛇尾”有很大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辛亥革命成亦传媒,败亦传媒。据不完全统计,辛亥革命爆发前的10年间,全国有将近1 100多种报刊问世,也就是说平均一年有100多种,与戊戌变法期间的一年40余种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1]92辛亥革命后,改良派的梁启超在给罗瘿公的信中说 :“今兹革军之奏奇功,得诸兵力者仅十之三,得之言论鼓吹者乃十之七。”革命派代表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后的演说中也曾表示 :“此次中国推倒满清,固赖军人之力,而人心一致,则由于各报鼓吹之功。”[2]林语堂在《中国新闻舆论史》一书中,对辛亥革命与传媒的关系作了这样的总结 :“可以说,1911年的革命,就是这些报刊的作者冒着极大的风险利用各种方式煽动的结果。这个时期(1895—1911),可以说是中国新闻事业的黄金时代。”[3]82但是,从1913年开始,资产阶级革命报刊由于缺乏自律和法律的保护,使得袁世凯政府得以制造骇人听闻的“癸丑报灾”,辛亥革命时期兴办的报刊大多被查封,全国报纸从500多家锐减到130多家,辛亥革命的烈火也因此被扑灭。

  一、辛亥革命的导火线

  (一)“苏报案”与辛亥革命

  《苏报》原本是一份具有日本背景的日报。1896年夏创刊于上海,馆址设在英租界四马路东首,注册于日本驻沪总领事馆。这份报纸虽然是由胡玮(铁梅)主持,聘请当时上海著名文人邹弢为主笔,但馆主却是胡玮的日籍妻子生驹悦。这份后台很硬的报纸,起初在政治倾向上追随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忠君保皇”思想,1898年因亏损过多而出售予陈范。此后的《苏报》与当时许多日报有一个不同点,即《苏报》多刊载有关政界、学界方面的情况,并逐渐与其他进步刊物结上连带关系。报馆还代售留日学生出版的《游学译编》,并为之刊登告白。其所主张者,由变法而保皇,由保皇而革命。[4]79 1903年,是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一个重要的年头。留学生中的爱国斗争和国内学堂中的“学界风潮”,成为新型知识阶层登上历史舞台的阶梯,资产阶级领导的反清革命,终于在拒法、拒俄运动的高潮中,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在这革命形势高涨的岁月,《苏报》始终站在浪峰之巅,它既是新型知识阶层的喉舌,又是他们的政治活动的指导者。在《苏报》所刊登的文章中,最为著名的莫过于邹容的《革命军》,章炳麟(章太炎)为之作序。在《序革命军》中,章炳麟对“革命”一词作了解释:“同族相代,谓之革命 ;异族攘窃,谓之灭亡。改制同族,谓之革命 ;驱逐异族,谓之光复。今中国既灭亡于逆胡,所当谋者,光复也,非革命云尔。”[5]31章炳麟在序中还公开称光绪为“载恬小丑”,这对于外来的清政府而言,当然是无法容忍的。1903年6月29日上午,侦探、巡捕多人闯进位于汉口路的苏报馆,出示逮捕令,当场抓去账房程吉甫。第二天,章太炎在爱国学社被捕,钱宝仁和陈范的次子仲岐在女学报馆被捕。龙积之、邹容先后投案。

  章太炎、邹容等被捕后,一场以洋人为法官,清政府为原告,《苏报》为被告的特殊审判上演。在租界公堂审理此案时,《苏报》发表的更多的煽动性文章被揭发出来,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满人九世深仇”,“杀人主义即复仇主义,以四万万人杀一人,能不决心”,等等。按照清朝的刑律,这样的文章是犯了大逆不道之罪,罪犯按律当斩。[3]108由于当时民气激昂,百姓对这些革命作家多抱同情之心,法庭仅判决章太炎、邹容永久监禁。但是,在法庭上,章太炎、邹容以法庭为讲坛,揭露了清政府压制言论和卖国求荣的罪恶行径。在国内外舆论的压力下,租界法庭最后改判章太炎监禁3年、邹容监禁2年,《苏报》永远停刊。这一案件史称“苏报案”。“苏报案”的审判结果从根本上扭转了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对涉及“文字狱”涉案人员以“谋反”、“谋大逆”等罪名严厉处罚甚至残酷处死的法制。在“苏报案”结案后的一段时间内,尽管《大清律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并未立即被废止,却出现了新闻宽容和执法宽容的局面。

  苏报案的发生,标志着当时革命的火焰,已经能够凭借舆论的力量,向腐朽的清政府做强烈的喷射,也暴露了清廷以毒辣和卑劣的手段,多方乞助于帝国主义者,对当时鼓吹革命的知识分子予以严重的迫害。虽然,在客观上,苏报案使得革命思想的宣传和借助大众传媒这个手段的结合暂时停顿了下来,但是利用传媒宣传和指导革命思想的方法却为后来的许多革命党人所采纳和利用,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埋下了火种。“苏报案”使1903年的革命高潮发展到了顶点,成为了“辛亥革命前史中第一次革命高涨期的直接契机”[6]50。

  (二)“大江报案”与辛亥革命

  20世纪初,新兴的报业对舆论和局势具有极大的刺激和左右作用,办报成为当时最时髦的社会风潮。在当时湖北的民办报纸中,汉口的《大江报》虽然开办时间不长,主事者仅詹大悲、何海鸣两位青年才俊。1911年7月17日,《大江报》发表了何海鸣的署名为“海”的时评《亡中国者和平也》,认定和平乃亡中国之道,根本走不通,只有轰轰烈烈的革命才能拯救中国,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6日,《大江报》又进而刊载了黄侃的署名为“奇谈”的短评《大乱者救中国之妙药也》,文章称 :“中国情势,事事皆现死机,处处皆成死境,膏肓之疾,已不可为。然犹上下醉梦,不知死期之将至。长日如年,昏沉虚度,软痈一朵,人人病夫。……故大乱者,实今日救中国之妙药也。”《大乱者救中国之妙药也》这篇短评标题火爆,言辞激烈,公然鼓吹革命,风传一时,震动全国。湖北当局感觉芒刺在背,忍无可忍。8月1日,《大江报》馆被查封,詹大悲被捕,何海鸣自动投案。以瑞澂为代表的清廷湖北当局本拟对詹、何处以重刑,以儆效尤,但慑于民愤和各方抗议,不得不高开低走,从轻发落。9月下旬,汉口地方审判厅比照《大清报律》中的“淆乱政体,扰害治安”一款罪名,判处詹大悲、何海鸣各监禁一年半,免科罚金,不得保释。这便是中国传媒法史上著名的“大江报案”。

  “大江报案”成为政府实施专制、钳制舆论、迫害传媒人士的典型案例。湖北地方当局上下不讨好,进退失据,狼狈不堪。文学社和共进会则适时加快了筹划武装起义的步伐。9月24日,革命党人在武昌胭脂巷召开大会,成立湖北革命军总指挥部,会上通过了《人事草案》,积极准备武装暴动。10月9日上午,共进会首领孙武在汉口宝善里俄国租界内的政治筹备处搬移炸弹,部署起事,不慎引发爆炸,机密泄漏。俄国巡捕闻声而至,孙武带伤匆忙逃至同仁医院就医,机关内革命党人的名册、旗帜、印信等均被巡捕搜去,并移交给了清廷当局。瑞澂遂宣布戒严,封锁新军营门,收缴子弹,不准兵士自行出入,责令各级军官巡查镇抚。同时调集政治上相对比较可靠的巡防营、守卫队、教练队分途搜捕。革命党人在武昌、汉口的所有机关都被破获,彭楚藩、刘复基和杨洪胜等30余人被捕。次日黎明前,瑞澂悍然下令将彭、刘、杨押到督署东辕门内斩首示众。另外,由于被搜获的革命党名册上,新军多人列名其中。新军性命攸关,人人自危。当晚,共进会会员、工程第八营士兵程正瀛率先击中前来弹压的该营二排排长陶启胜,打响了武昌首义的第一枪。于是,局面一发而不可收。1911年,岁次辛亥,因此史家将这10月10日在武昌爆发的起义和革命称为辛亥革命。“大江报案”得以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不仅在时间和机缘上有此巧合,而且在思想史上也是近代传媒法制酿成社会革命的一个典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