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民初时期的政党伦理思想(2)
辛亥革命网 2012-05-04 00:00 来源:《团结》杂志2012年第1期 作者:朱联平 查看:
三是政党间应相互提携,亲如兄弟。各个政党虽然政见不同,由于“合人民之公意”的一致性,就要为这样的目的相互提携,视为兄弟爱护。孙中山在1912年4月18日《在上海自由党的演说》中就阐明了这个观点,“当此共和时代,无论政党民党,有互相监督、互相扶持之责”。所有的政党对于政府的态度应是:“政府善则扶持之,不善则推翻之”[10]。他在国民党成立大会的《宣言》中继续阐发了这一思想:“政党均以国利民福为前提,政党彼此相待应如弟兄”[11]。若没有兄弟般的扶助,或者不愿意彼此扶助,必然会出现我行我素、一党专制的局面,从而流于“独裁之弊”。为了避免此种弊端的出现,政党的彼此提携、尊重和支持非常重要。
政党的监督:以“国利民福”为目的
民初多如牛毛的众多政党几经归并与整合,最终形成了几个大的政党,共同按照民初政治家、思想家关于国家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制度设计与政治安排,进入议会制形式的政党政治轨道。多党并存,必有监督。立宪党人与革命党人,还有依附于旧官僚的保守势政党,各自站在自己的政治角度,依据己党所处地位,或为己党打气造势,或间接影射他党之不足,这种情形事实上已经造成不同党派之间在诸多政治问题上的彼此竞争、互相批评和相互监督的态势。如关于政党党魁的政治角色的论说、关于政党与朋党的区别、关于在野党的职能等若干方面都有不同的政治观点,这些不同的思想观点在国会选举后越发变得明显,表明政党政治运作后政党监督功用开始发挥功能性作用。但民初政党之间所体现出来的党际监督是非常态、畸形的。对于此种情形,孙中山认为,不管怎样的争论或主张、指责与批评,政党之间的彼此监督都要以有利于国家进步为基本的政治前提,以“国利民福”为共同之目的。
随着革命派政党的改组与合并,国民党党势的增强,其他立宪派政党在议席和舆论形势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况下,旧立宪党人对旧革命党人的政治优势存在着不平衡嫉恨心态。加上旧立宪党成员多为旧官僚、政客,与旧势力旧习惯还有割不断的联系,而国家的前途与进步往往比不上既得的个人利益来得重要。这些因素反映在政党监督思想层面,显露出明显的狭隘性和争斗性。然而,以孙中山为领导的革命政党自一开始就把民族、民权、民生作为党纲、宗旨,在清政权被推翻之后,又把民权、民生作为奋斗的目标。因此,在政党政治或者说在政党监督思想层面,体现了鲜明的社会性、人民性和进步性。孙中山在《国民党宣言》中旗帜鲜明地告诉世人,政党监督的目的就在于推进国家政治进步,政党“以其所信之政见,举而措之裕如,退而在野,则使他党执政,而已处于监督之地,相摩相荡,而政治乃日有向上之机”[12]。孙中山认为,政党是由一国之“优秀特出者”所构成,在法律程序上,由其组织议会和政府;在事实上,则以政党这个政治组织的身份领导全体国民。因此,政党是一国政治机关的“脑海”,“政党政治虽非政治之极则,而在国民主权之国,则未有不赖之为唯一之常规者”[13]。对于政党监督过程不可避免的党争,孙中山指出:“政党之争,各国皆然,惟当以国家为前提,不当以党派相倾轧。且各党尤当相互磨砺,交换意见,否则固守己见,借政党名,行倾轧之实,报复无已,国家必随之而亡。余为调和党派,一言以蔽之,愿各以国家为前提而已”[14]。他又讲:“本党将来担任政治事业,实行本党之党纲,其它之在野党,则处于监督地位。假使本党实施之党纲,不为人民所信任,则地位必至更迭。而本党在野,亦当尽监督之责任,此政党之用意也。互相更迭,互相监督,而后政治始有进步”[15]。
那么,政党监督为何能促进国家政治的进步和带来国利民福?对于这个问题,孙中山也给予了较好的回答。孙中山在1913年3月1日的《在东京留日团体欢迎会的演说》中专门谈到了政党监督对于国家政治进步的重大作用。
其一,它是执政党的自身要求。任何台上执政的党,不可能做到政策、主张处处正确,也不可能做到执政行为完美无缺,没有瑕疵,这就需要他种力量从旁监督,所谓旁观者清。“凡一党秉政,不能事事皆臻完善,必有在野党从旁观察,以监督其举动,可以随时指明”[16]。这样,国家政治才可能在良好的轨道上健康地向前发展,国民也才能从中享受福祉。
其二,它也是适应时势变迁的需要。任何一个上台执政的党,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环境的变迁,都不可能始终具有刚上台执政时的那种朝气。这对执政党而言是一种严峻的考验。执政党如果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仅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而且有碍国家政治进步和人民的幸福。孙中山指出:“盖一党之精神才力,必有缺乏之时,而世界状态,变迁无常,不能以一种政策永久不变,必须两党在位、在野互相替代,国家之政治方能日有进步”[17]。由此人民也才有安康幸福。